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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思考

2006-12-11 15:27 《会计之友》·李刚 【 】【打印】【我要纠错

  2006年9月2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笔者结合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就如何推动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想法,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作出了全面规划。这是中注协继实施行业人才战略、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之后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一、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背景

  (一)当前山西省同全国一样,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包括太钢不锈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大型企业迅速崛起

  截至目前,山西省已有上市公司15家,十一五期间还将有十多家准备上市,此外,还有一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民营企业正在迅速壮大。经济的发展与企业的壮大,迫切需要有一批规模大、专业能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之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

  (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日益深化,市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也有了多元化的需求

  除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之外,企业估值、税务代理、司法会计鉴证、破产清算管理、财务和管理咨询等服务需求也日益增多。要满足这些需求,客观上也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研发能力、资源整合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以及专业服务领域开拓能力。

  (三)山西省企业已经和正在快速融入国内、国际市场,为企业服务的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也必须尽快融入国内、国际市场

  只有加快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步伐,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山西省企业市场战略,也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会计市场中立足和发展。

  二、当前推动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总体目标

  当前山西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总体目标是:在形成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和地域合理布局、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的同时,用3至5年的时间,发展培育1-2家能够为山西省大型企业、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性专业服务(具有证券、金融审计资格)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10家左右能够为山西省大中型企业提供审计、税务代理、司法会计鉴证、破产清算管理、财务和管理咨询等服务并占领山西省中高端市场的区域性会计师事务所。

  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内涵发展和外延扩展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要以专业服务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的提高以及专业竞争能力的提高为目标实现规模化发展;通过省内会计师事务所强强联合等方式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推进合伙文化与制度的有机融合,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构建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基础。中注协2005年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中,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无一家进入前一百名,这种行业发展与山西省经济发展不相匹配的状况,必须引起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高度重视,为此,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在行业内外多做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掌握资料、尽快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和意见。

  三、积极有为,充分发挥山西省注协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过程中的作用

  按照王军副部长和刘仲藜会长的指示精神,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充分尊重和肯定会计师事务所在做大做强中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改善和加强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扶持。

  (一)全面实施行业人才战略

  继续贯彻落实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健全继续教育制度与机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大力培养行业后备队伍,为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培养和积累人才资源。

  1.协会应当建立人才基金,通过鼓励注册会计师继续深造,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加盟注册会计师行业;激励全省注册会计师攻读学历(学位)、取得多种相关执业资格,开展学术研究;支持注册会计师报考财政部、中注协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班等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加快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

  2.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借新审计准则出台的东风,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周到服务,扎实做好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新准则培训工作,目的就是要使山西省每一位注册会计师都能学好新准则、掌握好新准则、遵循好新准则、运用好新准则,努力培养一支具有风险意识强、执业水平高的行业人才后备队伍,为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积累人才资源。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交流,促进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后备力量建设。协会要发挥桥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派注册会计师到国内或国外的大所实习。通过参加实习,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增加感性认识;加深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增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提高对行业的职业热爱;开拓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的视野。

  (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实践的指导

  制定内部治理规范体系,支持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管理制度以及现代合伙文化。

  1.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实践的指导,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相关范本,支持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充分借鉴国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经验,制定内部治理规范体系,帮助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法律架构和所有权、网络安排、治理、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继续教育政策、利益分配及合伙人薪酬等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与监督检查机制,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的内在动力;加强正面引导和经验交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章程、协议范本的贯彻实施,为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提供制度保障。

  2.培养现代合伙文化。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文化有所不同,相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文化也会因为合伙人的目标和要求而有所不同。而要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做大做强,就必须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怀和气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尤其是首席合伙人,要在吸收西方合伙文化的制度优势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我国传统文化,学习“晋商”经营之道,运用古人“治大国如烹小鲜”、“半部《论语》治天下”的治国理念治理会计师事务所,彻底抛弃“宁做鸡头,不作凤尾”的狭隘思想。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营造团结协作的和谐环境,努力为成员创造发展和取得成就的条件,提供给每个人具有一定挑战性的工作和公平的机会,让每个人的聪明才智都发挥出来。在审计实践中,许多艰巨复杂的审计业务,如果没有团结协作、发挥一盘棋的精神,就无法承接这样的大项目。

  (三)协调、推进行业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执业环境的改善,为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创造有利的市场条件

  协会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调,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对话,呼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更加公平、公开、开放的市场体系,并进一步消除市场壁垒和各种人为的资格限定;要着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开拓能力,形成多元化的产品结构。比如,推动有限合伙制度实施;协调落实《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法定审计制度;加强与国资委、银行、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完善行业税收制度、收费政策、执业风险基金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审计业务市场招投标行为的规范和注册会计师聘用制度和机制的科学化,以及为注册会计师开拓高端市场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等等,实现优胜劣汰,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四)加强行业自律监管,不断提升执业质量,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风险和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生命线,是会计师事务所稳健发展实现做大做强的核心。协会要通过加强监管工作,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既要抓好风险和质量控制,又要抓住发展机遇。会计师事务所在运用准则提高执业质量、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方面,要有思路、有设计,有长远发展的规划。这样,在机会来临的时候,才能有足够的准备、足够的能力抓住机遇。

  (五)鼓励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外延扩展和内涵发展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

  1.鼓励山西省规模较大、执业质量水平较高以及风险意识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以联合、兼并、设立分所等途径,实现包括名称、分所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业务规程、员工培训等内部管理制度的统一管理,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争取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排名榜。

  2.激励广大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挖掘自身潜力,提高多元化服务能力,积极开拓服务市场,通过自身积累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

  四、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做大与做强之间的关系

  有规模固然能够成其大,但是小舢板绑在一起并不是航空母舰,只有建立与“人合、智合”特征相适应的良好的合伙文化,才能成其强。如果只是规模上的做大,而缺乏好的治理机制、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那么这种“大”就只是形式上的庞然大物,大而不强,大而没有竞争力,这种“大”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过程中,要处理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与做强的辩证关系,尤其要在做强上练好内功。要引导和培育事务所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健全股份管理、收入分配、重大事项决定、风险基金管理、内部风险控制、执业行为和质量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牢固树立合伙意识,通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树立诚信品牌,取得社会公众认可,打造出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真正的做大做强。

  (二)要避免行政干预下的“拉郎配”等现象,不搞形象工程

  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一项系统工程,切不可不顾事务所的发展现状一哄而起。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过程中,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充分尊重事务所、股东以及注册会计师的意愿。当前要特别注意的是,虽然部分事务所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支持下完成了强强联合,实现了会计师事务所在名称、执业标准等方面的统一,但由于事务所内部在人事安排、财务分配、风险管理等重大方面仍然各自为政,为事务所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对此,山西省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有深刻教训的。因此,充分尊重和肯定会计师事务所在做大做强中的主体地位是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前提条件。

  (三)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同时,要同样重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和规范,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服务、加强管理、给予指导。

  近几年来,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积极探索,在全面贯彻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同时,抽调行业内专家加强对中小事务所的业务辅导工作,由过去单纯的事后业务检查监管模式转变为贯穿事前、事中的业务辅导和事后业务检查监管全过程的新的行业自律工作模式,受到了中小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一致好评。这种以服务为核心,以提供专业指导,切实提高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为目的的工作方式;有利于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山西省中小事务所的规范发展,因而仍需要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持之以恒,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