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的操纵、做假早就不是新闻了,一部18年的股市史,伴随着数不清的“坐庄”大案要案,让人惊心动魄。
在股市建立之初,虽然也有“深原野”、万国证券等弄虚作假、操纵股市的案例,但影响并不太大,人们的目光更多地停留在市场扩容和交易机制健全方面。直到1996年,券商坐庄始为人所关注:海通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和广发证券公司分别操纵上海石化、陆家嘴和南油物业等股价事发。1998年,红光实业年报披露每股亏损0.863元,成为中国股市上首家当年上市当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该案也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诈骗案。
此后,券商与上市公司合谋操纵股价之势愈演愈烈。世纪之交,股市进入了“无股不庄”的时代。有一家民间咨询机构甚至认为,2001年年初深沪两市1100多只股票中有860只有庄家驻扎。这其中最有名、影响最大的,要数“银广夏事件”和“德隆事件”。
2001年8月2日,《财经》杂志一篇《银广夏陷阱》的文章使银广夏操纵做假被曝光。银广厦事件具有重要的代表意义,它是庄家、上市公司联手操纵作假的典型案例,还由此牵出了所谓的“基金黑幕”。银广厦事件的爆发,引起了公众舆论、媒体、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打击操纵作假、挽救中国股市,成了不可回避的话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个操纵作假案件被揭发出来,如“亿安科技”操纵案、“庄家吕梁案”、“德隆事件”等。2004年4月,德隆骗局案发,作为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其波及面更广,到危机爆发时,德隆系总负债高达570亿元。
必加提语所谓坐庄,即拥有大量资金的庄家在股价底部反复购买股票,若吸纳不了足够的量,就趁势打压震荡,让散户恐慌跑出后再买入。等到外界流通的股票越来越少,每天的K线走势图就像一根介乎30度至45度之间的斜线一路上扬,让观众垂涎欲滴。等到想出货实现利润,庄家便买通股评家到处鼓吹,或串联上市公司发布利好消息,或利用大势突然向好的机会,引诱投资者疯狂抢购,趁势在高点抛售获利
操纵做假的手段
庄家和上市公司是如何操纵、做假的?一般来说,有如下情形。
庄家操纵股市的过程
庄家在二级市场上炒作某只股票的动机是赚取买卖差价,这一点和中小投资者没有什么区别。但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不同,中小投资者资金量有限,无法左右股价的走势。而庄家通常十分了解所操纵的股票,具有信息和资金上的优势。
庄家通常所操纵的股票流通市值较低,持仓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就可以随意拉升和打压股价。庄家和普通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性,普通投资者很难把握庄家的意图,“与庄共舞”的风险是很大的。庄家操纵股价的过程如下图所示(略)。
上市公司做假
庄家操纵股价的过程图(略)
上市公司做假的方式
每到年中、年末应该公布会计报表的时候,一些寅吃卯粮的上市公司就会纷纷各显神通,显示其粉饰报表的本领,会计做假手段层出不穷。上市公司做假,除了逃避证监会的监管,最重要的是高估赢利预测数,以误导投资者。
上市公司常见的做假手段包括虚构销售对象、填制虚假发票和出库单和混淆会计科目等。其中,虚构交易事实、增加销售收入及其他收益、虚增资产为最甚。掩饰交易或事实的常见做假手段有对于重大事项(诉讼、委托理财、大股东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等)隐瞒或不及时披露。
何日是了局
2001年年初,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采访时,吴敬琏说出了后来广为流传的“赌场论”:“就像外国人说的:中国的股市很像一个赌场,而且很不规范。赌场里面也有规矩,比如你不能看别人的牌。而我们的股市里,有些人可以看别人的牌,可以作弊,可以搞诈骗。坐庄、炒作、操纵股价可说是登峰造极。”他还将操纵股价的人归纳为:中介机构、上市公司的知情人士、资金的供给者(包括银行及其他资金供给者)。
6年过去了,吴敬琏指出的现象还存在吗?
