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人和西方人在对待贫富与审美问题上有着巨大的差异。由于产生于16世纪基督教宗教改革的新教教义既提倡人们积极创造财富,争取成为上帝的最好选民;又提倡平等和节俭精神,要求富有者过简朴生活,从而使整个社会对贫富的认识有了革命性转变。尤其在当今信仰新教推行社会福利制度的西方发达国家,富有者富不傲穷,穷困者也穷不妒富;富人收入多,交税也多,穷人收入少,交税也少,富人并没有因为地位显赫而拥有少交税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富有者既不会显山露水、招摇过市,穷困者也不因贫穷而自惭形秽。即使我们在大街上认真察言观色亦很难从衣着和行为举止上准确判断一个人是否有钱,因为他们个个文质彬彬、气宇轩昂,很难用中国人穷富显于形色的标准加以判断。
而在儒家等级文化统治下的中国,由于历来提倡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凡发财者非得招摇过市不可,不仅要衣冠楚楚,更要前呼后拥。在街上,一看那高昂着头颅,大腹便便,前呼后拥者,不是有钱人,便是为官者。因为特别渴望衣锦还乡的中国人,一旦有钱有地位了,就非得让人家知道不可,否则便是衣锦夜行,谁都不知道,岂不是白富、白当官了!
随着西风东渐,中国人的审美观发生了明显变化。他们不仅一改旧习,对自古放任自流的树木花草开始动手修剪,而且对在新建的高速公路上所种植的树木花草几乎达到了无所不剪的程度。至于对人们思想的修剪则随着社会的进步有所放松,从2002年开始才公开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口号,这不仅是对千百年来“以道为本”、“以理为本”的儒家思想的否定,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尤其是《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更体现了一种平等精神。少修剪人们的思想,多修剪树木花草的审美观已逐渐成为时代不可阻挡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