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有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科学
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转移计算折旧方法,国际上现有的财务法规资料中总括起来已经有七种,它们分别有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即年代相加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定率递减法的变形)、余额递减法(实质是平均分摊)、产量法(工作量法或生产量法)、年金法(亦即积金法)、偿债基金法等七种。上述七种计算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转移折旧方法,总体上可分为按固定资产的产量数计算价值量循环转移或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计算价值量循环转移两大类。若以固定资产完全磨损程度的计算价值量循环转移方法则可划分为平均法、加速法和复利法。以上所述七种计算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转移折旧方法不管选用哪一种均存在着一定弊端。
(一)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投资收回得出的数额比例不合理。投资新的固定资产开始占用资金数额大(原值),分次计算先收回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小,以后逐年收回投资使投资占用资金数额(净值)逐年减少,可是回收投资的比例不是在减小反而在不断的增大。假设开始投资购置固定资产10亿元,按规定使用期限10年计算,每年计算收回投资1亿元(不考虑净残值),每年计算收回投资额是相等的。但是按照以上收回投资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用百分比来计算,开始的头1年计算收回投资额1亿元,只占应收回投资总额10亿元的10%,第2年剩下应收回投资额9亿元,接着计算收回投资1亿元,所占应收回投资额百分比为1/9 ×100%,后期各年计算收回投资额是依此类推,使用到第10年结余1亿元投资全部收回完,最终收回投资额是应收回投资额的百分之百。从第1年到第10年全部收回,每年收回投资额是10个比例数,10个比例数之间既不是平均数,又不是直线数,按年度应收回投资额的比例用数理排列起来是1/10、1/9、1/8……1/1,它是一个收回固定资产投资的递增数列。年限平均法计算收回固定资产投资,不符合固定资产服务功能效益逐渐下降的自然耗损规律。
(二)年数总和法(即简单年限法)。采纳这种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运用服务效益下降等差递减的原理,随着新旧程度变化逐年减少折旧率的一种计算方法,这种计算方法法规条款是属不全面的加速折旧。它的主要弊端是:凡选用这种法规公式计算,它只解决了按使用年限为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加速计算折旧,并没有解决以产量数为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更需要加快加速计算折旧,结果是对生产量的固定资产不区分新旧耗损程度多少或能提供服务收益实现形式大小,全是以每个自然单位产量数平均计算折旧,其后果造成“时。量”两种不同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平等对待,出现按“时”的固定资产是实行加速计算折旧,而按“量”的固定资产则是实行自然单位产量数平均计算折旧的不合理规定。若将产量的固定资产换算成统一以时间计算折旧就很不容易,即使将产量的固定资产换算以年限计算也不够真实,在换算时工作量既不准确又难得一致。房屋按规定使用年限50年计算折旧,头一年是最后一年折旧额的50倍,这样计算分摊折旧明显的与房屋实际使用状况不等值。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余额递减法是一套混合计算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原叫递延余额法,它是运用直线平均法折旧率的两倍每年去乘上净值的一种计算方法,这种计算方法对某一固定资产已使用年限约到一半的时间,后期约一半的时间一般需要改用余额递减法配套,按年限平均计算分摊资产价值的百分之百摊净。原因是计算公式是按固定资产净值一定的百分比率计提折旧,计算得出百分比率开始第一年是20%,到最后一年同样是20%,还剩下80%没有摊完,这样计算下去是永远不可能收回应分摊的全部折旧总额。如设备规定使用10年,到第5年已比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额少,应从第5年起至第10年有6年时间应改按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方法的本质特征是属平均法分摊计算规则,也可以说固定资产前期是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计提折旧,后期改用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的本质是平均分摊计算折旧额,这种计算折旧方法很不科学。机器设备以公里、小时、台班、土石方等物质为计量单位运转中的自身磨损应该是比房屋及建筑物按时间计算自然耗损需要更新快,可是制度规定按产量数为计量单位实施的却采用直线平均法计算折旧,而房屋及建筑物按年限则是实行加速法计算折旧,将“时。量” 两种不同计量单位区别计算法规条款的本身没有按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计算折旧方法的不合理规定。
