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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路工程评标价的计算与分析

2007-12-3 13:24 《交通财会》·龚 敏 【 】【打印】【我要纠错

  近几年,我省公路建设加大投资力度,项目多,规模大,作为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有幸多次参加了评标工作,从中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工作也发现了不少投标人因为对评标价的认识和理解不透,使投标书在初步评审、算术性修正、详细评审过程中,通不过评审,半途而废导致前功尽弃。

  目前,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应用的评标方法主要有综合评估法、最低标价法、双信封法以及合理低价法。当前我省普遍采用的是合理低价法,所以本文以合理低价法为例,对合理低价法中的评标价的计算进行分析。

  一、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对所投合同段的图纸经过阅读,现场核对和理解,对所有工程量清单从第100章到第700章的合价总和。

  而评标价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修正,并经投标人同意的投标报价,该报价减去招标人给定的暂定金额(或招标人指定应减去的金额)之后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并非修正后的投标价全部要经投标人的同意认可,亦并非修正后的投标价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交通部的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这是投标人应切记的一条。

  极少数的投标人把“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两者混淆为一谈,认为自己的投标报价就是评标价,甚至有人质疑,自己的投标报价应排序第一,为何经算术性修正后到了评标价阶段排序成了第二,甚至成了第三,是否有人作了手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问可以理解,但到了评标阶段甚至到了推荐短名单后的“公示”阶段,仍未分清“投标报价”与“评标价”的人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

  二、投标报价的几个重要环节

  对于投标人来讲,投标报价的准确与否是中标与否的关键,投标人虽然对此项环节十分重视,但个别投标人往往忽略了必须应做的工作。根据自己多次参加评标对投标报价的分析,下述几项工作是做好投标报价不可缺少的环节。

  (一)现场考察

  招标人往往因工作繁多而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多数投标单位对此项工作很重视,根据对招标文件和图纸的阅读和理解,去现场进行核对,对图纸中和现场核对不一致的地方或不明确的地方提出问题,供招标人在标前会议中答疑和解释,通过这些工作,基本做到了对施工现场心中有数。不论是自采材料还是外购材料,不论是物资供应还是生活供应,以及工程细目的各项报价等,做到了基本准确。

  相反,未进行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全部报价的依据就是图纸,标前会议上提不出任何问题,这样完成的投标报价只能是碰“运气”,成功率极小。

  (二) 对招标文件的阅读和理解

  几次参加评标中,经过初步评审、算术性修正、详细评审,按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往往高达三分之一以上,追其原因,主要是未能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例如招标文件中要求对财务状况逐项填写,并应附上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而少数投标单位不能按要求填写或只附上一年或两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结果只能按废标处理。

  又如招标文件中明确了不同的结构采用不同的技术规范,而个别投标单位未能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采用的是过期作废了的技术规范,同样只能按废标处理。类似例子很多,不再列举。这里说明的一点是投标人必须仔细的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防止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应有的差误。

  (三)选用控制价系数

  合理低价法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均明确了业主控制价,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上控制价系数,两者相乘即为修正后上控制价。修正后上控制价乘以下控制价系数(现场随机抽取),即为下控制价。对于投标人的评标价界于上、下两控制价之间的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排序。而评价超出上控制价或低于下控制价的均按废标处理。

  为了能使自己的投标文件进入排序阶段,在投标报价中选取合理的控制价系数至关重要。因为业主控制价已经明确,因此投标报价不能超出修正后上控制价。因此一般应选择较低上控制价系数。又因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下控制价,因此应选用中间下控制价系数,防止因两者都选用低控制价系数而造成废标。上控制价系数和下控制价系数往往因工程技术含量的难易程度不同而系数亦不同,一般在两个百分点之间,中间分成十个不同的控制系数,供随机抽取,所以选取好上控制价系数和下控制价系数,对于是否进入排序阶段以及是否中标至关重要。

  三、投标文件的校对

  投标文件完成后,在正式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逐项进行校对,从中发现差误,及时进行改正,防止成为废标。几次参加评标校核投标报价时,多次发现不应该出现的差误,例如单价乘数量不等于合价,合计相加不等于本章的合计,各章的合计汇总不等于投标总价,甚至出现工程量清单中漏项缺项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说明了投标文件完成后在递交前未能进行校对,出现了不应该出现的差误,甚至导致前功尽弃。除了对投标报价的校对外,对其它内容亦应按招标文件对照,防止投标文件中出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而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成为废标。

  结束语

  在几次的评标中校对投标报价时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差误较多,不少投标文件成了废标。为此根据自己的体会和发现的问题,浅谈了自已观点,目的在于供编制投标文件的人员和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参考,防止同类差误在今后投标中屡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