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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权有偿转让价值评估方法的探讨

2007-11-14 13:4 《新财经》·古凤俊 【 】【打印】【我要纠错

  一、公路收费权资产的特性

  随着公路收费权转让工作的开展,如何评估公路收费权转让价值,是我们评估界面临的一个课题。作者就此课题曾在1999年第3期《中国资产评估》杂志上撰文《高等级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评估探析》,提出了具体的评估方法。近期,看到《中国资产评估》期刊接连刊载了有关公路收费权价值评估方法的文章。本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多项评估公路收费权转让价值实际评估操作体会,对有关公路收费权价值评估的具体评估操作方法做进一步的探讨。

  为规范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工作,早在1996年,交通部第9号令《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就对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工作的原则、公路经营权的界定、转让公路经营权的组织管理、公路经营权的转让范围、公路经营权资产价值的评估和转让公路经营权的审批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1997年,第八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对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有关事项作出了原则规定。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其中第六十条中规定,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第六十三条中规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第六十五条中规定,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转让收费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收费权由出让方收回;第六十六条中规定,各该公路经营企业经营期间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对公路的养护工作。在受让收费权的期限届满,或者经营期限届满时,公路应当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众所周知,公路收费权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它是依附在公路实物资产上的无形资产。由上述文件规定可知,公路收费权这种无形资产与其他无形资产相比具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公路收费权的转让行为,受政府管理的限制。即公路收费权的转让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需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营企业无权自行定价。

  3.其服务对象仅为过往车辆,与一般市场的客户不一样,虽然也可与其他交通方式竞争客户源,但受地理位置、区域经济发展、运价、便捷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经营企业自身努力效果有限。

  4.公路经营企业经营期间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对公路的养护工作,在受让收费权的期限届满时,应将完好的公路设施无偿交还转让方。

  5.其路政管理,由省级以下交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或者人员行使,所需经费由公路经营企业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二、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公路收费权资产的转让价值与其他资产的转让价值一样,一般情况下均应为市场价值。收费权转让涉及的双方各站在其不同的角度考虑其利益,只有双方对于转让价值认识趋近时,才有可能成交。

  公路收费权的受让方投资购买公路收费权的目的,就是要获取经济收益,而公路收费权的转让方出让公路收费权的目的,是为了尽早回笼投资,偿还贷款或投入新公路建设。而公路收费权资产价值评估,则是为转让和受让双方提供公允的市场价值。

  公路收费权转让价值的评估,需以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或假设前提,以其获利能力为评估对象,以其所产生的收益为基础。

  公路收费权资产的市场价值,基本取决于公路收费经营所产生的经济收益。经济收益是由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去公路经营费、税形成,车辆通行费收入由车流量、收费标准确定,经营费、税由通行养护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确定。从上述影响公路收费权经济收益的诸多因素分析,车流量是关键因素。而影响车流量的因素,主要是路段的地理位置、区域及周边经济状况、旅游景点、水陆空交通网络等。而这些因素中,关键因素通常是路段的地理位置。

  公路的造价与公路收费经营所产生的经济收益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没有固定的比例关系。如同样等级的四车道高速公路,在中原地区和边远地区,平原地带每公里造价基本相同,然而车流量则相差悬殊。原因是中原地区,公路的车流量中有一部分为本地区的车辆,而相当一部分为临近地区路过车辆。同时,公路收费权转让期限亦有长有短,有的转让15年、有的转让20年,无法直接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

  鉴于以上情况,评估公路收费权价值的方法,在收益法和成本法两种方法中,采用收益法比较适合。

  市场法在一般资产的评估方法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是首选的方法,但并非所有的资产评估项目都适合采用市场法。如果评估对象是公路收费权,那么,就应该考虑公路收费权的价值形成的基本因素。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市场依据。具体讲,应该此类市场交易比较多,而且为相同地区或临近地区的近期(不宜超过一年)交易,交易案例与评估对象具有相似性、可比性,掌握正常市场价格行情等。就公路收费权价值的评估来讲,如前面所说的不同地理位置的同等级的公路,其通过的车流量相差悬殊,区域经济发达程度不一致,市场交易可比案例不够多,许多因素缺乏可比性,很难采用市场法评估。即使勉强采用市场法,势必对有关因素要做大幅度的修正调整。一般情况下,每项修正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调整不应超过20%,综合调整不应超过30%,否则,若调整幅度太大,则失去了市场法的意义。所以说,公路收费权价值评估很难采用市场法。