现行的双倍余额递减法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这样计算收回投资方法不符合固定资产磨损的实际,其弊端是:如固定资产使用期20年,第19年收回投资额是第18年的4.5倍,比第4年投资收回额还要多。若固定资产使用期30年,第29年投资收回是第28年收回投资额的7倍,第30年收回投资额比第1年投资收回额还多0.5766%,这显然是不科学的。
二、创建“十项等差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耗损的价值量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运动,不同的固定资产价值量或实物量却都具有它们各自的不同个性,循环磨损程度的价值量转移又具有它们普遍的统一共性。长期以来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耗损转移计算折旧方法,从来没有摆在需要改革的重要位置上视为专项课题进行研究。作为财产性生产要素劳动资料的固定资产产品也是商品,由商品串换或投资土建安装后形成新的固定资产价值链,在投入循环使用中其价值量磨损分摊过程是物质资料渐次性的等差耗损,它的磨损分多次等差耗损转移到生产流程中构成新的产品价值链,通过连接不断的循环到产品流通环节销售得到补偿,是物质不灭良性循环转化中物理内在的本性。
(一)测定公差率。固定资产价值链循环衰减不需要按日或自然单位产量数求出公差率,只能以年度决算期或产量数分项确定公差率,应以实物价值量磨损程度划分十项为依据。在测定前项与后项之间公差率时,必须从固定资产磨损程度的实际状况出发,所采用按时间的前后计算价值量循环转移,则是全新的效益高应先加快多计提折旧,使用后期效益下降则该放慢少计算折旧。将应分摊折旧总额化为百分之百计算,结合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余额递减法的公式计算折旧等有关资料进行推算,使用期按规定10年计算折旧。先用年数总和法的公式分前5年或后5年两个阶段测算,计算得出第1年到第5年前5年之合应计提折旧为72.73%,从第6年到第10年后5年之合折旧为27.27%;前5年计算折旧比后5年计算折旧多45.46%。前5年多计提折旧的45.46%,比后5年计提折旧27.27%超过一倍还多18.19%。后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计算,前一阶段5年计算折旧之合为67.23%(按我国现行制度计算),后一阶段5年改按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为32.77%。前5年比后5年多计提折旧34.46%,前5年多计提折旧的34.46%,比后5年计算折旧32.77%同样是超过一倍还多1.69%。两种计算方法对比是,年数总和法前5年计算的比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前5年多5.5%。以上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计算折旧方法,前一阶段5年折旧率相加之合为139.96%,上述两种计算方法前5年平均数约70%,后5年两种计算方法之合为60.04%,两种计算方法平均数约30%。“十项等差法”确认公差率1.6%是总结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计提折旧的数理,计算得出的前5年计提折旧平均率70%,后5年计提折旧平均率30%为基础论理推导的。“十项等差法”论证推算依据公差率1.6%,正是前5年按折旧之合的70%,后5年是按折旧之合的30%,是综合两种计算折旧方法择优结合点的理论基础。经过反复测算和推导论证,认定上项与下项之间的物理循环耗损公差率递减为1.6%。为了便于计算可用符号an(n=1.2.3……10)表示n项折旧率,那么由等差数列(a1, a2……a10)的原理可推出:
a1=17.2% d=-1.6%
从而推出an=17.2%+(n-1)(-1.6%)
新的从第一项开始,直到快要接近报废第十项,计算折旧率分十项的百分比如下:
一项17.2%;二项15.6%;三项14%;四项12.4%;五项10.8%;六项9.2%;七项7.6%;八项6%;九项4.4%;十项2.8%。
