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上市公司披露年报之时,也是亏损上市公司诚惶诚恐之日,因为怕自己的公司被“特殊处理或退市”,公司上下会为了一个目标而绞尽脑汁,有惊无险也成为ST公司一年一度的完善结局。对于被ST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早就有相关的监管机制,但真正退市者寥寥无几。究竟什么样的ST公司还有在证券市场上存在的价值?究竟什么样的ST公司应该退市?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换一种角度来思考。
随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证券市场监管也上了一个新台阶。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重新审视早期的一些政策,是否还符合现在的市场情况。
经营亏损本身不是退市的理由
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年度或连续出现亏损年度都是经常发生的。这并不代表公司本身缺乏投资价值。
由于会计政策具有稳健性的特征,所以,企业必须及时、充分地反映已经发生的损失、减值等事项,但是,不能同时反映企业通过收入实现的利得、增值等事项。所以,这就使正常经营的企业也出现亏损。
一个上市公司如果处在生命周期的早期,投入大、产出小,很可能出现亏损,或连续亏损。如果因此被特殊处理或退市,一个本来很好的企业可能因此就丧失了发展前途。像微软、亚马逊等高科技公司,上市后多年亏损,如果当初被退市,不仅投资者遭受损失,也不会有这个领域今天世界级的企业。
另外,宏观经济周期对企业盈利影响也很大。一旦经济衰退,大量的企业可能亏损。这些亏损都不代表企业没有投资价值,长期的盈利完全可以弥补短期的亏损。依据是否亏损的特殊处理制度和退市制度是不恰当的。
现行制度导致企业操纵利润
由于上市公司不愿意被特殊处理或退市,很可能通过盈余操纵等手段避免亏损,达到至少微利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的盈余操纵,对股票市场发展,对投资者群体,对公司股东造成的伤害是很大的。
这种迫不得已的盈余操纵行为,分散了公司经理层管理公司的精力,它们不得不花费时间去避免亏损的出现。在公司自己不能扭亏的情况下,大股东,甚至政府部门不得不出面帮助解决。另外,公司扭亏的方法往往涉及到公司正常运营,从而影响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作。有些公司不得不通过资产买卖、债务重组,甚至公司重组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应该被“ST”吗
实际上,一个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和是否亏损没有直接关系。股票市场上“不怕烂货,就怕假货”。一个企业投资价值低没关系,只要投资者以更低的价格买入,同样可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所以,“烂货”在市场上没关系,“假货”才不应该留在市场上,应该被特殊处理,被退市。
现行的特殊处理或退市标准,都是基于企业已经披露,投资者已经了解的信息,如过去年度是否亏损。所以,监管的效果是有限的。企业亏损了,投资者自然通过对该企业价值的判断,通过交易做出反应,保护自己的利益。证券监管机构最应该关注的是“假货”,那些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欺骗投资者的企业。只有对这些企业施以惩戒,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才符合证券监管的目。
总之,我们认为,在现在良好的市场形势下,监管机构应该重新审视我国股票市场上特殊处理政策和退市政策,并做出适当调整。发达证券市场上,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水平高低和交易量多少,制定退市标准的办法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