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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剖析及对策

2006-9-24 14:59 《中国农业会计》·胡丹娟 【 】【打印】【我要纠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日益突出。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社会经济秩序混乱,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目前,会计造假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会计诚信严重缺失。在严峻的形势下,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尤为重要。本文就会计失真成因及对策进行一些探讨。

  一、会计诚信危机出现的主观原因及对策

  (一)会计诚信危机出现的内部原因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主要不是由会计差错引起的,确切地说是舞弊行为即丧失会计诚信所造成的。会计诚信产生危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其根源究竟是什么?在于利益作祟。诚信的核心问题,就是在谋求个人利益时如何对待他人利益。对企业而言,只有当诚信能带来利润,不诚信会带来损失时,它才会讲诚信;对个人而言,他们的目的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只有当诚信与自己最终价值相符合时,他们才会诚信。而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企业和个人关键时刻就出现了诚信问题。

  1.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过硬,职业地位不高。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我国加入WTO,企业财务管理的法律和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的会计准则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财务管理将由目前以营运资金管理为主,转向以投融资、资本结构和财务风险分析和控制为核心的管理。这就要求财务人员要“多才多艺”,全面发展,即要学习并熟练掌握和理解审计、金融、法律、英语、计算机等多方面的知识。但目前许多企业财务人员明显不适应形势的变化,业务水平还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有些新制度新规则不了解、不熟悉,对会计核算的新原则新方法认识不全,理解不透,这样,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

  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会计人员一方面要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及相关法规,另一方面,还必须接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按单位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某些领导为了个人利益如经济利益、政绩、职位的升迁等,指使会计人员进行造假,会计人员考虑到自身利益往往违心地听命于领导。尽管国家对会计工作早已立法,会计人员执业的法治性、严肃性已有法可依,但迄今为止,会计人员的业务执法地位和监督职能仍不为社会广泛承认,仍然有人把会计人员视为工具,会计工作听命于单位负责人的随意指挥,会计工作失去应有的独立性。会计人员的自身利益、职务升迁往往取决于企业管理当局,形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现象,当管理当局的利益和所有者乃至国家利益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选择有利于管理当局的会计处理方法,使所有者和国家利益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会计行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难以独立,会计信息失真是必然的。

  2.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自身利益驱动。从会计诚信和会计信息的角度看,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上级或投资者的信任,以此谋取企业或个人的经济利益。

  (二)应对会计诚信危机内在成因的措施

  1.提高财会人员素质,推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石,基础不扎实,会计工作乃至经济工作必然失真、失误。随着经济形势和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济事项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多,会计处理对象和会计处理方法也日益复杂,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能由以前的报账、编制报表,转变为综合运用多方面技术和知识进行职业判断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工作任务的变化,必然要求财会人员自身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能够客观、公允地处理会计事务;必须具备相当的业务工作水平,熟练地运用各项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

  同时,在建立科学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基础上,推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委派会计和委派者之间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工作权责包括: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参与权;对财务计划执行的监督权;对企业重大资金调拨的签字权。委派制的作用之一是使执行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的企业分离,二者不存在人事与经济利益关系,保证会计人员执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建立强有力的内部监管体制,加大内部监管力度。首先,应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其内部审计意识,争取他们对内审工作的支持。其次,应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精干的内审人员,以推动内审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地进行。第三,为保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存在和有效性,应在《会计法》中作出补充规定:由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定期对所属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无效的企业,应责令其领导人限期整顿,如在限期内不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则给予其相应处罚。

  二、会计诚信危机的客观成因及其对策

  (一)会计诚信危机出现的客观原因

  1.信息不对称是出现会计诚信危机的前提。所谓会计信息不对称,是指在相关信息占有方面,经营者相对处于优势,所有者相对处于劣势的一种现象。在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的条件下,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所有者是“外部人”,而经营者是“内部人”,所有者对于企业状况的了解程度比不上经营者,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例如:上市公司的股民与经营者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股民了解企业主要是通过企业提供的三大会计报表,而企业的内部报表便成为了商业秘密。

  2.会计制度弹性区间大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可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运作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这种变化的速度之快,超过了会计制度的调整速度。现有会计制度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出现许多漏洞。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许多公司便钻这些空隙,打擦边球。例如,一个企业的成本结转,今年采用加权平均法,明年采用其他方法,甚至在一年以内采用两种以上的成本结转方法(只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2条所规定的“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的原则是相违背的。另外,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计提坏账准备金、商品削价准备金,预提费用、摆列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商品、产品成本结转中既可采用加权平均法,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确定其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既可一次摊入,也可分期摊销,但其提取比例、提与不提、采用什么样的成本结转方法、摊多摊少等,均比原制度有更大的灵活性,并完全取决于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的意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所设置的这些会计科目,成了企业调节盈亏的“蓄水池”。