(二)择优分十项。固定资产价值量计算折旧是由新的到报废全部价值量循环分年度转移过程中,物体质量形状在各个年度决算时期自身的反映出它价值量有形磨损逐步等差的减少,实物价值链链条的环节不断循环减少的价值量而自然形成等差数列式公差率的耗损,本节是针对实物价值量循环耗损以年度决算时期出现的公差数需要分十项作简要概述。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耗损是新的开始占用投资数额大,实物资产价值链循环耗损中价值量慢微性的等差分十项变小,实物价值量由大到小的相差一部分耗损价值量转移到新的产品价值链循环中去,转移磨损那一部分价值量是否准确体现实物价值量的价值量耗损,应该是以实物价值量本身的实际耗损价值量为根据,来反映实物价值量转化过程中磨损程度公差率1.6%的分十项。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等差耗损程度分多少项为宜,是分八项计算或者缩短还是分十二项计算甚至延长,若采用分八项计算前期一项至四项产量数之和,按年数总和法及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两种计算方法得出的平均折旧率为70.29%,假设分十二项测算前期一至六项产量数之和应分摊折旧率的69.8%.以上分八项与分十二项两项计算之和的平均数也是70.045%,基本上属前期产量数一半服务功能效益等差下降70%.择优分十项符合以产量数为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决算时,客观物体自身要求是十位数计算符合实物质量的磨损程度,反映出固定资产性能逐渐老化实物质量分十项的价值量的变化过程。固定资产采用什么样的计算方法反映它的真实存量价值,磨损转移又怎样分多次计算每一次收回多少投资是实物价值链循环占用价值量的要求,实物价值链循环每一项转移多少价值量是由实物价值量每一项耗损程度所决定,实物有形磨损内在动因本质上要求质量好的先多计算折旧,质量变差服务收益下降后应少分摊折旧,质量好的与差的固定资产不应该是同等数额进行补偿,应该是按实物磨损程度加以区别等差分十项计算,只有实行以“十项等差法”计算补偿,才有利于加快我国经济核算体系的不断完善。它是实物价值量在一定自然条件下变动转移分年度计算形象化显现出的公差率。总之“十项等差法”它是由存量固定资产磨损程度的以年度决算期体现价值量转移,等差分十项又是实物磨损程度后价值量的表现形态,实物磨损后的价值量程度转化结果是“十项等差法”。
确认分十项。分项是针对固定资产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耗损区别公差数的需要,是对固定资产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以产量分项等差减少的确认,是按价值量环节链分十项计算实物价值量循环的补偿。划分是以年度决算期来反映实物价值量服务功能收益下降等差的减少,前一年实物价值量服务功能与后一年实物价值量服务功能有明显的差异,只有法规条款上承认这种实物形态项与项之间差异,才能与物体实际存量的价值量保持一致。根据固定资产“时。量”两大类不同的计量单位特点,按自然单位规定的产量数划分十项,每一项各占自然单位产量数的十分之一。如汽车技术鉴定行驶五十万公里,则每一项划分为五万公里;某设备运转量核定产量四万吨,则每一项为四千吨,某机械用器规定四千个台班,则每一项为四百个台班。分项是指规定产量数为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分十项,以使用年限计算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分项,按规定使用年限用等差通项公式数理计算出长短时间不同的各年度折旧率。总之等差分十项计算才能如实的反映出实物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磨损程度,现拟定将所有的实物价值量一律都采用分十项计算价值链链条的环节磨损转移。没有公差就不可能有分项的先决条件,分项是和物质运动状况的价值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公差是以循环变化的价值量减少为基础,反映固定资产循环以年度决算期的价值量真实存量状况。分十项是以公差数为根据准确计算实物磨损的价值量转移,它们在价值链会计核算循环条件下相互连接和互相配合,其共同目的是促进统一实行“十项等差法”加速计提折旧。
(三)“十项等差法”的应用。根据上述各项折旧率,从新的开始计算到最后折旧摊净为止,按“十项等差法”计提折旧额。举例计算如下:
1.汽车一辆原值400000元,减净残值20000元,应计提折旧总额380000元,按“十项等差法”从新的开始行驶5万公里计算折旧额,公式如下:
bn=S×an
bn为第n项折旧额;S为应计提折旧总额;an为第n项的折旧率。
根据上列资料代上述公式:
b1=380000×17.2%=65360元
b1千车公里折旧额=65360/(50000/1000公里) =1307.20元
2.某设备一台原值100000元,减净残值4000元,加利息支出10000元,应计提折旧总额106000元。第3项期内产量2000吨,算法如下:
b3=106000×14%=14840元
b3期内产量数折旧额=14840×2000吨/4000吨=7420元
3.房屋一幢原值400000 元, 减净残值 20000 元,应计算折旧总额380000元,该房屋规定使用40年,第20年时期计算折旧额计算如下。
