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阐述了公路养护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公路养护会计改革,搞好公路养护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公路养护业多年来一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公用事业的身份和名义生存,执行的会计制度是1987年颁布实施的《公路养护会计制度》,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核算模式。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财政管理体制和公路养护体制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路建养资金日趋多元化,《公路养护会计制度》在总体上已不适应当前公路养护单位核算的实际情况,许多经济事项无法得到全面、准确、直接的反映,更不符合国家宏观决策对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的要求。本文就公路养护会计核算方面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搞好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公路养护部门根据现行制度编制和提供的会计报表,不能满足财政、税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国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现行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资金平衡表、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表、支出计划执行情况表、费用表、工程成本表、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表、专用基金表等报表,不仅数量多,编制复杂,而且仅在公路系统内部有使用价值,与其他单位不通用,可比性差,作用不大。在实际工作中,申请银行贷款、办理税务登记、编制国有资产年度报表时,都必须按照对方的要求填制通用格式的会计报表,不仅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偏差在所难免,难以保证报表的质量。
而且公路养护部门提供的大部分会计信息仅被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的事业单位所掌握、所熟知,而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即社会公众,则并未掌握和熟知。换句话说,行业主管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之中。
(二)养路收支由省级统一核算超支结余的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养护建设管理的需要。现行制度下的公路养路费由省级公路管理部门实行统收统支,所属公路养护单位按照省级公路管理部门核定的养路支出计划使用养路拨款,所发生的养路支出,通过办理年度财务决算,全额结转到省级公路管理部门,由省级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计算当年的结余或超支。实际工作中,养路费支出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地市级以下公路部门所实现的资金结余或超支没有合适的科目归集和核算,隐藏在往来结算资金中,从会计报表中反映不出公路部门的财务成果和发展能力,也不利于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三)工程核算方面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现行制度中公路养护工程支出在年度终了时全额转销,这样既不利于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跨年度在建工程成本,也不利于对跨年工程进行成本控制和加强财务管理,并且给跨年度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缺乏成本核算和管理意识。随着“事改企”形势的发展,以及公路施工市场进入的需要条件,公路养护走向了市场。因此,公路养护要树立成本管理理念,要强化成本管理。过去公路养护部门是事业单位,吃国家养路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计划进行养护生产,上面下达多少支出计划,下面就用多少,缺乏成本核算及管理意识。
二、对公路养护会计核算改革的设想
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的改革,总体上应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基础,同时要兼顾公路养护行业的特点,以满足行业管理的要求。
(一)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等月度会计报表。年终决算时,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的要求编制会计决算报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后,按公路养护行业管理的要求,仍然需编报养路支出计划执行情况表、公路小修保养成本表、公路大中修(改建)工程成本表等有关报表。如何实现既要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一致,又要满足内部管理需要,不增加工作量地编制上述报表,可以采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解决上述矛盾。
思路如下:首先,在一般通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按费用要素尽量明细化,并在最下一级科目(第三、四级科目)上,按公路养护报表项目或类别设置核算标志。其次,在通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系统软件中,增加公路养护报表模块,在通用账务处理模块和公路养护报表模块之间,建立数据传递接口,二者共用一个会计凭证数据库。当确定要生成公路养护会计报表时,系统自动将凭证数据传输到公路养护会计报表模块中,根据凭证上不同的核算标志进行处理,并分配到不同的报表项目上生成有关报表,真正做到会计(决算)报表“统一设计、口径一致、集中布置、一表多用、数据共享”。
(二)严格公路养护单位的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刚性。预算管理是行业财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财务预算的制定和实施,将单位的主要考核目标指标化,促使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自觉地为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而勤奋工作。同时,财务预算还是单位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经营活动过程中重要的控制标准和考核依据。财务预算应根据单位当年的总体考核目标和有关支出预算来确定,一般应包括:年度的融资预算、对外投资预算、财务收支预算、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费用开支预算、成本指标计划等。年度财务预算可采用自下而上编制、自上而下管理的方法。只有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才能使养护管理逐渐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为养护实行招投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重新界定“固定资产”。我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公路建设资金为单一的国家拨款,建成交付使用后国家对公路基本建设拨款予以核销,这是历史原因形成的。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落后的公路基础建设成为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靠单一的国家拨款来解决这一问题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改变经营理念和思路,多方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刻不容缓。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应将公路养护建设工程支出转入固定资产。将公路养护建设工程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来管理和核算显得很客观,合情合理:公路养护建设工程支出符合资本性支出,应作为资产反映,最终转入固定资产。将公路养护建设工程支出转入固定资产管理,更有利于对其进行科学分类,正确核算;更有利于加强公路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更有利于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解决公路基础建设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四)完善公路养护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掌握最先进的成本管理方式,强化成本管理的手段。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规范公路养护行业及所属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其重点应放在财务管理行为的控制方面,制定出先进、合理的目标成本指标,通过事前的目标成本预测控制、中途的目标成本计划控制和事后的实际成本核算与目标成本比较分析控制,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消耗控制在事先预算的成本指标之内。在生产经营等各项管理中,充分发挥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的作用,扎扎实实地做好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资金监督和控制,严格控制企业非生产性支出,降低企业的各项管理费用。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与程序、资产的管理责任与管理办法、专用基金提取与使用的审批权限与管理办法、财产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路产赔补偿费的收取和使用、工程节余的分配办法等。
在财务管理权限划分方面应根据财务行为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划分,明确规定出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各自职责。一般地,上级主管部门拥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权、解释权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权。特别是对于一定限额以上的资本性支出、融资和资产处置等都应由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或审批。同时,财务管理制度中不应局限于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职责方面的规定,还应具体规范到单位内部的管理权限与财务事项的审批程序,强化财会部门的职能作用。或审批。同时,财务管理制度中不应局限于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职责方面的规定,还应具体规范到单位内部的管理权限与财务事项的审批程序,强化财会部门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