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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在结构融资中的策略分析

2007-3-16 11:3 《首席财务官》·刘向东 【 】【打印】【我要纠错

  随着企业信用意识的增强和租赁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通过信托方式利用租赁帮助企业完成会计、税收、折旧和表外融资等交易安排,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服务,在结构化融资安排中发挥优势,将成为一条新的融资途径。

  一、什么是结构融资

  1.结构融资的定义

  结构融资是一个广泛应用但很少定义的概念。综合多种表述归纳为:结构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利用特定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ies or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Es or SPV),将拥有未来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剥离开来,并以该特定资产为标的进行融资。也可以理解为,以现金资产将企业特定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替换(资产置换),在资产负债率不变的情况下增加高效资产,主要是流量资产。结构融资通过对债权、股权以及混合金融工具的设计安排,通过对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按期限、收益和风险进行分割和重组,可以解决传统途径无法解决的特殊问题。

  2. 结构融资的特点

  企业以增加公司的市场价值为目标来经营公司资源。一项经营活动,只有在其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收益的现值超出实施这项计划的初始现金支出时,才会增加公司的价值。除非企业能够完全依靠内部产生的资金来支持自身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否则企业就必须进行外部筹资。如果企业在一段时期内的经营不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来偿还或者以获得新的融资来替代到期的债务,就会面临困境。企业必须保证其债务结构有一个渐进到期的安排,确保从其他渠道得到足够的现金以偿还到期的债务(见图1)。

  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可以选择不同的融资结构。当借入资本所节省税金的现值刚好等于财务风险的预期成本的现值时,公司就达到了它的最佳资本结构。最佳的资本结构是资产产生现金流的现值增值最大的结构。

  传统的融资方式主要通过增加企业负债(债权融资)和增加企业权益(股权融资)两种方式来实现。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这两种方式反映的是资产负债表右侧的活动。结构融资进行的是资产负债表左侧的活动,是一种资产信用的融资方式,通过构建一个严谨的交易结构来实现融资目的(见图2)。

  结构融资具有不同于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几个特点:

  ① 利用结构融资可以在不提高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为企业实现融资。

  多数的结构融资采用了表外融资的处理方法,将基础资产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从而达到改善资产负债表结构的目的。例如对于很多行业,当其资产负债率达到某一水平后,有关法规对企业融资就会有一定限制,比如上市公司,负债率达70%,就无法融资。而利用结构融资的方法,在资产负债率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通过将它的某些资产出售出租,从而将该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实现融资,降低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资产总额,提高资本充足率。

  案例:1993年11月,面临困境的英国旅店企业Queans Moat Houses集团,将在德国的一些旅店出售给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之后再将它们租回。这笔交易将价值2.7亿德国马克的债务从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中抹去,并且集团通过运用财务政策,在交易生效的当年,集团报表中的经营利润就增加到了3200万美元。

  ②  利用结构融资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使在传统方式下无法达到融资条件的企业实现融资。

  传统的股权融资或债权融资都是以企业整体信用为基础进行融资,股票融资要以现有的全部权益为基础与投资者分享未来的收益,造成股权稀释,必须满足较高的盈利水平,债权融资要以企业的整体信用为基础决定融资成本,必须在流动性、负债率和盈利水平等方面满足较高的发债条件,企业所提供的保证一般都是企业的整体信用,投资者是看在企业整体实力的“面子”上参与这种融资活动。从微观角度看,企业不加区别地以整体资产进行融资是一种资源浪费,而结构融资只要求基础资产、项目或其他权益具有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由融资企业的资产、项目或其他权益作为偿付来源。使优质的资产能够脱离发行人自身的信用,以优质资产获得优质资金,对于难于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筹资而拥有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优良资产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结构融资以最低的成本融得企业所需资金,确保经营的顺利进行,这一点对于我国中小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③ 利用结构融资可以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从而优化财务状况,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杠杆,增加股本回报率。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特点和财务安排的具体要求,借助结构融资提供一种偿付期与其资产的偿还期相匹配的资产融资方式,对资产负债表中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资产流动性。如对应收账款的结构融资,可以增加现金流,减少应收账款,促进销售,增加当期收益。对企业库存采用售后回租(sales and leaseback),将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等库存资产出售给出租人,从而将其剥离出资产负债表,或采用委托采购回租(outsourcing and leaseback)的方案,将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等库存资产的采购委托出售给出租人办理,从而使该部分库存资产不进入资产负债表,减少运营成本,改善现金流量和资产负债比率。对经营性设备通过将企业设备等资产剥离,对摊提、折旧方式进行调整,避免利用股本金进行购买会减少现金储备,利用贷款进行购买会增加负债比率,为企业提供最优惠的购买资本,优化损益表,实现企业对利润、成本、费用等指标的要求,从而实现要求的股本回报率及资产回报率,最终优化财务状况,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结构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负债管理工具和融资渠道,专业性强、程序复杂,涉及到多个参与主体,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的证券化(securitization)和特定目的的附属公司(special purpose subsidiaries),自1970年以来发展迅速,结构融资的范围、载体和方式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目前已被美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广泛应用,根据需要量身订做,对客户和公司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信托具有开展结构融资的独特优势