第20年时期年折旧额=380000×2.55%=9690元
第20年时期月折旧额=9690元/ 12个月 =807.5元
使用年限20年计算,第11年折旧率4.8%,第15年折旧率3.2%,第20年折旧率1.2%,第1年折旧率是20年折旧率的7.333倍。使用年限30年计算,第20年折旧率2.5332%,第30年折旧率0.7562%,第一年折旧率是第30年折旧率的7.82倍。使用年限40年计算,第20年折旧率2.55%,第30年折旧率1.55 %,第40年折旧率0.55%,第1年折旧率是第40年折旧率的8.1倍。使用年限50年计算,第11年折旧率2.928%,第20年折旧率2.352%,第30年折旧率1.712%,第40年折旧率1.072%,第50年折旧率0.432%,第1年折旧率是第50年折旧率的8.26倍。
以上列表与举例计算方法表明,固定资产按使用年限或产量数计算折旧,是新的固定资产前一半部分时间或产量数一半应折旧70%,后一半部分时间或产量数一半应折旧30%的物理循环等差分项磨损的原则。如某固定资产使用40年,按十项划分计算可以说每项为4年,从开始第1年至第4年的折旧率之和正是新设备一项折旧率的17.2%,最后第37年至40年的4年折旧率之和也是到报废时期十项折旧率的2.8%.若使用年限五年,每半年为一项,上半年一项计算折旧为17.2%,下半年一项计算折旧率为15.6%,全年计算折旧率两项为32.8%.分十项物理等差耗损没有变,等差率分年度计算数理更没有变,只不过是以年度时间长短计算得出各年折旧率的不一样。假设新车头一年行驶4万公里用产量法计算,应按第一项17.2%计算折旧,第二年行驶8万公里,应分三项来计算折旧,40001公里至50000公里按一项17.2%计算折旧,50001公里至10万公里,按二项15.6%计算折旧,100001公里至12万公里,按三项14%计算折旧,分月计算折旧一般只会出现两项的可能,不会出现三项的可能性。采取等差数列通项公式计算得出公差率既符合实物价值量循环慢慢等差耗损的实际情况,又符合等差数列的计算数理法则,根本没有改变实物价值量磨损分十项定律,转移价值量是随着时间长短公差率变动的循环规则,是一种客观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实际磨损的核算方法。以使用年限计算的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越短计算出公差率越大,使用年限越长计算出公差率越小。为了确保应计提折旧总额的100%完整,1%以下小数暂保留四位,小数后四位除不尽的尾数,归纳到最后一年进行舍、入调整。本文所论“十项等差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正是在现实工作计算折旧指标分解到单车时研究探讨中,反映出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无法解决人们提到出资10万元折旧费,承包者谁都主动承包经营新车,而不愿出资10万元折旧费经营承包旧车,现实文件规则解释说服不了承包经营者,不能回答会计核算中的现实问题。由此入手撰写论文,创建性的提出“十项等差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新方法。
三、固定资产需要“十项等差法”计算折旧
价值链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循环耗损价值量的补偿,应该是相等于固定资产实际磨损转移的价值量,新设备前期价值量循环磨损少计算一部分转移价值量,是一种以虚移新设备的生产能力为代价,隐瞒新设备实际耗损大于转移耗损少计算折旧来换取眼前利润,这种隐质现象在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工作中较长时间内无法表现出来,唯一的只有等到某固定资产效率下降以后快要到报废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将折旧费用在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分析,前后期产品单位成本折旧费用指标对比检查时,就显现出前期产品单位成本折旧费占的比例小,后期产品单位成本折旧费占的比例大,反映出实物价值量前期耗损的一部分价值量没有按产量数分项等差足额转移。固定资产价值链分多次循环转移到新的物质资料中去的那一部份价值量,是整个经济核算实物价值量平稳运转链条中相互连接的重要环节,是经济核算中很重要经济杠杆,实物资产价值量循环耗损怎样分次转移,需要“十项等差法”才能如实计算固定资产磨损程度的价值量转移。
