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单喆慜副教授在MPACC课堂上指出,在财务报表分析中,常常会过分重视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而忽视资产负债表的作用。她认为,利润表是一个期间性的报表,而资产负债表却是连续的,既能反映企业当期的盈利又能反映企业资产价值的变动。
报表之母――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是静态会计报表。它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把企业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予以适当排列,并对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数据进行高度浓缩整理后编制而成。表明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有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是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不论企业处于怎样的状态,会计平衡式永远是恒等的。左边反映的是公司所拥的资源;右边反映的是公司不同权利人对这些资源的要求。
单喆慜博士指出,资产负债表是企业财务报告三大主要财务报表之一,它在三大会计报表中地位最为重要,被称为报表之母。利润表只能反映当期的数字,而资产负债表却是生生不息的。即使没有利润表也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比如企业虚增利润,就说明资产是虚的,而做亏损,则说明负债里藏了收入。
她还指出,从会计发展史来看,资产负债表的产生要先于收益表。早期的复式记账法只编制资产负债表,却很少编制收益表,对收益情况的了解是通过直接查对收益类账户完成的。早期的会计报告理论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的。20世纪后,资产负债表中心论受到冲击,利润表逐渐成为会计报表的中心。这一变革是会计观念变化直接造成的,并与经济、社会等因素变化密不可分。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不再偏好于现在和过去的经营业绩,而更希望了解企业所拥有的资产情况,因为资产的规模、质量和结构反映了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资产负债表的重要性又日益提高。新会计准则要求很多资产项目尽可能地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强调公允价值观,就是要把当期资产的变动也计入当期损益,改变了以前重利润表轻资产负债表的理念,向重视资产负债表理念转变。新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强调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而不仅仅简单关注企业损益情况。
两权分离――利润表产生的历史背景
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如1年、半年)生产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单喆敏博士指出,利润表逐渐成为会计报表的中心也是有其历史背景的。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委托代理关系深入发展,受托责任人的地位不断突出,并逐渐成为会计信息的最重要使用者之一。受托人希望更多地了解企业经营效果,以此作为管理决策的依据。企业股东需要了解企业资产增值中有多少与经营者的业绩有关,需要将股东权益的变化解释清楚,作为实施激励机制的基础。在此背景下,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才应运而生。随着人们对配比观念的更深刻认识,会计逐渐从以所有人为中心转变为以代理人为中心兼顾委托人的会计模式。与此相对应,收益表中心论逐渐代替了资产负债表中心论。
单喆敏博士认为,利润表虽然重要,但也仅是解释资产负债表一个项目的变动,不能够替代资产负债表的作用。因为它存在着很多局限性:首先,利润表突出反映的是净收益信息,信息使用者容易从形式上而不是从实质上理解会计信息,会根据短期经营成果来评估企业经营的优劣。利润表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大多是按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认,分摊、预提,致使利润数字受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甚至很容易被人为操纵。此外,利润表过分受制于实现原则,只反映已经实现的收益,不反映未实现的价值增值,使得当期财务成果报告不够全面。
对于收益的确认,会计理论界持有两种观点,即“本期营业观”与“损益满计观”。“本期营业观”指本期利润表中所计列的损益,仅包括本期营业活动所产生的各项成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及不属于本期经营活动的收支项目不列入利润表。也就是说,“本期营业观”认为,只有当期决策可控的变化和事项才应该被包括在收益中。而“损益满计观” 则认为,净收益应该反映企业当期内除了股权交易事项以外的所有引起股东权益增减变动的事项,即本期利润表应包括所有在本期确认的业务活动所引起的损益项目。依据这一观点,所有当期营业活动引起的收入、费用等项目,如营业外收支、非常净损失、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均应纳入利润表。“损益满计观”体现的是一种全面收益思想。因全面收益适应了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提出的新要求,能够充分披露新业务、新事项出现对企业的影响,全面地反映企业各项活动所带来的经济成果,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尽可能丰富的信息,因此,英、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均对全面收益或全部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提出了新概念,并要求企业报告全面收益。新会计准则也采纳了全面收益的观点。
现金流量表――企业的脉搏单喆敏博士介绍说,被称为“第三张表”的现金流量表是前两个报表的变形。在1998年以前,会计报表的第三张表是财务状况变动表。对于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而言,最为关心的是企业现实的的偿付能力,而财务状况变动表由于流动和非流动的划分标准、流动资产可变现能力等各方面的影响,不能全面提供这些信息。所以现金流量表作为会计报表主表中的第三张表,替代了以营运资金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并在实际中充分发挥作用。
但现金流量表仍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过去的现金流量,有时并不一定能代表未来的趋势。其次,某些资产置换等没有现金支出的重大业务,只能在现金流量表注释中说明,不能充分揭示。另外,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信息尚不完全有可比性,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性则更难达到,使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存货计价、折旧摊提、收入确认以及支出资本化与费用的处理等,都会给比较各个企业的现金状况带来困难。编制现金流量表所采用的各种资料的可靠性往往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使得报表分析同样显得不够可靠。
第四张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喆敏博士介绍,所有者权益包含的项目繁多、交易复杂,而且其增减变动对于投资者的决策,尤其是公司股票价值评估有重大影响。在新会计准则及最新颁布的应用指南中,随着财务报表及附注格式地位的提高,原先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全文中以资产负债表附表形式出现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一下子成为必须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列披露的第四张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第2条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从上市公司2007年1季报开始,投资者看到的财务报表将由延续多年的“三大”变成“四大”。这既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也是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日益受到重视的体现。
单喆敏博士强调,几大会计报表之间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报表之间及报表内部各指标之间相互联系、彼此制约,因此进行财务报表分析需要全面考虑报表和指标之间的“勾稽关系”,从战略角度分析财务报表和整个公司的财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