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的持续活跃是由强大的市场需求拉动的,“堵而不疏”的监管政策,导致民间金融资本找不到合适的出口有关调查,我国民营企业近80%的资金来自于自我积累和民间融资。有人将民间金融比喻为一个正在迅速长大的孩子,而正是资金的供需两旺为它的生长提供了充足的营养。
企业民间融资实属被逼无奈
对于民企而言,最大的风险莫过于经营资金匮乏,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的企业数不胜数:太阳神落山、巨人倒下、爱多速死,等等,成为民营企业成长发展史上的悲剧。
民企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扩张规模,进行研发投入,若无足够的现金流作后盾,企业将陷入危机,难以自拔。此时,资金周转势必变得非常重要。那么,民企资金究竟从何而来?
大家首先想到的是银行贷款。但民营企业往往存在诸如财务制度不完善、自身资质差、倒闭歇业率高、企业经营风险大等问题,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而“拒绝贷款”。无奈之下,绝大多数民企只能依靠外源性融资。
“中小企业上市,我们想都不敢想,贷款也入不了银行的‘法眼’,如果没钱,再好的项目也白搭。只要能借来钱,私人钱庄、向别的企业拆借,甚至‘不正当’手法我都会去试。”采访中,一广东贸易公司的老板坦言自己面临的融资窘境。
赵龙是福建人,半年前开了一家公司,由于正处于起步阶段,研发资金投入较大,在扩大生产经营方面受到较大阻碍,公司面临资金瓶颈。赵龙多次去银行贷款,因无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贷款搁浅。最后,赵龙只得通过民间融资解燃眉之急,从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转。
随着今年以来银行贷款利率逐步提高,这些找米下锅的企业,纷纷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在一些地区更加活跃,大有从“犹抱琵琶半遮面”走向公开之势。
8月19日,一场民间组织的投融资大会在南京举行,据主办方江苏投融资俱乐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本次参会企业项目总融资需求超过58亿元,达成合作意向32.4亿元。在浙中一带,带有融资性质的广告不仅直接传递到手机用户,而且公开刊发于当地媒体。
民间融资形态翻新
民间融资是产生并生存于民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被称为“草根金融”。有统计显示,我国民间资本接近2万亿元人民币,这些资本进入任何领域都是一股强大的力量。
据了解,浙江民间融资已形成金字塔结构:塔尖是地下钱庄或高级掮客,逐层下去,是大小中介,而在金字塔的最底端,才是小额资金的散户。民间借贷的利率也是越垒越高。
民间融资的活跃,使一些地区出现了“调剂商行”这种类似地下钱庄的机构。该机构利用存款、流通物资、二手房、二手车的抵押进行资金调剂。在一些行业内,还出现了“商业信用交易体系”这样的新兴机构,以会员制、封闭管理的方式打造资金供给链。
民间融资的形式在不断翻新。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员宋泓均博士认为,调剂商行由于以物资作为抵押担保,大多属于正常民间融资。而“商业信用交易体系”类型的机构,是自发形成的诚信体系,申请加入体系者要通过资质考察,或找当地有名望的人作担保。该体系里的会员之间可以根据每人的需求进行交易或达成合作。这从根本上为民间融资设置了一道保护网,降低了风险。
民间融资大多数是基于某种较亲密的社会关系,债权人常常碍于情面,在对方不履行基本保障手续的情况下,草草借贷。当情况发生恶化,也未能及时追索,使自己处于不利状况。由于缺少起码的法律知识,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导致利益受损,甚至“鸡飞蛋打”。于是,一些正常的民间融资在产生纠纷后,被打上非法的烙印,成为非法集资。
民间融资阳光化需要政府以身作则
在有“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之称的温州地区,民间借贷资本十分庞大而活跃。在流向上,民间借贷资本与银行信贷资本之间存在“你退我进”的现象。在利率上,两者也存在很大关联。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常务副院长戴海东教授说,温州大大小小的老板,起步阶段都离不开民间融资,没有民间金融就没有“温州模式”的诞生。例如温州德力西集团老总胡成中,在企业发展初期,需要30万元建一个产品检测中心,由于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他就从民间借了30万元,建成了企业的关键部门生产检测中心。
福建省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表示,“民间金融的活跃说明,对于地下金融,光靠堵是堵不住的。缺乏监管反而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必须变堵为疏,让其阳光化,政府需要以身作则。”
有专家认为,政府为民间资本“开渠”,首先要想到给民间资本怎样的渠道,要舍得让利于民。把桥梁、高速公路等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拿出来招商引资,并破除民间资本禁入的壁垒,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对民间资本的一种真正让利。近来,上海、武汉、张家港等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都采取了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吸收私人投资。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的周景彤认为,除了加大查处违法地下金融力度外,政府要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王春正表示,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一直是难以突破的瓶颈。除了中小企业自身存在问题,有关政策滞后也限制了境外创业资本来中国投资的欲望。发改委已重点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和培训三大工程。
地下金融是一个复杂问题。它在推动沿海部分地区经济超高速发展的同时,又对传统的国家金融体系和金融管理体系构成挑战。我们期盼正当的民间金融活动摆脱“灰姑娘”的身份,掀起遮掩的“盖头”,含笑走来。
丽水市规范民间融资的经验
丽水市人民政府为规范民间融资的运作下发了文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依法合规进行企业融资活动;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中介的职能作用,规范引导民间融资的市场行为;并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法规范民间融资行为。
民间融资的几种常见形式
非法集资。由于中国处在转轨时期,市场机制不健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从事的非法集资活动十分活跃,如吴英事件等。
地下钱庄。地下钱庄是一类非法金融业务组织的俗称,一些民企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买卖外汇、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典当等筹集资金。
标会(合会)。其运作规则通常为:由一个自然人“会头”发起,出于商业经营、造房、结婚、孩子上学等方面的资金用途或目的,组织若干个“会脚”参与。每人每期拿出约定数额的“会钱”,其中一人可获得并使用当期集中起来的全部“会钱”。按照获得“会钱”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摇标”(以摇号决定当期使用“会钱”者)、“竞标”(以投标利率高低决定当期使用“会钱”者),等等。由于运作不规范,加上活动隐蔽,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倒会”事件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