(一)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出现有五种不同的方法。汽车通常都有10年实物寿命,但许多公司每两年就会拿他们的汽车去折价交易以换回一辆新车(安东尼等)。理智经营管理者为什么采取这一举措,其目的是有利可图的内在原因,新车行驶是长途里程,车日行程是在省际之间或跨省区际间行驶,两年时间可行驶里程达到该车出厂技术鉴定总行驶里程50万公里的一半,加上车辆折旧又是以千车公里平均计算,车辆质量行驶的隐质耗损可获得20%以上售价实惠。然而就反映出有五种不同的计算折旧方法:首先,按规定使用期限10年用年限平均法计算。车辆两年已营运行驶里程应计算折旧20%.车辆贴旧换新交易出让时,买卖双方一致认为已使用两年还可以继续营运8年,由此该车贴旧换新可报价八成新的公允价。在现行交易活动中用传统拍卖习惯来讲,谈论八成新从表面现象来看平均折价计算也可以说得过去,而从车辆质量的行驶磨损程度本质来量化检验,这种标八成价事实上是利用年限平均法的传统旧习惯,而形成隐质误导买方的一种骗局行为。其次,用年数总和法的公式计算。新车头两年折旧34.55%,也可以说两年分摊车辆价值19/55到服务成本。其三,以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计算。新车前两年按账面车辆净值计算,车辆原值两年共计提折旧总额36%.其四,依产量法规定计算。假设新车辆鉴定总行驶里程50万公里,新车前两年已行程完成鉴定总行驶里程一半时,车辆磨损转移应计提折旧总额的50%.其五,按照“十项等差法”划分计算。车辆前期行驶里程占到鉴定总里程一半时,应承担车辆磨损价值量的70%,余下的30%车辆价值量待以后一半行驶里程摊净。
(二)五种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说明。上列表中五种计算折旧方法得出差异率过大,前四种折旧计算方法都有它们由来已久的法规条款长期在实施,使用中计算得出折旧率很不合理,特别是对固定资产质量实际磨损程度是一项错误的判断,需要“十项等差法”核算固定资产价值量耗损转移。
1.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实物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转移价值量在人们没有认识到理解不够深刻时,反映出自然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价值量中服务功能的一定量变等差减弱,实物资产质量自身耗损前期不能如实足额计提折旧,引发出计算折旧的会计核算资料价值量与实际耗损程度价值量不等量。固定资产价值链循环前期或后期实际磨损转移价值量,必须要以实物资产价值量前期或后期耗损的等价物的价值量补偿,不应该采取平均计算耗损转移方法对实物价值量前期或后期耗损的不等价物补偿价值量,平均法分摊实物价值量循环磨损是实物价值量的不等价物转移磨损价值量。
2.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某公司在实施一种计算方法是不可能将公司各种时。量不同的资产价值量全部折旧摊净,需要收回两种不同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全部投资,还得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计量单位的多种计算方法,只有采用多种计算方法才能折旧完公司不同计量单位全部资产价值量。年数总和法是一种不全面不真实的“时。量”不统一的计算折旧方法。如果继续采用年数总和法公式规则计算折旧,不利于我国实行统一管理的考核计算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假设某一固定资产服务寿命为50年,头一年实物资产价值量循环耗损计算折旧4%.按我国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法规计算,第48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只有0.5872%,第49年计提折旧上升到7.0468%是第48年折旧额的12倍,第50年折旧额比第1年折旧额还要多3.0468%,多余的3.0468%折旧率还超过第十年2.992%的折旧率。这样计算结果造成企业后期设备是越老化分摊负担就越重的法规条款,企业第47、48两年实行利润总额指标与第49、50两年实现利润总额指标就无法可比。
4.产量法计算折旧。假设选用产量法对车辆行驶里程是不区分新车或旧车乘以千车公里计算营运成本,这种计算方法其实质并没有脱离平均法计算规则轨道。产量法只不过是按产量数为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可以适用,而按时间以年度为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能适用产量法。
5.“十项等差法”计算折旧。固定资产价值链循环由新的到需要报废全部循环转移过程中,可保持实物资产原有价值量与实物耗损转移价值量同步运转,体现实物价值链自动转化物体自身的质量耗损实际。
(三)固定资产需要“十项等差法”是最优无弊的核算折旧方法。上述新车前两年行程25万公里的实证研究。新车工作车日前两年完成总车日的96%计算(新车工作车日这个指标是偏低),前两年完成工作车日701个,每个工作车日日行程357公里,这一行驶里程就我国目前跨省区际间的车日日行程两年完成25万公里,是一个较低的平均数。五种计算方法先用最高的与最低的对比,最低是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只有20%,最高是“十项等差法”可计提折旧70%,年限平均法只占“十项等差法”的28.6%,“十项等差法”却是年限平均法的3.5倍。后用产量法与“十项等差法”比,它们都是以行驶公里为计量单位计算车辆折旧针对性很强的两种计算方法最有可比性,产量法计算折旧只占“十项等差法”折旧的71.4%,“十项等差法”却是产量法计算折旧的140%.