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4日,约翰。林德,一位来自佐治亚洲的美国众议院议员,将一份公平税的税改法案提交给国会参众两院。这是从1999年以来该项法案第七次提交给美国国会。在此期间,一场公平税运动在美国社会上渐渐兴起。2005年8月,一本小册子——《公平税书》问世,仅十几天之后,即登上当月《纽约时报》评选的畅销书榜单之首,销量超过了《哈利。波特》。2006年5月,一个呼吁公平税的集会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郊外的格温莱特中心会场举行,9000多名支持者前往参加。由于会场的最大设计容量仅为4500人,许多人不得不在会场外的停车场聆听场内的讲演直播,演讲者的话音时常被听众的掌声和欢呼声所打断。
美国公众为何如此关注尚在酝酿中的“公平税”呢?
公平税,又称联邦零售销售税,是一种以消费为税基、在零售阶段征收的综合销售税,是只针对新的零售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二手商品交易无需交纳此税,不设免税项目。实行公平税以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工薪税、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资本利得税等所有联邦级税种,都将被取消。
公平税是单一税率的价内税,其建议税率为23%.也就是说,当消费者为购买某种商品而支付100美元账单时,其中23美元为公平税,77美元为所购商品的货款。商品的零售商以及服务的提供者是公平税的代收代缴者。公平税税率的设置原则是“收入中性”,既不增税,也不减税,保持原税负不变。换言之,如果公平税方案获得实施,其所征得的联邦税收总额,将刚好等于实施此项税改之前联邦各税的收入总额。
这是一个以转换税基和简化税制为目标的根本性税制改革方案,将导致税制体系框架的、根本性变化。正如其发起人所宣称的,公平税将成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二次革命”,是一个“旨在改变一切的革命性法案”,“将构成自这个国家建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权利从政治家手中向人民手中的转移”。
美国人为什么要推行如此“激进”的税制改革呢?
首先,现行税制过于复杂、繁琐。美国国内税务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指南即厚达54000多页,超过280万字,看都看不过来。2005年,美国人用在填写国内税务局的纸质文档上的支出达到了2650亿美元。根据美国税收基金会的最新报告,在未来的十年中,此项花费每年将达到4830亿美元。据说美国人每年用于填写纳税表格的时间达到60亿小时,相当于291万人一年的劳动力消耗。这一数字大大超过了目前美国汽车制造业、计算机制造业、飞机制造业、钢铁业等行业就业人数的总和。美国的企业还需要再另外花费1000亿美元用于税收筹划方面的决策。美国的个人、企业和非营利组织都苦于繁杂的纳税程序而无法脱身,更新税制于是成为整个社会的普遍愿望。
其次,纳税成本高昂。美国企业为减少纳税额而不是为增加收入额而花费的钱占到整个GDP的18%,大约相当于2万亿美元的GDP损失,致使不少企业把投资移向国外。目前美国长期滞留海外以规避税负的财富总额有11万亿美元之巨,每年大约失去400万个就业机会。因逃避高昂税负而转入地下的经济活动也日趋严重。美国国内税务局最近一次报告显示,地下经济的总额估计达到了1.5万亿美元,在这个非法领域中,政府是一分钱税也征不上来的。显然,现行税制已经成为企业正常发展及社会稳定的障碍,不能不改。
第三,社会保障缺口巨大。目前美国社会保障税率已高达15.3%,其中雇主与雇员各担一半,75%的美国纳税人的社会保障税支出已经超过了其交纳的所得税,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仍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而企业所负担的社会保障工薪税和医疗保险税中的业主支付部分,都在随着这两项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的入不敷出而不断上涨。巨大的资金缺口像是一个无底洞,欲壑难填,而老税制对此已无计可施、难以为继,所以必须要改。
公平税法案与以往历次税改相比,其不同点是什么呢?
第一,税制将出现根本性的简化。里根总统执政期间曾于1986年领导过一次颇具震撼力的税制改革,其效应波及全世界,但它只是短期性地对税制进行局部的简化,是一种权宜性的举措,而非税制的根本性变革,这以后改革的效力就开始递减。而公平税改革一旦实施,联邦税制将史无前例地得到永久性简化,或者说,从此天下不会再有如此简单的税制,甚至连美国国内税务局的使命也可以宣告完成,永久性地退出历史舞台。缺乏创新性的国家和民族,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第二,税基将无限拓宽。公平税是没有免税一说的,市场上所有最终商品和服务的购买都必须纳税,这个变动也非同小可。传统意义上的减免税,实际上是对税基的一种侵蚀。一部税法,哪怕只有一条减免税条款,都足以招致人们想方设法攀附其上,就像千里之堤上的蚁穴,迟早会摧垮整个堤坝。而在公平税下,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无论是生活必需品还是奢侈品;无论个人、公司,还是政府部门的购买;无论是经由实体销售门市,还是经由网络虚拟销售渠道;只要你发生了购买行为,无一例外全都要交23%的税,这就彻底把税收筹划等避税行为这个“釜底”的“薪”给抽走了,从根本上保证了税基的完整性和延伸力。
第三,征纳手续将大为简化。从纳税人方面说,个人将不再因源泉扣除而无法领到全额工资;可保有财务私密权,无需再接受国内税务局以征税为借口的财务调查;可免除收集和保留各种发票和原始单据以备计算缴税之用的烦恼;可获得更大的资源自由支配权,从而激励私人的储蓄和投资行为;可自行选择何时纳税和纳多少税,因为纳税与购买行为是同时发生的,选择了何时购买,购买多少,也就选择了何时纳税、纳多少税。而公司、企业们也就可以从日益沉重的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的重负下解脱出来,从繁琐的税收筹划所引起的无限烦恼和巨大成本下摆脱出来。总之,公平税带给纳税人的,将是一种“解放”了的感觉,这是它能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支持的主要原因。