  3.企业的产权不明朗,为管理层舞弊开了方便之门。产权即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其内涵包括资本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缔约当事人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合理完整的产权制度是保证企业信誉机制的基石。反之,如果没有明确的产权所有者,企业或契约当事人无需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企业行为偏离,会计信息失真。如目前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行为失控,资本所有者代表机构的职能分别由不同的政府行政机构行使,许多行政机构对企业发号施令,而任何一个机构都不对决策后果负责,各项权能被不同的部门分割,架空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造成企业管理混乱,为少数不法分子贪污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此外,我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很大缺陷:股权结构不合理。如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在股权方面存在着高度集中的现象,很难保证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利用自己在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控制地位,操纵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长期不分配,使小股东不能获得正常的股利收入,从而无法分享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由于一股独大,大股东操纵董事会、监事会的现象屡见不鲜,也给会计造假开了方便之门。

  4.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是导致会计诚信危机的直接原因。人们把注册会计师称为“经济警察”,是因为客观上需要他们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但是,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莫不与独立性问题相关。审计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没有独立性就没有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被誉为最超脱、独立性最强的审计,因为职业规范要求它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而在现实工作中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却很难。最为突出的原因是:第一,由公司管理机构代行了独立审计委托人的职责。在代理条件下,独立审计的委托人只能是股东,而国内外的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公司管理机构代行了独立审计委托人的职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管理机构支配下的公司活动和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由公司管理机构支付审计费用,其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可想而知。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丰厚的咨询收入,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独立性,从而也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事实。

  5.对这类经济犯罪惩罚力度小,为会计造假提供了无形的“盾牌”。当前我国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公司及相关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处罚较轻,使造假者因违规所获收益远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从而使许多公司为追求利益铤而走险。另外,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现行法规包括《刑法》、《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法》等,都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但这些规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便为造假创造了条件,如对违规事件进行处罚时找不到统一的依据。

  (二)改善会计诚信“客观环境”的对策

  鉴于上述,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共同营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氛围。

  1.缩小虚假会计信息的施展空间。可从几个方面入手:(1)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缩小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鼓励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完善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加强对现金流量信息的呈报和审核;(2)针对我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现的问题加以规范;(3)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对会计政策选择方面的规范要更加具体。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会计法》,增加会计制度的稳定性。我国《会计法》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且随着经济发展日渐突出。因此,我们应继续对其加以完善。

  《会计法》和会计制度都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也将客观性原则列为会计原则之首。但由于会计工作本身的灵活性太大,会计制度的不完善,不但给会计监控带来了许多难处,而且给虚假会计信息造就了一个“温室”。这对于加强会计制度的稳定性,强化会计诚信机制,甚至对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水准都十分不利。因此,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会计法》,增加会计制度的稳定性,解决现阶段会计诚信危机,进一步杜绝利用制度缺陷所产生的漏洞进行会计造假的行为,在更大程度上保护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安全。

  3.弥补产权制度缺陷,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产权是信用的基础,而我国有些企业不讲信用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产权不明晰,没有人格化的所有权代表。如大量私营、民营企业不讲信誉,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企业的企业主感到他们的产权没有得到可靠的保障,对未来难以形成一个稳定的预期,从而缺乏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因此,在产权制度建设上,如何切实尊重并有效保护产权(包括私有财产权和公有财产权),避免企业和个人短期行为,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也是诚信道德建设所必备的制度条件。

  会计诚信建设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还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解决“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必须改变董事长由总经理兼任、董事会与经理层“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以免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有名无实,会计变成经营者操控和利用的工具。主要措施包括:(1)加强董事会建设,确立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可以在企业董事会中引入适当比例的独立董事,从而对内部人形成一定的监督制约力,最大程度地维护所有者权益。(2)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要体现监事会独立性、专业性的特点,实施全程监督,使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均体现所有者的意志和利益,其中包括向所有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3)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正确引导经营者的行为,使其与所有者的利益趋同。激励的方式包括利益激励、职位消费激励等,可根据情况灵活使用。

  4.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控。健全以注册会计师为核心的社会监管体系。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一种社会化的委托,其职能是客观、独立、公允地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是社会性监督的中坚力量。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就必须让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真正成为具有独立性的自律组织,更好地履行其社会监督职能。另外,还要特别加大证监会的监管力度,它一方面可以对上市公司披露的虚假信息进行查证;另一方面,还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依法查处。为此,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地位,让他们独立于公司管理当局,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2)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3)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法》,补充制定一系列法规如《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4)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责任感。

  5.加大对恶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者的打击力度,做到“有必知、知必罚、罚必重”。一是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监管职能,使监督规范化、制度化,避免盲目性;二是加强对公司内部机制的管理,试行会计委派制,从重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作者单位: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