全流通时代未必是净土
股权分置曾被认为是中国股市的顽症。如今全流通时代已经来临,操纵作假是否从此销声匿迹?有专业人士认为,全流通之后,股东利益与公司股票价格直接挂钩,对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来说,只要做好公司管理、实现利润增长,自然能够从股价上涨中获益,用不着为了短期利益冒作假的风险。因此,全流通之后,上市公司做假行为将会减少。
但不少专业人士则表示,新时期将会有新问题。全流通后,违规违法行为将更加复杂和隐蔽,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等行为将有所减少,通过操纵股价,直接从二级市场获得收益将会更加突出。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时代大多是二级市场的庄家操纵股市。而股改后,大股东或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利用其资金和信息优势,直接称为“庄家”。原因在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与大股东的利益密切相关,大股东财务作假、披露虚假信息的动机更加强烈,上市公司高管也很可能采取做假方式操纵利润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为什么全流通的成熟的市场也会出现“安然”事件。事实上,今年所爆发的杭萧钢构事件也证明了这一点。
理性对待操纵做假
其实,任何一个市场,操纵、做假都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情况是否严重。一位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如果将所有的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会计有出入的情况都视为做假的话,那么100%的上市公司都有做假。”投资者应正确看待操纵做假现象,对于缺乏投资经验和时间精力的人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钱交给值得信赖的机构投资者(如基金公司),以化解此类风险。
当然,要杜绝操纵做假事件,法制建设非常重要。中国证监会已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法案,如《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等。但是,目前涉及到操纵做假的法律、法规并不太多,内容也不够具体细化,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链接操纵作假10大案件
1.1996年初~1997年2月,“琼民源”(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从股市“大黑马”(1996年股价全年涨幅高达1059%)渐渐现形为“大骗局”。该公司被指控财务做假而受到查处,股票也从1997年3月1日起停牌,其相关负责人因虚报利润、虚增资本公积金、操纵市场被处以刑罚。
2.1998年4月30日,红光实业年报披露每股亏损0.863元,成为中国股市上首家当年上市当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引起了公愤。2000年年底,成都中级法院判红光实业犯有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100万元。这是《刑法》颁布后首个上市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3.2000年10月31日,新华社发表署名文章《郑州百文:假典型巨额亏空的背后》,揭露出郑百文公司在有效资产不足6亿元、亏损超过15亿元、拖欠银行债务高达25亿元的背后是虚假陈述的欺诈行为,由此引发了这座纸糊大厦坍塌的一连串事件。之后,投资者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该案被认为是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产生的始作俑者。
4.2001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处罚8.98亿元,原因是它们违规操纵“中国第一只百元股”亿安科技股价。
5.2001年8月,《财经》杂志以封面文章的形式刊发《银广厦陷阱》,引发中国证券市场的轩然大波。这只曾经的“世纪大牛股”创下了连续15个跌停板纪录,从30.79元/股一直跌到6.35元/股,下跌了80%.2001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查明,银广夏虚构利润7.45亿元,公司总裁李有强被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有期徒刑。
6.2002年年初,曾号称“中国农业第一股”的蓝田股份(后更名为“生态农业”)造假事迹败露。5月31日,该公司暂停上市。2006年7月3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该公司向83名原告赔偿540多万元,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中国股市上因上市公司造假,会计师行首次判赔。
7.2002年4月,长达4年的大牛股“东方电子”炒作自己股票(收入达到10.39亿元)事件被揭发,隋元柏、高峰等人因做假金额达17亿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案涉及近7000名原告,后经调解结案,其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赔付受损股民价值3亿多元的股票。
8.2002年6月,“吕梁庄家案”开庭审判,案子涉及资金54亿元,波及全国20余个省市、100余家单位及个人,120多家证券营业部被卷入其中。2003年4月,丁福根等6名被告因操纵股价被判处2~4年有期徒刑,但作为主谋之一的吕梁却不知所踪。
9.2004年12月,德隆总裁唐万新被逮捕,后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挪用资金罪被告上法庭,其苦心经营的“德隆帝国”崩溃。到危机爆发时,德隆系总负债高达570亿元。仅德隆系控股的德恒证券一家,就以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向413家单位和772名个人吸收资金208.9亿元,至案发时尚有68亿元未兑付。
10.2007年2月15日,名不见经传的上市公司——杭萧钢构发布公告,宣称它与中国国际基金公司签署了和非洲国家安哥拉的一个总金额高达344亿元的超级大单。而前一天(2月14日),杭萧钢构的股价已拉至涨停,并在此消息的刺激下,杭萧钢构连拉12个涨停,股价也从3元左右一度飙升到19.70元,引发市场的一片猜疑。4月4日,中国证监会介入调查。不久,杭萧钢构“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而被临时停牌,监管层宣布对公司及高管公开谴责并处罚款共计110万元,3名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