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也应随时而变,应以管理创新为主线,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配置与利用的最大化。
一、高校固定资产的特点
(一)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多元化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高校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不断拓宽,可以用财政拨款资金购置、用自主知识产权构建、用事业性收入增加、在经营过程中形成,也可以用商业贷款购置,还有社会的各种捐赠。多种来源的固定资产共同服务于高校的教学科研活动。
(二)固定资产形态的多样性
高校固定资产具备形态多样、种类繁多、数量大、价值高的特点,并且投资于各种形态固定资产的资金会越来越庞大。
(三)非经营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并存
现在,高校固定资产除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外,还用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和校办企业,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并存,共同成为高校办学的物质条件。
二、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
各高校在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不足,管理过程缺乏有机协调
长期以来,国家大包大揽的投入体制助长了高校对固定资产重投入、轻管理的错误概念,认为只要完成了教学计划就行,基本不关注固定资产的效益性。或因不愿承担风险而过多地囿于教学、科研,片面强调非经营性资产的重要性,忽视了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为此,宁可闲置部分固定资产。同时,高校资产购建以各部门为主,“谁购建谁拥有,谁拥有谁使用”的现状形成了资产名义上是学校所有,实际上是使用部门所有的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由于资产管理与资产使用部门间的责任不明确,未能有效共享信息,以致管理不到位,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管理效率低下,甚至成为腐败的根源。
(二)固定资产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方法和手段滞后
受计划经济体制思维的影响,不少高校的固定资产制度不健全。如,在资产的预算配置环节缺乏科学的审核机制,在资产购置环节没有清晰和规范的处置程序和处置方式。同时,管理手段依旧停留在手工登记和监管资产上,数据有陈旧和静态的特征,不能及时反映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动态变化。而且,对固定资产的长期管理也不到位,以致家底不清,资产账、卡、物不相符。
(三)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分散,职能不清
固定资产管理是对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等的一系列活动。许多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仅由学校财务部门进行价值量的核算,设备处、后勤办、基建处、图书馆等部门进行实物量的管理。各类固定资产分散到各使用部门管理,从表面上看,资产管理涉及每一个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核算,设备部门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管理,总务部门负责行政办公生活用品及物资、设备管理,校产部门负责校办产业的资产管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是在代表学校行使管理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分块管理,缺乏密切配合,致使单位对各职能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协调、检查、监督和控制。
(四)产权不明晰,责任主体缺位
近几年,高校在搞好教学与科研的同时,创收的意识不断增强,校内各部门、各系部争先利用学校资源来发挥产业作用,咨询服务、电脑应用研究等都在不断地被用来提高本部门的经济利益,而学校并没有得到应有的租金及折旧,致使学校资产流失严重。同时,产权意识的淡薄造成有些高校用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作为校办产业的初始投资。在兴办经济实体时,既没有对投入前的资产进行评估,也没有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资产“非转经”的核准转移申报审批手续,更没有明确投资者(高校)和经济实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致使投资后的产权关系不明晰,导致高校固定资产流失。
(五)综合利用率低,缺少资产使用效益的评估体系
受政府办学体制的影响,很多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至今仍局限于资产账面管理,对资产使用效益缺乏必要的评估。部分高校对教学、科研所占用的资产使用没有进行完全成本核算;加之管理人员基本素质不高,理论基础薄弱,没有制定具体的资产成本核算及计提折旧的实施办法,使单位的资产成为不用白不用的“唐僧肉”。同时,没有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对闲置资产漠不关心,使国家花钱购置的教学、科研设备形同部门的私有财产,甚至局限于个别人来使用,造成高投资、低效益的现象。
因此,如何把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系统化、理论化,做到物尽其用,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大发展时期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推行绩效预算的基础。
三、以创新为动力,构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新模式
(一)观念创新,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效结合
本着“经营学校”的理念,盘活存量资产,以依法理财的思想管理学校固定资产,突出资产管理的整体性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充分重视资产纳入预算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对资产的预算管理,克服资产的重复购置,调节闲置资产,做到物尽其用,增强经费使用效益,有利于杜绝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
(二)制度创新,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预算制度
高校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与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并存性及相互密切的关系,决定了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性、复杂性。探索建立高校资产预算管理制度,把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制订出系统的、可操作性的资产预算管理执行及报告制度。严格区分高校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和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界限,用制度规范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购建、有效使用、处置的行为和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购建、保值增值及权益分配的行为。
(三)体制创新,解决多头管理和责任主体缺位问题,实现资源的整合
按照“本金基金分流理论”将高校的非经营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分开管理,以解决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主体缺位的问题。根据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使用无偿性和运动的非循环性特点的性质,应由学校财务处和学校设备处进行管理。其管理目标是合理配置、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而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性质是使用的有偿性和运动的循环周转性,应归口后勤实体和校办企业经营管理,其管理目标是实现高校经营性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校内服务应以保本微利为基本目标)。
(四)管理手段创新,借助计算机网络优势,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
建立固定资产网络化管理体系,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事后监督为事前审查和实时监控,逐步形成对资产的投入需求、形成方式、调节使用、审核报销、计价核算、处置报废的监控模式,使固定资产从需求、购入、使用直至报废都处于制度的严密监督和管理之下。同时借助网络优势,实现固定资产 “账、卡、物”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实时管理,从而保证固定资产 “账账、账实”相符。
(五)机制创新,实现高校固定资产效用的最大化
高校固定资产的所有者与管理者、使用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需要通过一定的代理合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一种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实现高校固定资产效用的最大化。
1.建立全过程的核算和管理体系。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高校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折旧制度,从而解决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的现状。同时,加强非经营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规范高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行为,完善收益分配制度,以资产权属为纽带,以完善的成本核算为基础,合理分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注重调动和保护投资者与经营者的积极性,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后,既要努力通过生产经营实现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又要在保障固定资产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预算制度就是将资产管理和部门预算相结合,在充分分析单位资产的现状及履行公共职能需要的基础上,解决单位需要购置什么资产、如何配置和处置资产的决策。实行部门预算后,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各部门以实物资产为依据,根据任务的需要提出实物资产的增(减)计划,编制部门资产预算,通过项目支出和公共支出的资金物化形成固定资产。这有利于运用资产预算和统计报告对单位的存量资产进行分析,运用资产预算管理对资产的投入形成、调节使用、审核报销、计价核算、处置报废进行监控,从而保证单位资产的购置科学、配置合理、处置得当,最终提高单位的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将资产管理纳入部门预算,有利于使资产配置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统一、资产处置与预算执行相匹配、资产报告分析与预算报告分析相印证。
3.建立可行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不仅仅是对国有资产的保全,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固定资产的绩效评价是对高校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效果进行评定,主要评定其是否得到了合理配置、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通过构建高校财务绩效综合评价体系,把高校资产纳入考核范围,以此来推动高校重视资产的使用效率,促进高校改善资产管理工作。
当然,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改革现行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报告制度,引入科学的编制方法和编制手段,全面反映高校办学活动的绩效、成本和责任,树立全新的资产管理理念,努力构建与高校办学活动相适应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运作高效”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