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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路计重收费刍议

2007-10-10 16:47 《交通财会》·陈红霞 毛志刚 【 】【打印】【我要纠错

  普通收费还贷公路收取道路通行费是政府或由政府授权及经营者向道路使用者、受益者征收的费用,它是道路使用者或受益者对利用道路所支付的一种补偿,是道路管理当局获得收益的主要途径,同时又是解决道路建设资金不足,促进公路发展的必要途径之一。然而,现行的道路通行收费方法延续于五十年代,是按大、中、小型收费,对同一类型无论超载与否均以同样的标准收费,存在极大的不合理性,鼓励了违章超载者,损害了守法者的利益,形成了负面激励,使超载现象愈演愈烈,而且导致“大车小标”投机现象,对道路桥梁的损坏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造成公路税费大量流失。因此我们需要寻找一种科学计量和合理量化的收费方法,以经济的杠杆作用,调动社会力量以积极的响应。计重收费方式是对车辆的车货总质量(即轴载总质量)按吨位计价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一种收费方式。

  公路交通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将在交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实施计重收费是在保持公路规费不减少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降低道路的损坏,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养护资金得到增加。其次,实施计重收费,是通过经济手段调整车辆结构,促使运输经营者提高运输效率,改变运输组织模式,适应货运市场向规范化、组织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的发展。

  我省从2006年4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计重收费,普通公路2006年全年征收公路通行费收入103000万元,为年计划的108.4%,比2005年增收2000万元;剔除实施计重收费后带来的增长因素,增长幅度基本与上年持平,即实施计重收费后,总体收费水平没有大幅度增长,没有因计重收费给社会增加额外的负担。

  一、现行收费方式存在的弊端

  1.我国从事公路营运的车型复杂,收费矛盾日益突出。各类国产车、进口车、改装车五花八门,没有统一标准,收费人员很难从外形上判断车型标准,并且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货运车辆均为超载,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吨位相距甚远,有的是好几倍,收费人员为此经常与司机发生争执。

  2.货运车辆核载重量与实载能力之间,保留了极大的超载空间。我国的许多汽车生产厂家生产出来的货运车辆核载重量与实载能力之间保留了极大的超载空间,超载系数达到60%~100%,而实际当中超载却达到了100%~400%,对现有公路造成几何级数的破坏,且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从各方面的调查统计资料看,70%的交通事故和50%的重大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关。

  3.车辆轴载质量对路面的影响,使得公路养护费用随之增加。车辆轴载质量是指车辆轴质量本身和所承担的载货质量之和,在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其轴载质量对公路路面是一种重复性的疲劳作用,当轴载质量增大后,路面在有效使用期内能够承受弹性变形的次数大为减少,因此汽车轴载质量的大小直接影响路面使用期的长短,轴载质量越大的车辆对路面和下部结构破坏越严重,特别是对桥梁的破坏性更为严重,所需公路养护费用就越大。

  4.现行的按车型分类标准收费办法,同一车型吨位跨度大(10吨和5.1吨的收费标准一样),收费标准差距太大(2.1吨比2.0吨只多了0.1吨,收费标准却翻了一倍),且不能体现车辆对公路的使用情况。对同一类型车辆的超载车、核载车和空载车按同样的标准收费,实际是把违章运输户应承担的责任转移给了守法运输户,鼓励了违法者的行为,损害了守法者的利益,使超载车辆越来越多,超载现象愈演愈烈。 5.行政执法不能有效遏制超载车辆,公路损失严重。目前执法部门虽有权对超载车辆实施处罚,但处罚所得远远不能用来弥补公路养护遭受的损失。

  二、计重收费方式的科学合理性

  1.实行计重收费,充分体现出多用路多付费、多装载多付费、少装载少付费的公平合理计费原则,使行驶在公路上的车辆对道路的损耗得到合理的补偿。克服了同类型车中的有大有小,同类型车中空载车、超载车收费一样的不合理性。

  2.实行计重收费,可以减少因车型判别引起的征费纠纷,提高了收费速度,降低了收费成本,使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3.实行计重收费,不增加社会总体负担,合理增长了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实行计重收费后,标准车型、标准装载的车辆总体收费水平与以前按车型分类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计重收费使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损耗得到了合理的补偿,从技术上进一步完善了通行费征收管理,填补了收费政策上存在的漏洞。由于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以元/吨、公里计算,而普通公路的收费标准是以元/吨、车次计算的,实行计重收费后,行驶于普通公路的大型载货汽车明显增加,合理增加了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以我市潮愿收费站为例,实行计重收费前的3月份和实施计重收费的第1个月即4月份车流量分别较上一年同期增长了125%和129%,收费额同比增长了150%和185%,车辆通行费增长明显。

  4.实行计重收费,可以有效防止应征通行费收入的流失,确保通行费收入做到应征不漏。采取计重收费方式可以实现收费系统自动称重、自动识别、自动收费和电脑自动打印票据,既防止了原来因超限而隐性流失的票款,又杜绝了票卡、车辆证照虚假、收费人员为判断失误等行为而流失的票款,确保通行费收入真正做到应征不漏。

  5.实行计重收费,有利于规范运输行为,完善运输市场。实行计重收费后,运价合理地回归,使“大车小标”车辆将失去存在的价值,收费标准向大吨位、多轴型车辆优惠,运力结构进一步优化。根据有关资料统计,自实行计重收费后,40吨以上车辆的比重由10.17%上升到13.97%,五轴车辆由4.96%上升到6.82%,六轴及以上车辆由1.92%上升到2.21%,自觉地引导运输行业和公路收费行业向双赢靠拢。

  6.实行计重收费有利于形成遏制超限运输的长效手段。计重收费正是一种遏制超限运输的长效经济手段,它能有效打击、限制超限运输,与行政执法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能起到长期治理超限运输的效果。根据有关资料统计,自实行计重收费以来,我省的公路超限100%以上的恶意超载率已由过去的0.7%下降到0.3%.

