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上期刊>期刊名称>期刊内容> 正文

隐性圈钱:千变万化的会计造假

2007-4-17 10:9 《新财经》 【 】【打印】【我要纠错

  看过电影《天下无贼》的读者肯定会惊叹于小偷们千奇百怪的偷窃手法。实际上,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会拘泥于一种形式。圈钱,作为一种智力型犯罪,其行为多样性,更是让人目眩神迷。

  如果将周益明的圈钱手段总结为“抢”和“偷”的话,那么,上市公司实施的粉饰公司业绩等会计造假行为,就属于典型的“骗”,而欺骗的对象就是广大投资者。

  其实,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痼疾之一,每年都有大量上市公司因此被证监会处罚,但还是有大量的公司对此趋之若鹜。近期,证监会就对实施会计造假的S华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罚款10万元。

  其实,早在2006年11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一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通报了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存在严重的会计造假行为。公报表示,经检查发现,华源集团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部分下属子公司为达到融资和完成考核指标等目的,大量采用虚计收入、少计费用、不良资产巨额挂账等手段蓄意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报表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S华源所实施的会计造假手段,正是目前上市公司在会计造假中采取的几种常见手段,这些手段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

  通过过度剥离来优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在股票发行上市行政审批制下,股票发行额度成为稀缺资源。企业为了达到发行上市或提高发行价的目的,有的将部分经营性业务和资产剥离,或者进行局部改制上市;有的将原本不具备独立生产能力的车间和若干业务拼凑成一个上市公司上市;有的将本应属于拟上市公司负担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剥离给母公司,同时将母公司部分短账龄的应收账款置换到拟上市公司;有的将历年的隐性亏损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科目上长期挂账;还有的通过把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收入剥离到拟上市公司,而将拟上市公司的费用剥离到母公司的做法来增加拟上市公司的利润。

  利用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操纵会计信息。这在上市公司中已是屡见不鲜,如琼民源、世纪星源等,它们的手法主要有:通过关联方购销活动增加收入,转嫁费用;上市公司通过与母公司的资产转让置换来操纵利润;资产租赁;计收资金占用费;受托经营;委托或合作投资;费用分担。

  利用会计政策选择和变更操纵会计信息。会计政策是企业进行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企业选择的会计政策不同将导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差异。由于我国会计政策既有统一性,又有灵活性,因而也成为上市公司进行会计操纵的重要手段。通常的手法有:改变折旧方法;改变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利用“八项”计提调节利润;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和费用。

  S华源会计造假的主要问题

  转让安徽省六安开发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收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多计2004年度投资收益1140万元。

  受让江西华源纺织有限公司股权时,土地使用权的划转不符合规定,2004年度虚列土地出让金4100万元。

  下属浙江华源兰宝有限责任公司将收购浙江兰宝有限责任公司时向当地政府承诺的职工身份置换费用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核销以前年度贷款损失,导致少计其他应付款8292.3万元。

  下属六安华源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充足依据的情况下,冲回已计提的2004年度坏账准备199万元和存货跌价准备77.45万元。

  2004年虚构关联企业还款业务、虚假反映银行存款,冲销关联企业欠款、委托理财损失及历年经营中形成的不良债权年末余额1.48亿元。

  2004年未真实核算高管人员集资款333万元,而是将上述款项记入“其他应付款-本部(其他)”99万元,冲减“其他应收款-外纺实业”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