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地方推行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这种新的会计管理模式,对强化村级财务监管、规范会计核算、减少不合理开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行村账委托代理制过程中,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运作,特别是委托代理、民主理财、强化监督等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为此,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合法合规
实行村账委托代理制,其实质是把原由村级会计所管的账目(凭证、账簿、报表),改为由乡镇代理机构代记、代管、代报,而会计主体仍为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会计机构)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因此,实行村账委托代理制,只是一般的委托行为,即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代村记账、做账及进行财务管理,它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作。因此,推行村账委托代理制,要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和保证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村与乡镇设立的会计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记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集体权益不受侵犯。这中间“四权不变”是前提,“委托”是关键,“代理”是实质。
二、要加强民主理财
实行村账委托代理制,必须加强村级内部监督,强化群众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发挥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广大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凡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和村财务监督小组的作用。村财务监督小组必须按期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逐项审查,凡符合制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的凭证,由村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后,加盖“村民主理财章”再结报入账,否则不得入账。严格执行按季公开村级财务收支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要重视会计监督
村账代理机构的代理会计,要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开展会计监督。代理会计必须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在入账前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每笔收支凭证的开票日期、发生额与实际发生日期、事项是否相符,开票金额、交款时间与承包合同规定的金额、交款时间是否一致,支出凭证格式是否规范,以及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和监督小组的监制章等手续是否完备。村报账员(出纳员)结报时,必须填开出纳结报单结报,结报时还要附上收入发票存根、银行对账单等单据,以明确双方责任。发现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办,不能入账的支出发票,要按规定程序退回,并把发现的问题向乡镇农经站和乡镇纪委汇报。
四、要强化农经监管
实行村账委托代理制,不能由乡镇农经站代替会计代理机构,乡镇农经站负责对乡镇会计代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进行管理与监督。乡镇农经站的工作人员在业务上要继续指导和管理会计代理机构对村级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要抓好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村收款的发票、现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制度能有效落实。乡镇农经站可以与其他乡镇交叉组织人员,每年对三分之一的村进行村财务常规审计,还可推行村正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重大事项专项审计等,以形成更严密的农村财务监督约束机制。
五、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只有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才能做到服务到位、管理严密、不出漏洞、优质高效,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因此,要重新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村民主理财制度、村财务预决算制度、村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和结报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审计监督制度等,以及代理工作职责、考勤考绩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要推行会计电算化
实行村账委托代理制这种新型管理模式,必须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采用会计核算电算化,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为此,乡镇会计代理机构要配置专用电脑实行财务电算化,农经干部和代理会计要更新知识,迅速掌握电脑应用技能。
村账委托代理制,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模式,它分离了村集体账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能形成双向监督的制约机制。它适用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业务素质偏低或村主要干部素质差、缺少监控的村,能起到记账及时、规范集体财务监督管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