从征税机构一方说,同样可以从纷繁复杂的程序中解脱出来。由于没有减免,对所有纳税人一视同仁,而且零售商和服务机构的收银机早已实现电脑联网,征税行为将变得十分的简便易行。任何一位消费者在购买了最终商品或服务之后,其所得到的发货票上就会自动显示出与此次购买同时发生的应纳税数额。各零售销售商与服务提供者所收取的税收收入,将实时汇集到各州的税收机关,而在美国的50个州中,有45个州目前这样的征税网络都是现成的,拿来就可以用。它们将代收联邦税收,并及时将其转交国库。为此,联邦政府将分别向零售销售商和各州税务部门各支付相当于税收总额0.25%的手续费。也就是说,联邦政府再也不需要雇佣超过10万人的税务专职人员,相应的,一大笔财政支出——政府公务员的薪金支付被节约下来。
第四,效率将明显提高。现行税制下,美国国内税务局的10万员工每年要处理的文字报表多达15亿份,纳税单2.24亿份,与纳税人之间进行40亿次的接触,还要下达3000万次民事罚单。这是个非常令人不愉快的过程,其间纳税人所面临的压力,付出的时间、金钱和尊严是巨大的和难以承受的。而实行公平税,所有的不愉快都将烟消云散。而且,在公平税空前简化与透明的制度框架下,逃税等欺骗行为将更容易被发现,因为大多数商品销售和服务都是在零售店进行的,这些商店一般不会甘冒受罚的风险为逃税者提供便利。
第五,税制将更加公平。公平税将实行别具一格的“预先退税”制,即联邦政府给每一户美国家庭按月寄出一笔预先退税款,其数额相当于不同人口数的家庭以相应的当年贫困线水平乘以23% 的公平税税率,每个家庭都可以用这笔钱来冲抵其花费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上的消费支出所承担的税收。其结果是,所有低收入家庭甚至中等收入家庭,都将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其生活开支中的国民零售销售税负担。而富人们则不再有机会逃避纳税,其所有高档消费、豪华旅游、购买私家游艇和奢侈品等支出,不论其所动用的是当期所得,还是以往的积累,或者是由继承而得到的财富,都无一例外地需要照章纳税。
举例来说,假设有三个家庭(均为一对夫妇带两个孩子的标准规模家庭),分别属于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恰好等于贫困线,即26400美元,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为120000美元,而高收入家庭的收入为1000000美元。三个家庭各自的收入全部用于支出,则其实际面对的有效税率却分别为0% 、17.94% 和22.39%.可见,尽管“预先退税”是普遍享受的,但是其对不同家庭实际税负的影响程度是大不一样的。公平税的奇妙之处就在这里:一个比例税率的税种,却实实在在地具有了累进税的特征。
对于美国来说,公平税的前景无可限量,它将创造出这个地球上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实质性减税和最强大的经济刺激力。
实行公平税,将促使因避税而滞留海外的11万亿美元资产流回国内,促使国内就业机会的增加。
实行公平税,意味着美国将具有世界上最理想的投资环境。因为公平税下,针对投资的税率为零,或者干脆说,在美国进行投资根本无须纳税。凭此一点,美国就将对投资者产生无可抵御的吸引力,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外资金被吸引到美国,投资供给量就会大大增加,利率水平就会随之下降。而且公平税作为一种零售销售税,正好卡住了税源逃脱的途径。
实行公平税,将剔除包含在美国现行价格体系当中22%的“内嵌税收成本”,可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扭转美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劣势,提高国际竞争力。
实行公平税,将使美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前所未有的有利地位。美国没有增值税,出口商也就无法享受出口退税待遇。而实行公平税,这个问题迎刃而解。可以预料,新税制的实施将给美国出口企业以极大的激励。
实行公平税,仅仅依靠工薪税筹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资金的方式将被改变。由于3亿美国公民都成为事实上的纳税者,加上每年5000万外国入境旅游者所交纳的税,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大大拓宽,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基金将会成倍增长,社会保障资金的巨大缺口就被补上了。
以上几个因素发挥合力作用,将促使美国经济运行出现正向激励的良性循环状态,而且无一不是美国保持国家整体竞争力的长期利好因素。对于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而言,又无一不是应该引起注意并拿出对策的挑战因素。美国正在发生的这一切,已经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
20年前,美国引导了一场意义深刻的税制改革,可称之为全球性的“减税运动”,甚至连中国这样相对封闭的国家都受到了影响。20年过去了,如今美国新一轮税制改革又在兴起,而且来势凶猛。不管是否受其影响,如今,中欧和东欧的许多国家已经采用了单一税制,吉尔吉斯坦、哈萨克斯坦、科威特、马其顿、毛里求斯、波兰、爱尔兰、西班牙等国已经实行或准备实行单一税改革,今后,还会有更多的国家加入到单一税的行列中来。
我国的征、纳税成本比起这些国家来其实更高,目前这一比例已经达到5%-6%,而美国征税费用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仅为0.58%,日本为1.13%.或许,我们这样的国家更需要进行单一税改革。
20年前的旧戏会不会重演?单一税或公平税会不会发展为世界性的潮流?美国会不会再次领导一场新的世界性税改运动?我国又将做出何种决策?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