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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快递命悬新邮政法

2007-4-17 10:29 《新财经》·彭化英 【 】【打印】【我要纠错

  重量在350克以下的快递一旦被垄断,数万家民营快递企业必然“无饭可吃”,90%的中国民营快递企业可能会消失,同时,还会造成上百万人失业2002年,国家邮政局下发“64号文”明确规定,500克以下信件为EMS的专营范围,其他物流企业不得涉足。

  由于此规定对民营快递公司的生存构成了严重威胁,不少民营快递公司愤然要求修改现行《邮政法》。新《邮政法》的起草工作由国家邮政总局负责,整个修改工作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自2002年4月开始。到目前为止,《邮政法》的修改已八易其稿,但仍未最终通过人大审议。民营快递的企业主们时刻留意着新法动向,可以说,新法出台将决定他们企业的生死存亡。

  《邮政法》修改事关民营快递企业生死

  “这次豁出去了,我就是那只出头鸟,吊销营业执照也无所谓。”敢甩下这狠话的人是上海东方万邦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在关注《邮政法》修改的这几年中,他已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新修改的《邮政法》就这样出台,我准备打一场官司。”似乎刘和平已经被逼上梁山。

  《邮政法》修改后会怎样出台?刘和平又为何会被逼上梁山?

  目前实施的《邮政法》还是1986年的版本。近几年,《邮政法》一直在进行修改,却一直没有通过。真正将民营快递企业的愤怒推向极点的是第七次修改稿。

  草案第七稿第十条中规定:信件的寄递由邮政企业专营;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速递业务除外。民营快递企业的生死令牌就在“单件重量350克”这几个字上。如果依此执行,那将意味着350克以下的国内信件全部被邮政垄断,民营企业只能经营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那么,350克是什么样的概念呢?目前,市场上350克以上的信件和包裹不到快递总量的10%。重量在350克以下的快递一旦被垄断,数万家民营快递企业必然“无饭可吃”,90%的中国民营快递企业可能会消失,同时,还会造成上百万人失业。

  为此,刘和平义愤填膺地表示,“第七稿如果得到通过,那么,这将是一部‘枪毙’全国所有民营快递企业的‘恶法’,一部不具有操作性的‘恶法’,将把国内快递行业推向悬崖。”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快递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指出:“《邮政法》第七稿不仅没有将原有的普遍服务移入市场经济,更通过邮政专营制度将快递业纳入到垄断体制中,这是违背改革原则的。”他认为,第七稿将行政规定强加在市场导向之上,忽略了消费者对于快递市场的需求。

  第七稿让民营企业感到恐惧,自己辛苦创下的基业很有可能因一部法律付诸东流。

  即使这些民营快递企业主们运用了他们所能想到的一切办法来维权,但第八稿仍然没有让他们如释重负。在第八稿中规定,非邮政企业进入快递行业需要向国家邮政总局交纳普遍服务基金,并且规定15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非邮政企业未通过国家邮政总局审批,不能随便开设分支机构。对此,刘建新表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是在常规税收之外另行征收的,对快递运营商来讲无异于双重税收。刘和平认为,若真如第八稿所规定的那样,民企快递都得倒闭。

  民营快递如同做贼,随时面临被“围剿”

  近几年,民营快递依靠其灵活的经营模式,行业规模和市场份额日渐增大,抢了邮政EMS的市场。从1995年起,邮政EMS的年增长率只有2%,市场份额从高峰时期的97%下跌到现在的33%。而从1998年以来,民营快递每年都以120%~200%的速度增长,已经做出了年销售额上百亿元的规模。目前,80%以上的同城快递,50%以上的省际快递都是由民营快递公司完成的。可以说,民营快递为我国当前的经济、商务活动作出了巨大贡献。

  邮政的市场份额虽然逐年下滑,但民营快递的发展也绝非一帆风顺。有业内人士感叹,做快递如同做贼,有时不得不“偷偷摸摸”。

  国内最大的快递公司上海申通快递打过一件让同行颇为感慨的官司。在一次江苏盐城市交警和邮政部门的联合检查中,以超范围经营为由两次扣押申通37件快递,并要求申通缴纳1.4万元罚款。申通第一次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将盐城邮政局告上法庭。当时,申通快递非常自信能够赢得这场官司,称盐城邮政局必输无疑,因为申通手上握有邮政部门违法查处的录像。但最后,申通快递还是选择了撤诉,因为申通不敢得罪邮政。