  三、计重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的收费模式在收费工作中的运用,的确给我们带来了暂时的欢快和兴奋,再没有了因车型争议而发生的争吵,减少了因车型争议引发的各种不愉快的投诉事件,很大程度地避免了因车型争议而造成的少收通行费的违规事件的发生。但是随着计重收费工作的长期深入,很多问题也显得日益突出,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一些五花八门的逃费、少交费的事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计重收费设备维护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我省普通公路收费站的机电维护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有的是票管兼机电维护人员,有的是监控兼机电维护人员,从计重收费模式运行至去年年底,虽然各种费收培训活动举行过好几期,但我省公路部门对硬件这一块的培训却只有一期,这一期的培训基本上也是停留在书本上、专家的说教上,不是专业人员根本就不能完全理解,甚至于很多人都是一知半解,导致真正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时候,不但不能及时解决,而且还会越弄越糟,只得求助于省公路部门的中心维护人员,极大地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收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计重收费模式和旧的收费模式相比较而言,它的科技含量更高,同时对收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也就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不能熟练地掌握计重收费操作流程,在收费过程中稍有处理不慎,有时就会因车辆分离不清,合并不到位,影响车辆在道口停留时间过长,而此时的收费工作人员更是无所适从,以至引起司机投诉事件的发生。

  3.车辆要求复称,导致车道堵车。由于受车辆通过速度、刹车轻重等因素影响,磅秤也确实会有误差,根据规定,误差在5%以内均属正常,所以车辆经过不同的收费站秤台时常会出现前后不一,让司机反复要求重称,这一现象在本地司机中尤为突出。“你的称有问题,多给我称重了几吨,如果你不给我重称,我就停在这里……”,几乎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话题。任凭工作人员百般解释,司机仍是不重称不罢休的样子,最后引发堵车、投诉等等,极大地影响了收费的正常进行。

  4.车辆逃费现象日益增多。由于在计重收费中以严重超载的车辆实行了重车多收的收费标准,如果严重超载,司机将交纳比按车型收费要高出几倍甚至更多的通行费,因此一些司机就采取了各种不同的手段逃费,主要表现在:一是搭桥、走S型,由于称重设备存在可人为改变车辆实际重量信息的不足,少数司机为达到多载少缴的目的,采取为大型超载车辆“搭桥”、走S型等手段来减少车辆的实际重量;二是高速冲磅,车辆经高速通过秤台减轻计重重量以达到少交通行费的目的;三是假军车,此类车经常都是深夜行驶,且超载都是在100%以上,这样就造成了通行费的大量流失;四是安装假轴,计重收费是根据车辆的轴胎数来决定它的限载量,如果轴胎数越多,那该车的限载值越高,交的钱就越少,这种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都会将加轴放下,通过降低超限率来达到偷逃通行费的目的。

  5.收费现场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由于我省普通公路收费站人员的核定基本上按车道数核准,收费模式改变后,面对车辆逃费方式的日益增多,加大打击逃费车辆力度,维持正常的收费秩序显得尤为重要,而此时各收费站在人员的安排上就有些紧张,收费现场管理的力量相对薄弱。

  四、可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从车型收费到计重收费,不仅仅是收费模式的简单转变,从管理上说,它带来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它涵盖了我们收费工作的各个方面,这就要求收费单位必须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达到一种管理意识的转变,积极主动适应新的收费模式。

  1.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测标定设备。要统一各收费站的计重设备,保证设备的准确性,提高精确度,加强对机器故障的排除管理工作,减少设备故障,加强机电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与交流,提高维护人员和收费人员对设备故障的处理能力,确保计重设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收费人员业务素质。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计重收费克服了按车型收费的不足,最大程度地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这种公平不仅体现在车辆对使用公路的价值补偿,而且表现在同质量货物社会运输的成本上。我们的收费人员在思想上可能会认为实行了计重收费,不需要再与司机在车型上争论不休了,但从实行计重收费工作以来的情况看,同一类型的车辆在不同的厂家生产的计重设备上或同一个计重器上,每次称得的重量是不相同的,这就要求我们收费人员必须加强对计重收费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并在实际操作中对下道车辆的车种、轴型、胎型、轴重信息等认真加以核对,不断地加强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提高收费人员的业务素质。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计重收费外部氛围。目前,我国的计重收费工作都是由各个省自行组织实施的,计重费率也会有所不同,加上称重设备和精确度不高,司机觉得称重了、费收多了而产生抵触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广泛开展宣传,及时传达相关的政策、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混淆或不了解收费政策、标准而引发的纠纷与矛盾。

  4.警路联动,严厉打击故意逃费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路政、交警等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故意逃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对于使用伪造的军车、安装假轴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利用普通公路计重设备,加强对超载超限车的查处力度,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5.加强收费现场的管理力度。在收费模式发生转变后必然需要有严格规范现场管理并与之相适应,实施计重收费模式后,违章车辆的逃费手段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做表面假象,更偏向于向高科技手段,逃费方式也更为隐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新的措施加以防范,同时对我们收费站的现场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计重收费给我们带来新的收费运行模式的同时,也带给我们普通公路收费工作人员新的问题,笔者只是作了一些肤浅的探讨,还需要我们的收费工作人员在以后的收费工作中共同去研究和探讨,让计重收费工作在一个良性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