产量法与“十项等差法”对比因素很多:首先,从营运收入对比运输市场需求。假设某汽车出租公司,经营新旧车租金同一个价100元收费,需要租用车的所有人群观感选用车时,他们都会一致自觉主动付出100元租用新车,而不愿意支付100元租用旧车,租车人群自觉主动租用新车行为,证明运输市场新车运输服务收益要高于旧车运输服务收益。如果对运输市场普遍专项调查,更是新车乘坐旅客要比旧车乘坐的旅客多。其次,运输服务成本。燃润料消耗在成本中占的比例最大(含燃油税现养路费),所消耗支出数额在成本项目中又是最多。新车百车公里油耗明显的比旧车百车公里油耗少,旧车油耗比新车油耗多。新车运输服务收益高,旧车运输服务收益低,新车运输服务成本低,旧车运输服务成本高,新旧车比是新车收益高成本低,旧车收益低成本高,以千车公里平均计提折旧显得特别不真实,需要“十项等差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来替代原有的七种计算方法。
四、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前期补偿不足影响国民经济核算诸多指标
固定资产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前期耗损补偿不足而低于实际耗损和实物补偿的价值量,必然引发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勾稽关系演变得很不协调,不仅影响到企业正常会计核算工作的经济效益、生产后劲和高新科技产品开发均匀等合理问题,还涉及到国民经济诸多指标统计资料的正确性。复杂的经济指标之间内涵着互相制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构成相互依存中表现出来国民经济各项指标的完整体系。指标动态变化彼此之间勾稽关系密切,实物价值链链条的循环转移价值量的变动,往往相连关系指标需要变量调整。实物价值链循环耗损从理论上讲补偿本来应该属于C的不变资本的资金相差数千亿元,人为地把它规定提前计算效益列入到M可变资本的资金中去超前转为积累用于再分配。
(一)固定资产价值量前期磨损补偿不足影响国民收入指标。固定资产价值量前期循环耗损补偿不足本质特征是“卯啃寅本”的虚荣形式,这种假象演化办法是把以前年度成果当作本年效益来进行统计,这样核算出来的资料把它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指标全部循环体系中去检验,固定资产前期磨损收回不足显示出很多指标的勾稽关系就很不协调,若不进行调整所提供指标资料就缺乏它的准确性,到最后还得要进行多项指标的调整。固定资产前期价值量分多次计算循环磨损转移小于实际磨损转移价值量的部分,这就意味着计入到新增国民收入中的相当一部分价值量,是固定资产前期的已耗损应该补偿而没有补偿的价值量。前期补偿不足的价值量不是勤劳人们当年新创造净增价值量,而是固定资产前期耗损应该转移而没有转移的价值量。然而带来不仅影响计算国民收入发展速度指标,还影响计算国民收入使用额的增长速度指标。现在问题是前期没有创造出足够剩余产品价值量,人为想安排更多积累和消费基金,那种不重视增加新创造价值量而又强调高积累和高消费想法,是违反客观经济积累和消费关系的理论。国民收入中可使用消费基金指标的不实,影响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指标的勾稽关系就不吻合。如果计算转移价值量不能体现实物价值量自身逐渐等差减少,把前期实物资产已耗损应当转移而没有进行转移当作效益,主观人为地隐匿少计算实物价值量耗损来扩大利润,虚假的鼓吹成本下降积累上升,前期指标数不真实直接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价值量前期循环耗损补偿不足影响更新换代。固定资产价值链的环节循环耗损转移价值量的补偿,是实物资产价值量循环维护正常生产经营必然具备的物资条件。实物资产价值量补偿则要求固定资产价值量补偿与同期固定资产实际耗损程度的价值量保持一致,这是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磨损物理转换的自身要求。实物价值链的各个环节计算循环转移实物量和价值量小于实际磨损转移实物量和价值量,事实上把它排除在固定资产价值链循环核算体系之外,最终结果是演绎出实物价值量循环转移实物量和价值量前期的补偿不足。某固定资产需要一次性实物替换更新所需资金,才反映出实物价值量先前性的一部分价值量在啃老本。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前期补偿不足的一部分价值量流进到M中去,前期流入的这一部分价值量又以利润的形式与国家分配上缴所得税款,形成前期财政的实际虚收和企业留利的虚假,造成老工业基地国有大型企业长期不能自主振兴和自我发展。
我国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0.8万亿元,按“十项等差法”计算,从新的第一项开始计算的比平均法计算高7.2%,全国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约6.6%,换算使用年限约15年,一年的投资收回隐性数额达5184亿元(经营性资产约3千亿元)。国有企业法人代表为了目前急功近利的政绩效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价值量耗损转移,将简单再生产隐性数额高达约千亿元的资金,人为的计算到扩大再生产中去。对于这样大的数额资金如何真实地反映它的价值量磨损转移,应该引起制定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科学观的计划工作者们高度重视。
