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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药品致死

2007-12-7 14:40 《新财经》·王晓慧 【 】【打印】【我要纠错

  悲情缘由

  作为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负有保障13亿中国人安全用药的重大责任,但他却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成为2007年度唯一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悲情人物

  悲情指数:* * * * *

  “我们对药品的审批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某个药品没有某种疗效,而审批却说有此疗效,只要有人举出例子,我们对当事人就不是一般的批评,而是严肃处理。”这是2005年“两会”期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郑筱萸义正词严的一番话。两年之后,郑筱萸的话得到了应验,只不过,被严肃处理的是他自己。

  2005年6月,“两会”召开后的第三个月,郑筱萸因涉嫌受贿和其他经济问题被免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此时,距2003年5月郑筱萸任职仅仅两年。

  郑筱萸的落网始终是个谜。有人说郑筱萸是被某南方药企老总事发后供出,导致其糗事败露;有人说郑筱萸是因其前任秘书曹文庄受审时举报;还有人说,郑筱萸的妻子和儿子代理国外药品和医疗器械,因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而被告发。

  不管是何种原因,近十年时间,郑筱萸以权谋私,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儿子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合计649万余元。面对责任,他玩忽职守,擅自同意降低药品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

  药品可以治病,同样可以致命。医药用品会因执政者的严格审查而发挥良性作用,也会因为监管者的玩忽职守而成为杀人工具。

  2007年7月10日上午,随着死刑被执行,这位原国家药监局局长就此结束了一生。这一天,从郑筱萸出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算起,走过了九年;离他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退休,不到三年。

  “金钱可以买到图书,但不能买到智慧;金钱可以买到食物,但不能买到食欲;金钱可以买到床铺,但不能买到睡眠。一个人去世时,能带走的一定不是金钱,而留在世上源远流长的也不是金钱,是人的品格和精神。”这是郑筱萸生前一直宣扬的价值观。如今,郑筱萸留给生者的警醒却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本刊点评

  郑筱萸死了,在离退休只有三年的时候。退休前最后的“疯狂”是很多高官落马的导因,这种官员大都抱着捞一把的决心,往往弃遮羞布于不顾,赤裸裸地腐败,直到最后败露。

  郑筱萸主政国家药监局多年来,使无数滥竽充数的所谓新药以高昂价格大行于市。郑筱萸被执行了死刑,这无疑是合法律、顺民意、快人心的好事。如果连药品能否治病都不能相信,老百姓还能相信什么?

  郑筱萸为官不过十年,却贪得几百万赃款。这么短的时间,如此大的数额,如果不是事情败露,郑筱萸是否依然在侃侃而谈他的“民生”和“责任”?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