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招投标制在国内工程建设领域中全面推行,不仅规范了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得以贯彻,也为国家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提高了投资效益。
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招投标工作日趋规范,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招投标不仅是施工企业管理、经济、技术、设备、信誉等综合能力的竞争,也是投标报价的竞争。为了编制出既能中标又能获得利润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员在掌握政策、法规及建筑市场信息的同时,还要灵活运用报价策略和投标技巧,使企业尽可能多中标,多赢利。
施工企业如何使自己在中标后能获得更多的利润,投标报价是一个重要环节,这个环节主要体现在报价策略上。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哪些分项报价可高些,哪些分项应该低些;或在一个工程中,在不影响投标总价的情况下,哪些单价可定得高些,哪些可定得低些,都有一定技巧。运用得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工程的中标与否,也会影响到盈利水平。在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策略上,有多方案报价法、采用突然降价法、先亏后盈法、许诺优惠条件法、争取评标奖励法等,而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采用不平衡报价手段则是保持投标报价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一、不平衡报价的策略
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指投标单位在不影响投标总报价的前提下,将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高一些,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低一些,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应先在合理、先进又经济的施工方案和企业能承受(或预期的)的较低价上下功夫,并在此价格基础上作不平衡报价处理。通常,以下情况可采用不平衡报价。
1.对能较早得到结算付款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等)的单价定得较高,对后期的施工分项(如粉刷、油漆、电气设备安装等)单价适当降低,做到工程款较高并先回收,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2.在对工程量清单认真复核后,根据图纸和施工现场情况,对有可能增加工程量(包括清单少计的,或因修改设计而产生)的项目,单价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
3.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工程实施时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的,单价降低。
4.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工程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因为其不影响投标总价,其单价可提高些。
5.对招标时的暂定项目,即招标时这部分项目由谁施工还没有确定,但项目已列入清单中了。如果自己承担的可能性较大,就适当提高这部分项目的综合单价;如果由其他人承包,就把这部分综合单价报低一点,以增加中标的可能性(指不分包的情况)。
6.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单价报价,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相应单价。因为这些单价不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发生时实报实销,单价高些会获得更多的利润。
二、不平衡报价的风险
不平衡报价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投标报价的重要策略,一般情况下,也能为施工企业带来更为丰厚的利润。但对于业主(项目建设单位,招标方)来说,则是扩大了投资,减少了收益。而且,严重时不平衡报价还会扰乱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从某种意义上说,业主和施工企业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既对立又相互统一,双方均统一于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这一基本点。但在工程造价的结算上又是相互对立的,业主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工程投资最小化;投标单位在相同前提下,则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目前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随着招标单位对拟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视,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标单位能否中标,而投标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采取压低造价,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以下。这种不健康的市场竞争方法,是导致不平衡报价产生的直接原因,也使不平衡报价具有较大的风险。
1.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策
投标报价的关键是决策。投标决策前必须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调查投标环境,除了对企业自身条件及招标项目要求进行综合分析外,还要对招标项目的客观条件进行综合了解,即对工程施工的自然、经济条件等进行全面了解、分析。进行国际工程投标时,还要充分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从而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分析判断是否正确,取决于对项目的充分调研、掌握资料的丰富程度、信息的准确性以及施工企业自身经验的积累。当然,最终决策时,决策者的决策能力和水平也是很重要的。投标报价时力求达到的效果是:报价时高低相互抵消,投标总价保持不变。
2.科学分析判断工程量
在投标决策前,投标人员的综合素质尤为重要,他必须科学地分析、判断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准确性,如果根据经验判断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不合理,并且有绝对把握认为其中列明的某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是错误的,比实际的工程量要少得多。那么,根据以往的工程经验,就可以把单价定得稍高一些,待到验工结算时就可取得比正常结算时更多的利润。当然,报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如果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比实际的工程量要多,在实际施工时没有这么多的工作量,可以报低单价,似乎是亏了,结果是:施工时数量少的项目,单价较低,亏了一点;施工时数量多的项目,单价较高,利润增大。但是,这里面也有风险,要看投标人员的判断和决策是否正确。即使判断正确,业主也可以想办法,通过签发工程变更令来减少实际施工的工程数量,甚至强行改变或取消原有设计。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具备一定的运作经验和技巧,必须对具体情况作出充分调研分析后才可以形成决策,以规避可能形成的风险。
3.把握不平衡报价的尺度
不平衡报价就是利用投标报价时是总标价,而总标价又是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工程数量与单价乘积之和的特点,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将工程量清单中对自己有利的分项工程单价调整得略高于正常水平,有的单价则略低于正常水平,也可以把临时设施费用报价提高,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这种不平衡报价的策略争取做到“早收钱,多收钱”,尽量创造最佳经济效益。但也应该注意,这种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不可以随意伸缩。当工程量清单中许多单价成倍或数倍地偏离了适中的市场价格时,就很有可能被业主作为废标处理而失去中标的机会。
结语
总之,对施工企业来说,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如果工程量在执行时增多将会造成施工企业的重大损失。另外,不平衡报价过多或过于明显,也会引起业主注意,甚至导致废标。当然,采用适当的投标报价策略是施工企业取得较多利润的有效途径,但是,施工企业更要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经济、技术、装备和信誉等综合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取得长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