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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交通规费在征缴过程中的财会监管问题

2007-3-12 15:26 《交通财会》·吴志刚 【 】【打印】【我要纠错

  一、必须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交通征稽财会队伍

  对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应该从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两个方面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难免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少数素质较低的财会人员抵挡不住各种诱惑,不能坚持原则,个别人甚至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曾在一些省发生过贪污挪用交通规费的案件。因此,要教育广大财会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坚持用“八荣八耻”来衡量自己的人生价值,正确认识财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培养“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提高技能,搞好服务”的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业务技能培训,使广大财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熟练地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交通规费征稽知识,熟悉各项交通征稽管理的政策法规,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在教育培训的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也可要求自学,鼓励财会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考。

  通过教育培训,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交通征稽财会队伍。有了这样一支队伍,就有了保证交通规费资金安全完整、管理高效及时的人才基础。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制度是管理的手段和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交通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是做好交通征稽财务管理工作的根本,是保证各项交通规费资金安全完整、管理高效及时的制度基础。随着财政和交通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网络信息技术在交通征稽管理中的推广应用,在旧的管理模式下制定的规章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征管工作的要求,必须重视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近年来,甘肃省交通厅和征稽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并且逐步进行了完善,把整章建制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征稽处结合自己辖区的工作实际也相应地出台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工作格局。

  (一)坚持会计岗位的分离制度。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分离,管票岗位和开票岗位分离,开票岗位和收款岗位分离。各岗位保持相对独立,分工负责,明确职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也可相互帮助,相互补充,从根本上铲除交通征稽部门贪污挪用、行贿受贿、吃拿卡要等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二)认真落实票据管理制度。票据是实现交通规费收缴入库的载体,票据的管理工作对交通规费的安全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票据应由各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工作,票据管理要坚持内部控制,责任到人,安全完整的原则。必须要做到专人、专库(柜)、专责管理,严格按规定领发、使用、保管和缴销。凭《票据请领单》领用,凭《收入日报表》等销号,尽量控制手工票的使用,加强手工票的监管。

  (三)加强对票款的保管,落实现金管理制度。票款的安全管理是各级征稽财务部门的重点和难点,财会人员一定要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在收款时认真清点,仔细辨别。严格控制库存现金,加强对财务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大额现金必须由专车护送。尤其要加强上路稽查过程中所收票款的安全保管,如果在异地查车时,可通过银行卡把费款转移存储到专户上。确保费款的安全完整,做到万无一失。

  (四)坚持收入日报表制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收入日报表制度是征稽部门确保交通规费安全完整、高效及时的重要手段。每个工作日结束后,由征费员打印收入日报表与收款员核对票款,经由会计通过网络对票据和报表审核后交主管领导签字,据以进款入账,记账凭证的收入数必须和收入日报表的收入数完全一致。多年来,笔者所在的交通征稽处各基层所在坚持收入日报表制度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杜绝了贪污挪用交通规费,欠费、进款不及时等现象的发生。

  三、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作用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监督体系中最直接、最主要的监督手段。会计监督在交通规费征收活动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交通征稽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通过预测、计划、审核、检查、分析、执行等手段对本单位的交通规费征收活动可实施有效监督,使其趋于规范化、合理化。交通征稽部门要确保实现各项规费安全完整、管理高效及时,必须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作用。

  (一)确立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明确单位领导的会计责任,支持会计工作。

  (二)明确和肯定会计的工作地位和作用,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建立一个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确保会计监督有效实施。

  (三)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对交通规费征缴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形成一套严密的监督体系。

  (四)紧紧围绕交通规费征收这个中心,加强和规范会计基础核算工作。对实际发生的费收业务事项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

  (五)经常性地检查会计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检查凭证、账簿、报表,要认真细致地盘票据,盘库存,核对银行账,务必做到规费收入的存根、报查、专户存款“三对口”,不能图省事走过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六)财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七)严格实行业务考评和工效挂钩考核办法,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严厉制裁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八)逐步提高财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用品标准,激励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会计工作的热情。

  四、实现交通规费计算机征收系统和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衔接

  交通规费计算机征收系统和会计电算化进行衔接,实现规费征收数据共享,对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率,减轻财会人员工作强度,提高财会工作效率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确保交通规费安全完整、高效及时的重要途径。两个系统衔接后,各单位内部和各单位之间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进行计算机征费管理,财务部门也同步实现会计电算化,部门之间、员工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处理与收入相关的业务操作,系统业务透明,数据准确可靠,既减轻了中间人为环节,又保持了征管和财务数据的一致,充分发挥了微机网络化的整体工作效益。财会人员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最新的相关数据提供给所、处、局相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准确分析本单位的征费形势和财务状况,同时也可达到征管和财会两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目的,从而为保证交通规费安全完整、高效及时的解交到省厅提供有利条件。

  要绝对保证交通规费资金在征缴环节上的安全完整、高效及时,还必须紧紧依靠纪检、监察、审计、物价、财政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