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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财税统筹问题之思考

2006-12-20 15:56 《中国农业会计》·成同杰 【 】【打印】【我要纠错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自标,并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构想,这是城乡经济社会统筹战略的继续和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城乡经济统筹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所涉及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财税统筹是城乡经济统筹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研究解决好财税统筹问题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意义。

  —、城乡财税统筹面临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国采取一系列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了有效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长期积累,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城乡差距仍呈扩大趋势。从财政角度看,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不合理的财政体制不利于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首先是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划分不合理。除大型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外,国家把地方建设任务交给县乡政府,而受县乡政府财力所限,难于向农村提供公共产品。许多在城市属于政府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到农村却转变成农民集资项目,使收入低下的农民不堪重负。其次中央税与地方税结构不合理,上级政府集中了过多的收入,在二次分配中对基层财政支持不够,造成基层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由于县乡财政困难,便把一些应由公共财政开支的项目转嫁给农民,更加重了农民负担。

  (二)非均衡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制约着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造成我国城乡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完全不同,形成了城乡非均衡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由国家来提供,农村则实行有别于城市的农民自给自足型的供给制度,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公共产品在很大程度上由农民自己解决,从而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总量少、质量低等突出问题。这种城乡分割的财政供给体制是城乡经济统筹的体制障碍。

  (三)城乡社会保障政策不平衡阻碍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我国城市靠政府支持基本形成了统一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城市覆盖率较高,城市居民在养老就业、医疗等方面得到了基本保障。然而在广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民主要靠自己负担养老、医疗等费用,无钱就医、因病致贫现象比较普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乏,增加了农民致贫返贫的概率,影响了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县乡财政困难滞缓了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县乡财政不断发展壮大,在支持政权建设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我国县乡财政的困难日益加剧,已经影响了基层政权正常运转,成为目前我国财政领域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一是县乡财政赤字和债务负担严重;二是欠发工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基层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财政支出主要用于解决人头费,没有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能力,对农村环境、交通、卫生、科教、文化的投入基本处于空白。县乡财政困难的加剧,也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城乡财税统筹的政策取向

  (一)多予少取,支农惠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为解决“三农问题”,党中央从2004年开始连续三年发出“1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加速农村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财税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是在“多子”上下功夫,把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如取消农业税、实施种粮补贴、对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实施“两免一补”、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等。要切实提高各级财政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逐年增加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调整完善支农资金的筹集渠道,逐步取消农业税收,免除各种向农民的摊派,帮助农民实现减负增收。

  (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和“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确定“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这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财税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好城乡财税统筹问题,促进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调控经济发展和分配关系的基本职能,合理配置城乡经济资源,引导各种资源流向农村,调节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三)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农村倾斜

  建国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始终是以支持工业和城市为主,农村受益很少,这种分配格局导致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党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关注和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只有城乡协调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因此,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

  (四)公共财政覆盖农村

  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是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也是财政的基本功能。我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实行工农不对称、城乡不对称的财政分配政策,是为了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当工业化达到一定阶段后就应以工业反哺农业。因此,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的需要,及时调整城乡财政分配政策,改变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基本功能,在城乡经济发展中进行财税统筹,调整城乡资源配置,弥补农村公共产品空缺,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把公共财政覆盖面扩大到农村,从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城乡财税统筹的主要路径

  (一)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系

  一是要消除体制性障碍,改变“城乡分治”的财政管理体制,构建面向农村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主要目标的公共支出体系,调整体制、制度、权责等管理关系,切实把农村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二是调整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政策,增加对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优先解决农村的水利、电力、道路、教育、医疗、环境卫生、生态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农村社会安全、秩序、文化、健康、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三是形成农村公共财政资金来源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除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必保资金外,还必须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全社会和民间向农村公共事业投资。四是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明确界定县乡财政支出责任,加大对县乡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财政保障水平

  (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减负

  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制度改革,通过税收杠杆撬动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在取消农业税之后,对农村和农民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税种和税率,对农村企业和城市企业实行一致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对城市居民和农民实行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等。低收入农民与城市低收入居民一样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在农村税收征管和分配上,应继续贯彻“少取”方针,把更多的农村税收留用于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通过继续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的农村综合改革,解决好可能加重农民负担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加强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对农业生产性收费以及农村集体收费严格监管,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

  (三)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保证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重大。首先要调整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广大农村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形成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第二,要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迫切需要确定农村社会保障重点内容,当前要重点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受灾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国农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在现阶段应采取循序渐进和差别对待的做法,因地制宜。第三,建立有效的保障基金筹措机制,确保保障机制正常运行,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参保农民本人三方,但国家要明确三方的合理投资分配比例。政府要考虑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落后和农民收入处于低水平的现实,给予农民政策、资金扶持,对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要增加各级财政社保事业投入。

  (四)加大投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靠政策,二靠投入。在政府财政状况好转的条件下,应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要集中财力优先考虑解决这些问题。第一,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推动投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向更多地重视农村建设转变,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农村公路、饮水工程、电网改造、生态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第二,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着力解决农村“上学难、看病难、看病贵、保障差”等问题。第三,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使农村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现阶段,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供给缺口很大,各级政府财力有限,完全依赖政府投资也不现实。必须把国家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建立引导、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参与机制。要进一步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强化政府支农资金的引导职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取税收优惠、贴息等措施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要高度重视提高支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统筹规划,统一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优化支农资金支出结构,增加发展性支出,减少费用性支出。三是强化支农资金管理,加强支农资金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发展农村经济,一定要搞活农村金融。要继续深化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村融资渠道,通过金融渠道筹集农村发展资金,把社会资本导入农村。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提高对农户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大力发展合作金融组织,完善合作金融体系。放松对非(准)正规金融的管制,允许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