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村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浙江省嵊州市农村经济管理部门遵循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章,从履行审计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入手,构建农村审计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农村审计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以此推动了农村审计事业的发展。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市、镇两级共审计2105个单位,审计面达到总行政村数的63.6%.通过审计,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
嵊州市农村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建立机构、培训人员、制定计划、严格程序,推进了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审计组织,培训审计人员。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以下简称审计办法)和《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建立了嵊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中心,与农经总站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直接实施和组织重大审计活动。乡镇(街道)建立审计小组(分中心),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农村审计队伍,审计监督中心先后安排30多名农经干部参加省农业厅和绍兴市农业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还举办农村审计业务培训班,培训审计骨干80余人。另外,还多次召开农村审计工作经验交流、业务讨论会议。到目前为止,已有29人领取了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资格证书,50余人领取了农业部农村审计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依法审计。另外,市财政每年拨付审计专项经费10万元,解决必需的资金和购置办公设备。
(二)制订审计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市审计监督中心成立后,每年度制订审计计划,整合审计力量,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全面完成审计任务。具体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目标。每年对全市三分之一以上村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实行计划、委托和领导交办三结合。二是抓面上审计指导。以乡镇为单位,根据各地实际,对货币资金管理、其他收入、上级拨款、非生产性开支以及票据管理等实行以查代审。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了一定审计面。据统计,三年来,以查代审村累计达到2053个村,平均每年604个。三是抓好委托审计。市审计监督中心对部分难点村、重点村进行“专项直审”。据统计,3年来共完成审计项目52个,涉及被审资金总额48489.20万元。
(三)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审计质量。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农村审计工作,具体抓了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审计行为。制定了《审计人员行为规范》、《农村审计工作程序》、《农村审计文书格式》、《农村审计档案要点》,使审计工作在道德、纪律、程序、格式和归档上有章可循。二是强化管理。合理配置审计人员,明确审计责任,强化工作考核和奖惩。三是实行审计后续监督。及时了解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的落实,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处理、整改,以此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高。
二、主要成效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他们在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健全财务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维护集体利益,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是:
(一)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从多年审计情况看,农村财务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对此,针对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资金运作不够规范、民主监督不够到位等问题,他们采取了应对措施:一是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审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处理落实;涉及重大经济问题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置。从而,加大了对村级经济的监督力度,保证了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运作。二是制订规章制度。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市政府先后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通知》。同时,乡镇根据自身实际,深入贯彻了市政府文件精神。针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资金管理松弛的问题,三江街道进一步严格了资金使用、审批、专户存储、钱账分管、定期核对、盘点检查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仙岩镇针对票据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据市里规定,率先对收款票据进行了统一规范,实行一村一本、以旧换新和定期检查监督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了票据管理。三界镇被审出接待交际费支出不合理的共有90个村,占全镇总村数的87.38%,累计金额547631元。对此,乡镇有关部门发文,明确规定村级发生的举办经营及公益性项目的招待费,均须实行定项限额、民主监督、逐笔公开;机关干部下村等招待,一律实行零招待制度,保障了集体资金的规范使用。又如,针对村级财会人员(包括乡镇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分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一是每两年对村主办会计(报账员)和乡镇监理(代理)会计轮训一次。据统计,3年累计培训会计人员1200余人。二是分别举办重点村出纳员、财务监督小组长培训班,参训总人数累计860余人。
(二)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据统计,几年来,他们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项安排和乡(镇)、村的委托,按照依法、独立、服务的原则,先后对2105个单位进行了审计,涉及被审单位资金总额12.78亿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148.87万元,追回率达85%.同时,对一批长期拖欠农村集体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切实措施催收催交,取得明显成效。如长乐镇三年来共收回借款283万元,补交利息2.54万元。此外,还追回违纪违规资金150多万元。审计部门对违纪严重的14名村干部,建议当地党委、政府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涉嫌经济犯罪的4名村干部,移送司法机关作了处理。同时,还对长乐、三江、三界、北漳等乡镇(街道)的专项审计经验进行推介,引起了强管理、促发展的良好效应。
(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通过审计,有的放矢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被相关部门和被审单位采纳。如浦口街道对审出的问题认真对待,分别采取警戒、监控、代理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和运作程序。在审计过程中,广泛听取财监小组和群众意见,把问题摆上桌面。通过调查核实,搞清问题后,向群众回复交底,并公开审计结果,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抑制了群众信访的上升势头,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剡湖街道禹溪村原来是个信访重点村,2003年实施审计后,群众的疑问澄清了,干群关系得到改善,此后,财务信访案件大大减少。农村审计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行为,促进了村干部廉洁自律,改善了基层组织的干部形象,推动了村级经济建设。农村审计工作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三、改进完善的建议
(一)落实专职人员,保证审计经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不同于国家审计,但是,如仿照中介机构的办法收费,不利于提高审计权威。所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经费只能靠财政供给。而现行的审计组织不可能有较多的经费。因此,农村审计组织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不能与审计机关相提并论。审计人员兼职多、经费缺是农村审计持续开展的主要困难所在。因此,落实专职审计人员,确保审计所需经费全额到位,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设备,是开展农村审计必备的三个基本条件。人、财、物三者互为一体,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审计工作持久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现有从事农村审计的人员,多数是“半路出家”,尤其是刚刚从事这项工作的新同志,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方法技巧、文书编制水平和工作经验。为此,必须继续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选送审计人员参加各种长、短期培训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尽快胜任本辖区的日常审计事务,保证农村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强化审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整改建议,往往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打折扣或搁置一边,未能起到审计的应有效用。对此,各部门要协同作战。一方面要明确集体经济审计单位主体资格,赋予农村审计单位应有的执法执纪职能和手段,树立审计权威。另一方面,需要当地政府紧密合作,对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落实;严重违纪违法的,需要与审计、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有关职能部门也应制订相应政策予以支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为规范农村经济管理秩序,创建和谐稳定社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