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是个“金猪年”,不少小家庭开始为“猪宝宝”的降生而未雨绸缪。生育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是最有分量的一次考验,谁能对这个过程予以保障呢?
随着保险市场的细分,“女性保险”这个词,正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宣传资料中,广大消费者也开始逐渐地接受并关注这一特殊的保险类别。对于即将进入生育阶段的准妈妈来说,生育保险到底有多重要?准妈妈们应当如何进行自己的保险规划?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有幸采访了广电日生人寿首席精算师王龙根先生,请他从精算师的视角来剖析目前我国市场上的母婴保险,为准妈妈这一特殊的群体来规划保障计划。
险种惠及准妈妈
目前保险市场上女性专属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为女性特有疾病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如广电日生的“完美丽人附加女性健康保险”、海康人寿的“附加女性保障长期疾病保险(A款)”、中保康联的“附加女性长期健康保险”、新华人寿的“慧丽人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信诚人寿的“附加女性保障长期疾病保险”等。另一类是面向准妈妈的、为母婴提供保障的保险,如广电日生的“真情呵护附加母婴健康保险”、新华人寿的“慧丽人生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生命人寿“母婴安康定期寿险”、中国人寿的“母婴安康保险”、太平人寿“安宝保险计划”等。
目前市场上的针对未成年人的保险产品一般都是从孩子出生满60天或90天后开始提供保障(身故、疾病等),现在还没有针对新生儿群体设计的独立险种,一般都是依附于准妈妈类的产品中。
生育保险难替代
目前企业已经为女职工上了生育保险,是不是说有了女性生育保险就不用再买商业母婴保险了呢?答案并不是这样。根据《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女职工生育保险的保险责任为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而商业母婴保险主要为女性在生育期间发生特定孕妇疾病、特定婴儿先天性疾病等时提供保障,由保险公司支付给被保险人。可见,前者侧重于基本生育费用的报销,而后者侧重于对疾病费用的赔付,两者的目的、保障范围、保险责任、保障金额均不同。
大人孩子两头保
母婴保险的保障范围并不能涵盖孕期及分娩期的所有疾病,但它却能兼顾大人和孩子。不仅孕妇可得到保障,其妊娠的胎儿和出生的新生儿,无论几胎,都可得到保障。目前市场上的母婴险种,主要是为一些有一定发生率的女性生育期间的特有疾病或婴幼儿疾病提供保障。这些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赔付。
比如“真情呵护附加母婴健康保险”,不仅为女性被保险人提供了身故、高残保障,以及婴幼儿身故保障,更重要的是它还为孕妇及婴幼儿提供了疾病保障:一类是孕妇疾病,其中包括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绒毛膜癌或葡萄胎、异位妊娠(宫外孕);另一类是婴幼儿先天性疾病,其中包括脊柱裂、法乐四联症、唐氏综合征、先天性脑积水、房间隔缺损或室间隔缺损、完全性大血管错位、食道闭锁、食道-气管瘘、肛门直肠闭锁、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
保险费用较合算
目前母婴保险的保费都相对较低,例如25岁的王女士购买了“真情呵护附加母婴健康保险”,保险期间为5年,一次性缴纳保费1708元,基本保险金额为2万元。在保险期间内,可享有多种孕妇疾病、婴幼儿身故、多种婴幼儿先天性疾病的保障,包括母婴健康保险金和身故、高残保险金两类,前者含孕妇疾病保险金1.2万元(60%×2万元)、婴幼儿身故保险金1.2万元(60%×2万元)、婴幼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2万元),后者为2万元。
另外还可以购买女性特有疾病的保险,如王女士再购买“完美丽人附加女性健康保险”,保险金额2万元,保险期间5年,交费期间5年,年交保险费42.2元,享有的保障有:女性癌症保险金(2万元)、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保险金(2万元)、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保险金(1万元)、骨质疏松所致骨折保险金(1万元)、女性原位癌保险金(4000元)、意外面部整形手术保险金(4000元)。
孕后再买是误区
母婴保险是为即将为人母的女性所设立的保险,所以有人认为此类产品到怀孕后再买不迟,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目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母婴险需在怀孕前购买,其投保范围都设立在年龄在20~40周岁或45周岁、具备合法生育条件并持有准生证的妇女,如果有计划怀孕并符合投保范围的要求,则可购买此类产品。只有个别公司对孕龄有特殊要求,如太平洋人寿的投保范围是怀孕满12周,天安保险则要求怀孕满35周。至于保险期限各公司规定不一样,一般来说是1年,但广电日生“真情呵护附加母婴健康保险”,只要在5年内计划怀孕,均可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