  综上,通过公路收费权价值的三种评估方法的分析比较,较适合的方法应该是收益法。

  三、如何用收益法评估公路收费权价值

  收益法在国际评估领域是用得比较多的一种方法,我国近期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也逐步采用,思路基本差不多。但公路收费权价值评估也有其特殊性,在某种程度上讲,公路收费权转让类似于长期租赁。其特征是一次将转让期的转让费用交给转让方,受让企业会计核算时,应将转让费按期进行摊销,在会计核算上受让方不承担固定资产折旧费,诸如此类问题均需在评估方法上适当处理。根据公路收费权价值特点,其收益法具体应该细分为:经营收益法和投资成本收益法。下面,将两种方法详述如下。

  (一)经营收益法

  经营收益法思路,是站在受让方的角度,估算其经营期间所获取的收益的现值。

  根据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净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车辆通行费收入-通行养护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    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    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在公路收费权转让价值的估算时,一般模拟受让企业经营方式情况下的核算,其净利润计算公式为:

  净利润=车辆通行费收入-通行养护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

  不过,在管理费用计算时不计算转让费用摊销,而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将所得税计算基数(即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转让费用摊销额。经过上述调整后,其净利润计算公式应调整为:

  净利润(调整后)

  = [车辆通行费收入-通行养护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转让费用摊销)-财务费用] -[车辆通行费  收入-通行养护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  转让费用摊销)-财务费用-转让费用摊销]×所得税率

  公路收费权转让价值即为经营期间收益现值。其表达式如下:

  式中:

  P ——收费权价值;

  Ft ——转让期内第t年的预期收益额;

  i  ——折现率;

  n  ——转让年限。

  评估时,分别按设置收费站的公路路段、独立的大型桥梁、隧道等为单位计算收入与支出,然后予以汇总。

  本文重点谈一谈影响评估值的几项因素的估算方法。

  1.车流量的预测

  车流量,是指单位时间内(年、月、日、时),通过公路路段某断面的车辆数目。评估时,通常是先估算出日流量,然后计算全年流量。

  对快慢车混合行驶的二级公路,汽车交通量和拖拉机、非机动车辆交通量分别预测;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汽车专用公路,只进行汽车交通量的预测。评估计算的车流量是指收费的车流量,在全部车流量基础上减去国家规定免收通行费的车辆数,免收通行费的车辆包括正在执行紧急任务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公安部门的警备车、抢险救灾的运输车等车辆的通行费。同时,还应考虑有些公路封闭不严而出现的逃费车流量。

  一般进行分车型的流量预测,然后折算成小客车的交通流量。各种车辆车型折算系数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未来车流量,包括基本车流量和增长车流量。其中,基本车流量由现有车流量和变增车流量组成,增长车流量由诱增车流量、新增车流量和自然增长车流量组成。现有车流量来自实地调查,其他四种增长车流量需要通过预测求得。变增车流量为来自相关区域的增长车流量;诱增车流量为由其他运输方式(如铁路、水运、空运和其他线路)转来的车流量;新增车流量为由于区域经济开发增加的车流量;自然增长车流量为经济自然增长的车流量。

  车流量预测的方法多达150多种,但归纳起来可分为两大类:

  一是定性预测技术。其主要方法为经验调查法,其中包括:专家调查法(如特尔菲法)、主观概率法、趋势判断法、综合判断法、相互影响分析法等。

  二是定量预测技术。可分为:因果分析,主要采用数理统计中的回归方法;时间序列分析;结构分析,也称为多方程回归预测技术。

  究竟采用哪种技术预测,取决于所掌握的各种资料的程度。在预测期限较长时,尚需考虑公路的通行量的极限,也就是说交通量不能无限制地无穷增长,超过通行量极限时,一般情况则需要对公路进行改、扩建,如二级路改建为一级公路,一级公路扩建为高速公路,四车道扩建为六车道等。

  2.收费标准的预测

  收费标准是指各种车辆通过收费站所缴的通行费,前面已经讲了,公路收费标准企业无权决定,需要通过政府批准方能准许调整。但在预测时,可参照历史调价的周期和物价增长幅度确定。