(三)固定资产价值量前期循环补偿不足影响政绩指标的评定。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将循环补偿标准的计算,主要考虑政绩任务和统计资料指标实现问题,直接以统计资料和政绩指标的实现为转移。利润指标完成的需要总会倾向于控制企业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的补偿标准,最终演变为成本偏向少记也要想办法计出多的效益,收回固定资产投资杠杆作用取代了投资固定资产收回职能,造成固定资产实物形态价值量循环磨损转移前期的收回投资不足。2006年一年循环少收回数千亿元已耗损应补偿数额而没有补偿,使它没有形成独立于各种经济利益主体的补偿机制,导致实物价值量循环补偿机制的扭曲。根据我国加入WTO引进外资设备和国内的现实情况,为了防止中外合资企业的循环补偿不足的未确定数,按“十项等差法”计算前5年应收回设备磨损价值70%,比“年限平均法”计算的只收回设备磨损价值50%,相差的20%价值量,进行会计核算时转移到“利润分红”中去了,外资企业会有将“利润分红”的部分输出国外,20%的“包袱”实质上是没有价值功能废旧物体,留在我国污染环境的不经济倾向。对中外合资企业开优惠前门,堵不合理的价值量转移循环耗损数的后门,使隐性未知数转为显性的优惠政策。为此前期补偿不足影响政绩指标评定有点偏向性的人为条件,需要进行实物价值量循环补偿财务法规制度的改革。
(四)前期补偿不足影响企业发布的信息资料。投资固定资产的循环磨损补偿两者成因果关系,因为投资实物资产先垫付了资金才需要收回实物价值链循环的补偿,之所以要收回实物价值链循环的价值量耗损补偿,是因为前面有了实物价值量的垫付,不存在事前投资垫付资金就无所谓事后收回投资。我国规定投资固定资产收回率是偏低的,国有企业每年实际收回投资率比同期法定规定的投资收回率还低许多,人为地调整收回投资率,隐瞒生产成本不能如实的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收回投资标准能否如实反映企业耗费水平已退出次要的地位,谁都可以利用它为了自己所需要调整指标提供资料达到目的,加上多种折旧方法都可以选择一年一度的变动,形成了实物价值链循环收回,在企业内、外部就变成了各取所需的一个调节系数,急需要改变这种计算方法不真实的随意性现状。
(五)前期补偿不足影响生产成本核算的真实。成本补偿标准能否准确反映一个企业物耗水平和一个国家物耗总水平,应该是凡属生产过程中的一切支出,不论是固定资产分多次转移耗损和原辅材料一次性消耗,还是非物资支出均应该列入到生产成本和管理费内核算,只有这样的规定生产成本和管理费总额才可能反映物资消耗和费用支出的全部资料。固定资产磨损前期少计算实物耗损的一部分没有列入到生产成本和管理费内核算,酿成生产成本和管理费前期所提供资料缺少一块实物消耗价值量的隐性现象发生,混沌出的是固定资产前期耗损没有全部转移,造成生产成本中实物磨损分多次转移缺少一部分价值量,致使前期产成品价值量成本不真实。固定资产最后需要报废少计算未转出去的账面清理余额,本来是参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物资产耗损转移,而把它列入到“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排挤到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之外,使生产成本和管理费总额归纳不全面。
(六)前期补偿不足影响投资决策者所获的信息失真。企业决策者投资实物资产价值量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利润总额的增加,把资金投放于生产经营产业中为主要劳动手段的资产实体。经过产出循环培育新的经济连续不断地增长点,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稳定地发展是必然的一种选择。开始选项履行投资决策程序时,设计部门预测或信息产业部门预测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指标计算出各项指标资料的资金循环信息变动一般采用常规的预测方法,测算投入实物资产价值量循环耗损转移到产品生产成本价值量时,实物资产磨损转移采用的是平均方法计算。前期少计算一部分耗损的实物价值量,通过会计核算程序将前期少计算资产磨损一部分价值量转移到实现利润指标中去了,少计算一部分实物耗损价值量本来是前期实物资产耗损的部分价值量,却提前演变成为实现利润指标,实物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耗损价值量计算方法不正确,误导投资决策者投资决策前期不真实的高效益。