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正式实施
2007年 8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试点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内容包括发行方式、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体现了建立以市场化导向的公司债券发行监管体制的指导思想,即放松行政管制,建立以发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为核心的公司债券市场体系。《试点办法》的出台,是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关于“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对于发展我国债券市场、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丰富投资品种、缓解当前流动性过剩现象、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协调银行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等金融市场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先试点、后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及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机构正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工作,如制定关于公司债资信评级机构以及公司债流通性问题的相关规定,2007年8月,证监会颁布《证券市场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07年9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了公司债上市交易规则。央行也于近日发布了《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有关事宜公告》,这就意味着公司债的交易场所将可以同时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两条线流通,有效地解决了流动性问题,这也表明,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都有机会投资于公司债券。
据不完全统计,从《试点办法》发布以来,上市公司募资热情高涨。目前递交发行申请的公司不在少数,已有超过10家上市公司推出了发行公司债的方案, 2007年10月12日,公司债券第一单——长江电力公司债正式在上海交易所发行上市。此外,申请发行规模超过50亿元的公司包括拟发不超过100亿元的华能国际、拟发60亿元的大唐发电、拟发不超过59亿元的万科等等。
二、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券,对于国内的投资者来说,还是新生事物。它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它与目前国内发行的企业债券有所不同。在西方国家,由于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所以在西方企业债券即公司债券。但在国内,由于我国的企业债券发行主要根据1993年出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来实施的,而公司债券则是以2005年颁布的《公司法》、《证券法》来实施的。具体来说,两者的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行主体差异
公司债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政府部门审批。在国内,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要窄。
2.资金用途差异
公司债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挂钩,包括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改善财务结构等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我国的企业债,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信用来源差异
公司债的信用来源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等,而且不需要强制担保。而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
4.管制差异
公司债监管机构往往要求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和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以及发债后的市场监管工作。包括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监管债券的信用评级、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发债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审批,并要求银行予以担保;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则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5.市场功能差异
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是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力量。而企业债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
可见,与企业债不同的是,公司债券市场的积极培育是有效加快资本市场与实体市场协调发展,解决目前金融体系结构不平衡,缓解当前流动性过剩现象,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迫切需要。同时,笔者认为,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以及未来的大面积推广将更是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基础设施融资需求的迫切需要。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解决公路建设融资问题的意义
“十一五”时期,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以公路建设为例,根据国家公布的《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新增公路里程3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4万公里,预计我国公路建设总投资需求接近3万亿元,预计来自于各级政府非偿还性投资资金的比例不超过30%.公路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迫切需要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公路行业相继诞生了一批质地优良、经营状况较好的管理公司,拿上市公司而言,2005年底,在我国内地沪深两地上市的公路管理公司达到19家,在香港上市的达到5家,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上市公司的稳定增长有利地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此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陆续建立了不同性质的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搭建公路建设融资平台,灵活运用多种融资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各省公路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面对“十一五”时期更加繁重的公路建设任务,结合目前国家颁布的《试点办法》,笔者认为,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公路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于解决当前我国公路建设资金不足,加快公路建设迅速发展、优化公路筹资结构,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将大大缓解我国当前金融体系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协调资本市场与实业市场的健康发展、使公众投资者日益分享我国基础设施增长的成果。
1.有利于拓宽公路建设筹资渠道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储蓄和外汇储备规模稳步增长,银行、保险、社保基金、年金等机构投资者资产规模不断壮大,大量追求稳定回报的资金对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截止2006年底,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超过16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接近2万亿元,证券投资基金突破1万亿元,全国各项社保基金总资产超过1.8万亿元。
收费公路行业具有稳定性、长期性的特性,与机构投资者注重长期投资、稳健投资的原则相匹配,公司债的适时推出,为这些机构投资者开拓了一条重要的投资渠道,同时,也为个人投资者的投资理财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选择。公路公司发挥资本平台优势,将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将大大加快我国公路建设特别是高等级公路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
2.有利于优化公路筹资结构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对银行信贷过渡依赖的问题已经显现,“十五”时期,我国公路建设银行贷款的比例接近了40%,银行贷款资金已经占据公路建设资金的“半壁江山”,这对目前我国主要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形成了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试点办法》规定,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改善财务结构等经过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试点办法》还规定,发行价格将采用询价发行制度,即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同时,还允许一次核准,分次发行募集资金等较为灵活的方式来发行公司债券。
由此可见,公路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积极引入更广泛的社会充裕资金参与公路建设,开辟新的筹资渠道,减少我国公路企业对银行信贷过分依赖的比例,降低公路融资系统性风险,同时,通过采取灵活发行的方式,将所得资金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可以进一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3.有利于降低公路建设融资成本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过热现象已经显现,金融市场结构性调整势在必然,2007年1~9月央行采取5次加息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流动性过剩等突出问题。但流动性过剩现象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未来市场利率仍有上升的可能,公路公司如继续大量利用银行贷款筹集资金,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利率风险。
但是,如果公路公司采用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则可以大大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国内市场上债券利率普遍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1~2个百分点。此外,采取灵活的发行方式,比如发行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的公司债(如长江电力发行的10年期固定利率为5.35%的利率),通过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方式,就能够规避利率快速上涨带来的财务风险,大大节约了资金成本。
四、公司债券案例分析——长江电力公司债
2007年9月26日,由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并承销的中国资本市场首单公司债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40亿元成功发行完毕。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长江电力获准发行的“07长电债”发行方式为“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80亿元。第一期拟发行40亿元,第二期拟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经过市场化询价最终票面利率确定为5.35%,为期限10年的固定利率附息债。筹资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股权(资产)收购。
2007年10月12日,长江电力公司债(证券简称“07长电债”,证券代码“122000”)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资者可以采取类似买卖股票的方式投资于公司债。“07长电债”的成功发行及上市为未来公司债券的发行树立了标杆,也打开了公司债券市场化发行的大门。
2007年长江电力公司债基本情况
——发行规模:40亿
——发行期限:10年
——利率类别: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35%
——付息方式:年付一次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AAA
——主体信用评级:AAA
——担保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全额、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
从《试点办法》的正式公布,到长江电力公司债的成功发行和上市交易,仅2个月的时间,公司债券市场顺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足以可见管理层对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重视程度。目前,我国公路主要上市公司普遍效益相对较好,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07年半年报来看,以可比数据分析,我国公路主要上市公司2007年上半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超过6%,每股收益达到0.2元以上,超过A股市场上半年的平均水平。
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公路上市公司绝大多数具备发行公司债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当前公路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在银行信贷资金日益趋紧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公路上市公司应该跟上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节奏,考虑发行公司债券,以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增强其竞争能力,从而使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为保障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和力量。
同时,活跃在公路交通投资领域的各个非上市公司也应该积极做好公司债券全面铺开的相关准备工作,以不断扩大融资能力,改善资金结构,节约融资成本。此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可以考虑积极出台相关配套规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发行公司债券,扩大融资渠道,改善公路投资环境,保障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