  3.通行养护成本

  包括公路养护、安全通讯监控设施维护支出、公路灾害预防及抢修费用、征收业务成本,以及企业在公路经营期间发生的与公路经营有关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大、中、小修费用。预测按近期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度,经过分析,剔除非正常因素,在此基础上参照有关费用标准并考虑未来经营期各种费用变化情况进行估算。要对路基、路面、桥梁、护坡和安全通讯监控设施等,按大修周期和大修费用标准进行估算。

  4.管理费用

  包括企业管理部门为组织营业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经费、董事会费、审计费、劳动保护费、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预测按近期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度,经过分析,剔除非正常因素,在此基础上参照有关费用标准并考虑未来经营期各种费用变化情况进行估算。但是,折旧费应该由公路转让方承担,受让企业不计算此项费用。无形资产中的转让费摊销,受让企业将来需要核算,但在评估测算收费权价值时应从管理费中剔除。

  5.所得税

  为公路经营企业按纳税所得计算应交的所得税。但在评估测算收费权价值时应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减去转让费摊销额,依此计算应交的所得税,税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算。

  6.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由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构成,即等于无风险报酬率加上公司的风险程度(β系数)与市场平均风险报酬率的乘积。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r——折现率;

  Rg——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平均收益率;

  β——β系数。

  ①无风险报酬率

  一般地讲,无风险报酬率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的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来确定。由于国债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是用单利表示的,而资产评估中使用的折现率是复利形式,因此不能直接使用国债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而要对国债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进行修正,以修正后的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rg——单利形式的国债利率或银行存款利率。

  ②市场平均收益率,可以采用收费公路行业的平均收益率,行业平均收益率可以根据国家公布的有关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通常情况下,如果预期收益中考虑了通货膨胀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影响,那么在折现率中也应有所体现;反之,如果预期收益中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影响,那么在折现率中也不应单向反映。

  (二)投资成本收益法

  投资成本收益法的思路,是站在转让方的角度,估算其投资建设公路在收费权转让期间所应获取的收益的现值。

  基本做法是,以转让收费权所包含的各种资产的成本法评估现值视为转让收费权的投资的资本,预计未来转让期内各年投资成本净收益额,并将各年预期收益额乘以适当折现系数得出各年收益现值额,以各年收益现值额之和来确定经营权评估价值。经营权转让期满后,受让方将完好公路设施无偿交还转让方,视为投资本金的回收。基本公式为:

  式中:

  P ——收费权价值;

  Pv——转让收费权的公路资产评估值;

  Rp——投资成本利润率;

  Pi——物价指数;

  Rt——折现系数,

  其中:i——折现率

  转让收费权的资产的成本法评估现值,是指收费权转让范围所包含的公路路产、大型桥梁、隧道、安全防护设施、通讯设施、管理设施,按照成本法评估出基准日现行价值。

  投资成本利润率、物价指数由评估人员根据行业、地区和评估对象的相应水平确定。

  评估按重置成本法为基础,估算各种资产现值,并合理计算转让期内投资收益现值。其中关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各种服务设施的重置成本现值,按国家有关专业评估规范操作。

  公路资产重置价值的估算,一般应按施工图设计、现场勘测数据,核实所需各项工程量,按现时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当地各项取费标准计算各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按有关取费标准估算。其中,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评估,应根据所征用土地位置,按所在省市土地管理制度,分别采用成本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测算其评估值。

  公路资产评估现值的估算,应分别按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叉工程、安全设施、服务设施、辅道工程、支线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土地使用权项目测算。

  分项目资产成新率,按实际勘察得到的质量状况,对照相应技术标准,打分计算成新率。

  分项目资产评估现值

  =该项(目)资产重置价值-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

  分项目资产评估现值=该项(目)资产重置价值×成新率

  确定各种资产投资成本收益率、物价指数,根据公路行业、邻近地区和评估对象的实际水平,考虑未来变化趋势确定。

  估算收费权转让期投资成本收益现值总额,将转让收费权的历年各项资产的评估现值乘以投资成本收益率,乘以物价指数,乘以各年折现系数后,得出各项资产的投资成本收益现值额,再将各项资产的投资成本收益额累加求和,即为公路收费权有偿转让投资成本收益现值总额。

  对两种评估方法估算出评估值需要进一步进行分析,找出两者的差异、产生差异的原因。一般情况下,处于交通要道的公路用经营收益法评估值高于投资成本收益法评估值,否则相反。

  最终,公路收费权转让价值的确定,要视具体情况确定采用两种方法其中一种评估方法的评估值,或者采用两种评估方法评估值的算术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