  结构融资是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通过资产的重新组合来实现资产收益的重新分割和重组,通过基础资产的风险和其他基础资产原始所有人的其他资产风险的隔离实现资产风险重新分割和重组,通过多种信用增级方式来保证和提高基础资产的信用级别,创造更具吸引力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组合的资产池。而信托制度具有独特的风险隔离功能和权利重构功能,通过创造性的结构设计,转化为风险和收益各异的产品,以高度的灵活性和弹性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需求。信托的制度特征和结构融资的交易结构具有良好的对接性:

  1.信托的契约关系

  可以使经济主体通过信托契约分割财产的管理属性和利益属性,使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产生的收益,信托财产的权能被分解,并被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不同主体所享有。

  2.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利用信托可以实现结构融资的破产隔离和风险隔离功能

  《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同时,《信托法》对资产的优先权作了规定。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中分离出来,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无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抑或是他们的债权人,在信托存续期内,对信托财产都没有追索权,信托财产具有三个不可追及性;同时,关联人的破产对信托不产生影响。《信托法》使资产与原始权益人之间的破产隔离得到保证。

  3.信托具有局部信用特征

  信托融资可以像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一样,用资金需求方的整体信用作为保证进行融资,偿付保证主要是融资企业的整体信用。同时,可以通过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使得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脱离原有企业的整体资信和破产风险而独立存在,把用于偿付的未来现金流进行隔离,形成脱离融资企业整体信用的局部信用保证。

  4. 信托融资具有表外优势,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信托投资公司和融资企业的会计表外处理,表外融资将不改变信托投资公司和融资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还可能改善融资企业的财务状况。根据《信托法》和《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信托是一种收取手续费和信托报酬的表外业务。对于融资企业来讲,如果信托融资的信用基础是可以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资产、项目或其他权益,那么所融资金将可以不作为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不改变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不仅如此,由于融资行为将可能提高资产质量,信托融资反而有助于改善企业的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信托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信托的资金融通功能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经过信托隔离、量身订做、多方参与的结构安排,进行结构融资,是由信托的本质所决定的,也是信托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的优势所在。

  三、利用信托机制进行结构融资的案例分析

  多个具有结构融资雏型的信托产品的推出有助于人们理解和接受信托结构,对信托在结构融资中的应用具有示范作用。下面选取几个经过实践检验成功地利用信托机制进行结构融资的案例进行分析。

  1.应收账款模式:中诚信托应收账款信托

  2002年9月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共同推出了应收账款信托。中国民生银行、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加拿大某跨国公司签署一份“应收账款信托服务合同”,涉及应收账款金额为7亿元。加拿大这家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将7亿元应收账款委托给中诚信托投资公司,民生银行作为这部分应收账款的受益人,同时签署贷款合同,向该公司发放等额的贷款,而回收的应收账款用来归还该公司的贷款。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并不承担还款的风险,只负责监督企业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而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由加拿大这家公司来承担,并且该公司还承诺对该笔应收账款的坏账进行回购。相应地,民生银行的收入来自贷款的利息。通过信托合同和贷款合同,将企业、信托公司、银行三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见图3)。

  应收账款(Receivable)是指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顾客收取的款项,也就是“应收而尚未收回的款项”。应收账款是流动资产的一类,是企业产生的一系列未来收入现金流所形成的资产。与其他形式的流动资产一样,代表一种未来的求偿权,资产的所有者有权在未来获得一定金额的现金支付。应收账款经常被称为是“可转现”或者“可流动”资产,但直到它们被支付前,实际上是被冻结的。

  按照会计准则,当同时满足商品已经发出和收到货款或者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两个条件时,应确认为收入;此时若未收到现金,即应确认为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企业资源流动性削弱的表现,应收账款金额越高,企业能够运用的现金流越少,企业应付市场波动、抗风险的能力就越弱,因此现代企业管理非常重视现有资产的结构安排,力求将自身的应收账款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同时将资产种类调整为最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结构。企业的这种要求一般通过应收账款的再融资来实现。应收账款信托对企业、信托公司、银行各方当事人来说是共赢。

  对企业来说,《信托法》规定,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信托公司成为信托财产名义的所有者,将应收账款变成信托资产后,企业的会计报表里这部分“应收账款”即表现为“委托财产”,可以马上从银行获得贷款,现金流变得充裕,可以用取得的现金从事其他业务,提高了资产的周转率和销售收入周转率,还可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对银行来说,最大的好处是提高了贷款的安全性。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而且,信托不因委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通过信托关系将企业的应收账款与其他财产隔离开,正是利用了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这一特点。不管企业将来出现什么问题,银行仍能享有这部分应收账款的收益权,企业贷款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时,由于银行有了这部分应收账款的保障,愿意将贷款发放到企业,银行信贷资金找到较好的运用渠道,企业的现金流也将变得更充裕。