假设投资固定资产10亿元改革企业生产流程中的落后设备,新设备设计确定使用期10年不落后,计算收回投资普遍采用平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前三年产出效益中内含有实物资产价值量循环耗损16.8%不是新增加的效益(分年度是第一年7.2%,第二年5.6%,第三年4%),也就是说前三年效益中有固定资产磨损的价值量的1亿6千8百万元不是投资创新实现利润,而是实物资产耗损应该补偿价值量而没有补偿的价值量,是实物已耗损价值量没有进入到产品生产成本。投资决策者主要考虑前三年投资效益,前三年效益不真实的虚假指标使投资者还认为是可行性的投资项目。后期一般没必要查找投资决策正确与否,要找原因只能是从其他信息指标去追求发展,掩盖了实物资产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转移价值量的自然耗损,影响实物资产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耗损的真实性,还可以说一部分项目前三年的投资效益低于固定资产的投资16.8%,就会产生盲目性鼓励投资决策者进行投资。
五、分析研究后的结论
高新科学技术网络的广泛应用与快速发展,引申出实物资产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转移不断扩展,形成了实物价值链和虚拟价值链(钱生钱循环活动形式获取价值)的价值链循环环节连动体系。投资固定资产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耗损中分为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十项等差法”是针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磨损转移价值量的计算折旧方法。价值链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计算固定资产循环耗损转移价值量,又怎样分多少次计算固定资产每一次的价值量转移多少,法规理论制定的折旧计算方法一定要体现固定资产自身的真实耗损价值量。只有如实的反映固定资产价值量实际磨损,才能与WTO价值链循环规则保持并轨,才有利于参与全球经济互惠互利一体化的实现。惟有创建“十项等差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才能确保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安全平稳的顺利运行,它是一个操作起来很方便,针对性能强,可保持固定资产良性循环的更新换代,是实物价值链链条的环节循环法规理论与固定资产等差耗损的实际相符合一种新计算折旧方法。
“十项等差法”计算折旧方法的最大特点,是针对固定资产不能够自动的是以年限为计算单位计提折旧,与实物能够自动的固定资产是按产量(工作量或生产量)计提折旧,把按年限或按产量两种不同的计量单位集成在一起,统一划分“十项等差法”计算折旧。研究出来了长期以“时。量”不能统一的一大难题,解决了在一个国家或国际上能实行统一的一种新计算折旧方法。把平均法、加速法和复利法三种的计算方法绾结起来,是吸取国际上现已有七种计算方法之精华的基础上,从研究价值链会计核算资料中总结出来的。“十项等差法”计提折旧不仅可用于有形资产,还适用于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一律采用按产量数为计量单位的固定资产划分十项公差率1.6%计算折旧。实施“十项等差法”计提折旧,反映了固定资产循环磨损普遍存在服务功能逐渐缓慢等差减弱,体现了固定资产价值链链条的环节价值量循环转移过程中物体等差分十项衰减的真实性,符合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以年度决算期需要“十项等差法”计算磨损转移的基本特征。
实施“十项等差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我国长期以来存在各方面的历史原因较多,原则上最好以2007年为界,以前年度已有固定资产继续保持我国原有的规则方法计算,直至延长到2015年为止。新增加的应按新办法,原已有的应按老办法。2008年新增加的应按“十项等差法”计算折旧。从2016年开始可统一实行“十项等差法”计算折旧。为了实际工作者操作时方便,将所有的固定资产统一换算“十项等差法”以产量数为计量单位的分十项,按年限计算的从第2年起到规定最长的使用年限止,分各年度折旧率表进入计算机软件,有利于满足广大实际工作者在操作时查表对照使用。在进入21世纪时应创建“十项等差法”计算固定资产循环补偿的方法,它符合固定资产价值量循环磨损程度的转移实际,可以说是一种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新的方法,具有我国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的改革特色。“十项等差法”比年数总和法及双倍余额递减法和产量法更为合理,假如说某固定资产规定使用期15年计算折旧,“十项等差法”是以新大旧小的加速计算;若原来规定某固定资产使用15年加快到12年计算折旧,而“十项等差法”是在12年已加快的基础上,再继续加速计算的,是适应价值链会计核算管理的一种新计算折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