  申通快递董事长陈德军表示,自2002年以来,邮政部门对民营快递的查处从来也没有停止过,不过,相对不那么严厉,节奏也不是那么紧迫。即便如此,他们每年缴纳罚款也在500万元左右。一个快递企业一年被罚500万元并不是个小数目。但是,这些罚款最终交给了谁?做了什么?却很少有人说得清。谁来监督罚款的使用,如何让罚款变得透明,这些都是现实问题。

  民营快递在与邮政部门的斗法中可谓“机关算尽”。据业内人士透露,邮政EMS快递车都在车身印着统一标识,而许多民营快递公司的车不但不敢打上标识,甚至恨不得连车牌号都隐去。有人戏称,路上跑的许多没有名头的“集装箱”车,多半是民营快递公司的。在躲躲躲闪闪中生存,给不少民营快递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民营快递企业已发展至数万家之多,从业人员达百万人以上。其中30%为下岗工人,50%为进城务工人员。以上海为例,全市民营快递企业已有6000多家(70%左右的全国性民营快递企业总部在上海)。即使规模已经很大,但与国家邮政比起来,民营快递依然是经营上的主流、身份上的弱势群体,在邮政单方面制定的游戏规则中,随时都有可能被“围剿”。

  《邮政法》修改是维护邮政利益,还是规范市场

  快递业是最讲究速度和效率的行业。我国的快递业已进入规模发展阶段。在邮政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下,邮政执法长期偏袒国家邮政一方,实行对民营快递的多方面打压。暴力执法、将邮件当成垃圾卖掉等案例的出现,说明邮政方面既没有当好运动员,也没有当好裁判员。这是《邮政法》修改过程中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在《邮政法》修改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办到上海征求邮政法制定的意见时,邮政管理部门竟以主管身份阻止民营快递企业代表发言,而且提前给民营快递企业打招呼,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内容去发言,并威胁说,“否则将后果自负”。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是威胁、霸权还是强权?以单一的行政手段来“管理”快递行业,很有可能南辕北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害无益。

  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文件中已经承诺,快递服务允许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而国内民营快递企业却好像难以奢望国民待遇。记者从刘和平提供的材料中看到,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表示:“我国邮政行业多元化竞争格局已经形成,尽管不是很规范,但开放的局面已经不可阻挡。这就要求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角度,通过立法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把别人推出门外。” 我国民营快递业欠缺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更缺乏发展壮大的外部环境。

  邮政部门如果未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仍通过强化专营垄断加强部门利益的保护,不仅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明显的损害,对市场经济体制、法制建设等国家整体利益构成威胁,还会给自己套上了一个枷锁,制约自身的发展。

  从2002年至今已过了整整四年,在八易其稿后,《邮政法》仍然迟迟羞于见人。而经过几年的修订,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反思其工作效率及立法的标准。若一部法律一修订就是几年,如何跟得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节奏?法律出台本应征求多方面的意见,如果仍游离于市场之外“闭门造法”,那么,即使出现第十稿、第十一稿,也不会对市场的规范和发展起到根本作用。

  民营快递为《邮政法》奔走呼号

  去年1月23日,上海二十多家民营快递企业联名以挂号信形式向中央寄出了一份名为《上海部分民营快递企业对〈邮政法〉第七稿的意见》的公开信,次日又向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等以及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寄出了这份公开信。《意见》中明确表示:“中国快递市场的实际情况显示,在邮政企业不能迅速、大规模扩容(包括人员、设备、场地、房屋、资金等)的情况下,350克以下信件寄递全部由邮政专营将是一句空话。”

  去年9月,上海近50家民营快递、物流和货运公司写了一封质疑《邮政法》8月版草案(简称第八稿)的公开信,同时,公开信还寄给了发改委、商务部等中央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政府。在这封公开信里,50余家非邮政企业呼吁,《邮政法》起草单位应该开门立法,尊重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保证所有重大分歧意见能够充分讨论和协商。

  中国十大快递公司

  申通快递  圆通速递

  中诚快递  中通速递

  韵达快运  顺丰速递

  天天快递  邮政EMS

  宅急送    汇通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