  对于信托公司,则可以充分发挥信托优势,同时也找到了一个盈利增长点。信托、银行和企业在应收账款之间的合作,为解决应收账款问题提出了另一思路。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参与企业应收账款的融资服务,选择企业应收账款的组合发售信托计划,发挥信托自身的破产隔离制度的优势,分解风险,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一条理财的渠道。

  2.融资租赁模式:北京国投中联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信托

  2004年3月北京国投推出中联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

  产品一:中联—新奥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承租人北京新奥混凝土有限公司,租赁物件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输送泵车。

  产品二:中联—新航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承租人北京新航混凝土有限公司,租赁物件混凝土搅拌车,担保人北京上地兴达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主要用于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工程机械,并将该工程机械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承租人,以收取租金的方式获取稳定的增值回报。委托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不同期限的信托合同:信托期限为一年时,预计信托资金年收益率为4.5% ; 当信托期限为两年时,预计信托资金年收益率为5.2% ;当信托期限为三年时,预计信托资金年收益率为5.8%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不得转让、抵押或出售租赁物件。只有在承租人全额支付租金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才转让给承租人。担保人为承租人偿还租金提供资产抵押和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承诺回购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回购人承诺若出租人未能如期支付租金,其将按合同约定回购租赁物件以保障投资人利益。承租人在租赁期初向出租人支付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

  对于希望获得新资产的企业来说,租赁是一种传统方式以外的具有吸引力的资产融资方式。和其他融资渠道相比,租赁的融资价格具有竞争力,为承租人提供了数年的固定融资成本,通过协商达成与来自使用租赁资产预计现金流量相匹配的租金支付方式,在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构建理想的现金流。

  在国外,结构性租赁(Structured Lease)可以为资产负债表外资产筹集新资金,更好地分配风险和现金流管理,实际上是带有会计和税收效果的结构性贷款。租赁可以不进入资产负债表,可以减少承租人的账面财务责任,提高固定资产周转率,为其提供保留资本的能力,从而降低资本负债率。对投资人来说,租赁是非清算资产(Bankruptcy remote),风险相对小,租赁所产生的现金流是可以预测的。

  随着企业信用意识的增强和租赁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通过信托方式利用租赁帮助企业完成会计、税收、折旧、表外融资等交易安排,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服务,在结构化融资安排中发挥优势,将成为一条新的融资途径。

  3.基础设施收费模式:北京国投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电费收益权信托

  电力项目具有收益稳定、现金流充足的特点,在全国电力供应紧张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先后设计推出多个信托产品投向电力及电力设备等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行业。

  与目前其他电力信托产品在资金运用上均采用了贷款给发电公司的方式不同,北京国投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电费收益权信托首次采用电费收益权方式进行信托资金集合使用。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以其拥有的甘堡电站、理县电站、天龙湖电站、金龙潭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电费收益权信托,根据黄龙电力2004~2006年能提供的电费收入的现金流,以甘堡、理县电站电费收入;天龙湖电站、金龙潭电站的部分电费收入作为信托本金和收益来源,根据每年的电费现金流量水平将信托期限分为一年、二年、三年三个品种,其中一年期4000万元,收益率4.5%,两年期1.15亿元,收益率4.8%,三年期1.45亿元,收益率5.2%.该信托产品首次引入收费权项目保险安排,并配合相应的电站资产抵押及收费权信托登记和连带第三方担保方式,即黄龙电力以甘堡电站、理县电站的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并且将甘堡电站和理县电站投保的财产保险综合险和第三人责任险(根据实际投保险种确定)的第一收益人变更为北京国投,为信托资金的安全偿还提供了多重保障(见图4)。

  从现金流的测算分析,本信托计划项下,2004~2006年若电费收入能够实现,黄龙电力能提供的电费收入净现金流测算基本可以覆盖信托计划项下每年必须支付的信托利益。如任一期间内电费收益权产生的电费收益不足该期间应收电费收益时,黄龙电力承诺予以补足。

  该信托产品通过运用信托的风险隔离原理,对信托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按期限、收益和风险进行分割和分层处理,使信托资金资源和电站资源实现了时间和空间的重新组合,在产品交易结构设计上突出安全性、稳定收益型特点。以被隔离的电站未来收费作为信用保证,融资风险具有较强的可控性,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大下降,融资成本相应降低。目前该信托项目已安全提前结束。

  信托具有开展结构融资的独特优势。今后信托公司可通过发挥信托的高度灵活性和弹性,进一步完善“风险隔离” 和“信用增强” 的技术,确保产生预期现金流的资产的独立性和稳定性,确保预期现金流的可实现性,通过对范围广泛的基础资产的期限、流动性、收益和风险等特性的重新分割和组合,满足投资者的需要,量体裁衣推出创新型产品,发挥信托制度的优势和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