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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07-11-14 13:6 《新财经》·李益华 【 】【打印】【我要纠错

  交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交通事业单位的资产是履行交通职能和促进交通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交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导致交通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不科学,使用效率低下,管理不规范,核算不客观,监督不到位,已越来越不适应交通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在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交通事业单位如何科学、合理、有效、规范地管理和运作国有资产,确实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

  一、交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产权不清晰。即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清晰,产权界定模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有权不清晰,由于管理体制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一些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资产产权关系非常糅杂,尤其是对中央与地方、行政与事业、集体与职工等投资主体投入形成的资产,其产权难以及时清分。二是占有使用权不清晰,由于历史原因,有些资产产权属主管部门,但日常使用和维护却是下属单位负责,一旦出现问题就相互扯皮推诿,造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局面,管理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二)资产配置不科学。由于缺乏合理的、有约束力的资产配置标准,以及资产购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目前交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的随意购置现象和重复购置现象十分普遍,导致资产配置不合理,资产的出口和入口管理相互脱节。各事业单位承担的任务量与所占用的资产不协调,各单位之间的资产配备水平不公平,资产购置处于盲目性和随意性状态。

  (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由于资产配置不合理,重复购置严重,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规范化管理,结果导致目前交通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资产闲置现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其中在固定资产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

  (四) 资产处置不规范。交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属国家所有,它的性质决定了任何人和部门不能私自占有,而有的单位却目无法纪,不按规定程序报批和核准就随意处置,私自作价处理,将非法处置所得转入单位小金库。还有的单位对责任人不报告、不处理,更谈不上赔偿或追究责任。

  (五)资产流失较严重。目前,交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流失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所导致的资产流失;二是因流动资产管理不善引发的资产流失;三是无形资产方面的资产流失;四是资产处置不规范导致的资产流失;五是决策失误造成无效资产增加导致的资产隐性流失;六是账外资产方面的资产流失等。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管理体制不顺。交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不顺,严重影响了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机构设置不全,许多单位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专职资产管理人;二是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权限不清;三是“条块管理”模式,造成各部门和单位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导致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交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严重缺乏和滞后,是造成事业资产管理现存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首先,缺乏事业资产管理审批制度,没有建立起一整套规范的审批制度,对事业资产从购置、使用到处置各环节的管理活动进行约束和控制。其次,有关资产的会计核算制度滞后,难以从账面上全面、真实、完整反映资产现时价值。再次,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管理制度和实物资产清查制度,也没有实行单位资产管理责任制。最后,事业资产管理的考核制度空白,对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等缺乏客观公正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缺乏责任要求,不利于事业资产管理。

  (三)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簿设置不齐全,形成了大量的账外资产,导致单位国有资产家底不清;二是对一些“非转经”资产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转移、审批手续,造成产权虚置,管理缺位,以投代管,只投不管;三是资产管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多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都是由财会机构兼管,加上有的单位领导不重视,资产基本属于弃管状态。

  (四)管理意识不强。长期以来,由于受“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影响,有的单位没有严格约束机制,造成单位资产管理混乱。个别单位认为,对财政拨款采购出来的资产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又不进行监督和考核,因此产生了管与不管一个样的想法,导致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工作缺乏措施。

  三、加强交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新理念

  做好新时期交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要注重资产管理的时代特点,体现继承性和创新性,不能再就资产论资产、为管理而管理,应切实转变观念,寻求管理上的突破。一是要树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新理念;二是要树立资源整合与共享共用的新观念;三是要树立以信息化带动资产管理水平提升的新意识;四是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资产管理理念。积极配合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财政制度改革,深化交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部改革,正确处理资产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优化资产配置,合理、有效和节约使用资产,加强资产动态监管,规范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管理,不断促进交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二)建立预算和审批制度

  交通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发展需要及资金情况合理安排资产预算,即资产预算和购置计划应充分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和现有资产的配套性,防止盲目购置,造成积压浪费。预算批准后,原则上不予突破,没有资产采购预算,一律不得购置。凡属于政府采购的,各事业单位应按规定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列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清单,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采购。对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要求各单位必须明确审批人对资产购置的审批权限、程序、方式和责任等。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未经批准或授权,采购部门审批不得采购。要按照财政的有关要求,研究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具体方法与途径,通过建立实物预算定额、编制资产购置预算等多种方式,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执行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

  改变原有事业单位一贯采用的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原则,实现权责发生制原则,科学反映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使用损耗费用,实现当期收入与支出项目的配比,合理估计当期的财务管理风险。如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的年度,根据收付实现制将修理费直接计入支出,造成当年支出增大,结余减少。此外,对当期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不能分配到当期成本费用中,隐藏了当期财务风险。而权责发生制就可以很好地解决此类问题。

  (四)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和保管制度。

  交通事业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国有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和保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一是完善国有资产购置验收和产权登记制度,对符合验收条件的资产,均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参与验收的相关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以落实验收责任,做到资产验收入账、产权登记入册、实物清点入库、验收手续齐备、监管责任明确。二是完善国有资产使用和保管制度,在资产使用过程中,注重加强国有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尤其是对安全、技术方面有特殊要求的资产,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流程操作使用,使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作用,做到物尽其用。在资产保管环节,要求采取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建立资产保管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盘查、清查和账实核对,做到使用和保管并重,账、卡、物相符一致,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和毁坏。

  (五)建立资产调剂使用制度

  资产调剂事实上是一种资产划转行为,就是打破国有资产“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的观念和界限,建立起规范的闲置资产调剂机制,加快资产的合理流动。交通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所占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如车辆、房屋等固定资产,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必要行政手段,跨部门、跨单位进行调剂,以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六)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

  资产处置是各单位、部门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主要包括无偿转让、出售、报废、报损等。在处置资产时,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完备相关手续,做好账务处理,不得化整为零,严禁擅自处置,随意支配国有资产。对转让、出售资产要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全面审计,出具评估报告,依法转让;对报废、报损等资产要根据合法、合理、有效的报废、报损凭据进行损失核审和认定,依规办理。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理、有效,责任明确,规范有序。

  (七)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

  结合交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特点和规律,要构建事业单位资产从投入、使用到处置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体系。一方面单位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的价值核算,审核资产预算,编制资产决算并对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如建立完整的记录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健全固定资产损坏损失赔偿制度和维护制度等。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逐步规范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切实做到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规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机制,把日常监督与年度重点监督、财务监督与审计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检查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八)强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针对交通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产权不明晰、出资人缺位等问题,构建交通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独立经营主体,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交通事业单位可将其经营性资产按规定完善资产评估并履行审批手续后,以出资设立、参股合营或招标拍卖等形式,投入到有关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投资收益或通过招标拍卖取得的收入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纳入事业单位财政部门预算,统一安排使用。另外,也可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和竞争机制,通过委托代理机制,参照经营性企业考核指标,结合交通行业经营性资产的自身特点,建立完善交通经营性资产的绩效考评体系,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提高交通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效益和获利能力。

  (九)构建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

  信息化是资产管理改革的方向。我们要借助现代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资产数据库,按照信息标准化建设要求,构建交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单位的资产存量状况,加强资产动态化管理,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和共享程度,合理安排增量资产,细化预算编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在实际工作中,应注重抓好三个环节:首先,对现有资产进行一次彻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核实资产;其次,制定统一格式填报资产实况,建好数据库;第三,建立自上而下的计算机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便于上级或主管部门迅速掌握资产增减变化,加强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