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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缺位”与“归位”

2007-1-12 16:36 《会计之友》·王保平 【 】【打印】【我要纠错

  当许多会计人还沉浸于新《企业会计准则》所带来的豪情满怀与摩拳擦掌之际,与其天然匹配的新《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也阔步向我们走来。在历经4年的调研、论证、协调和完善后,《通则》终于修成正果,实现了“凤凰涅槃”。这是原通则充分感悟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历经“水土不服”体验后所进行的脱胎换骨式的再造。相对于1992的版本,财政部与时俱进,顺势而行,务实探索,通过剥离其“越位”成份,填充其“缺位”空间,梳理其“归位”边界,再一次使《通则》焕发了生机与活力。

  境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2007年年初便开始执行的这一新《通则》,分为总则、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信息管理、财务监督和附则等10章、共78条。仔细解剖其今昔演绎进程,研读其实质性的灵魂,字里行间的情怀鲜明可见:淡出国家代替企业大包大揽的思维,防范“越位”行为;增强政府调控监管的意志,解决“缺位”问题;梳理外部管理的底线与边界,实现国家财务管理的“归位”。

  所谓“越位”,我们依然记忆犹新:企业能买什么、什么渠道买、什么时候买,一切听从上级安排,政府把企业 “大事小事、该管不该管的都管了”,企业仅限于按部就班地执行,作为自主经营法人主体的行为权利被完全剥夺了。很显然,这与竞争时代的要求格格不入;所谓“缺位”,我们更是经常耳闻目睹:企业“内部人控制”泛滥,唯其“老总”为大,局部利益高于一切,“老子”常被“儿子”玩弄。政府作为企业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有效的控制与过硬的约束,对此政府应履行的社会管理职能也无所作为。

  归位的标志则是确保《通则》与时俱进、切合现实的重要法码。《通则》不再直接规定具体财务事项,而侧重于提供业务导引和监督管理,以实现管理观念的转换;不再具体明确计税标准和会计要素,而转向主攻企业设立、经营、分配、重组过程所伴生的财务活动,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行为进行组织、协调、控制、评价和监督,实现管理本质还原,并着眼于新生产权结构下,国家监管者、企业投资者与公司经营者之间的相互能动关系,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着重于企业重组、财务风险、信息管理等扩展性理财领域,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前瞻性;《通则》力主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嬗变,实践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引导性创新,立足于架构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致力于建立分层次的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它是从企业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财务激励和财务监督的互动中寻求能够联动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理念创新。

  《通则》是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活动应当遵循的准则和规范,也是国有资本管理应当遵循的准则之一。从管理职能讲,财务制度体现着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和社会管理者围绕企业财务管理要素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管理,而不仅仅是以国有股东身份针对国有资本的流动过程进行管理;从管理对象看,财务制度的适用企业并不限于纳入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企业,而它对非国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在管理机能上,财务制度以企业法人为对象,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与控制,始终与会计准则并行不悖。无论从理论体系上讲,还是从实际需要来看,财务通则与会计准则都是相互匹配、不可代替的制度体系。

  闪亮登场的《通则》给企业理财活动带来了崭新的导向与规范。我相信:《通则》定能给企业理财活动增添新的力量,在新的征程中谱写出新的理财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