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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卖”的尺在何处?

2007-6-11 9:44 《首席财务官》·夜一 【 】【打印】【我要纠错

  当并购潮正逐渐漫过中国土地,那些贴着“贱卖”标签的故事不免令人吁嘘。但平心而论,究竟何谓“贱卖”?是否有评定“贱卖”与否的尺子?是“贱卖”选择了企业,还是企业选择了“贱卖”?

  如今人们多少能感受到并购潮的涌动,无数媒体正卖力地将一幕幕并购大戏全方位立体式地展现。而似乎自“凯雷(Carlyle)并购徐工”风波以来,不少并购故事就被“贱卖”这个标签染上些许悲壮色彩,许多看客也不免愤慨抑或悲叹。

  “贱卖”在各种辞典中解释都很简单,大致是:“低价出卖”。但“低”就需要一个参照标准。企业净资产?企业当下处境?未来收益?抑或其他?许多舆论和媒体在这些标准中摇摆不定,但或许我们可以从众多案例中总结,暂且将“贱卖”定义为:“低于市场公允价格出售。”

  当新闻(News)集团以5.8亿美元从Intermix收购了MySpace时,人们普遍认为, MySpace没有商业模式,这个价格高了。但一年多后,MySpace.com的访问量翻了一番,争论也随之而至。Myspace创始人格林斯潘(Greenspan)怀疑收购中存在丑闻而对Intermix管理层提起了诉讼,并声称MySpace现在的价值已经超过了200亿美元。最后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要求。有律师表示,新闻集团收购MySpace冒了很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事实上降低了MySpace的价值。

  过去觉得“赚到了”,接着却认为是“贱卖”。但毕竟时过境迁,回溯到Myspace易主的一瞬它究竟该要价几何,任何计算方法都无法做出让所有人服气的结论了。

  而之前顺驰的故事难免令人扼腕。55%的股权卖了12.8亿元。但相比顺驰当时资金链断裂的处境,10多亿元的注入多少可让公司喘口气。这时价值的流失不是出售时发生的,而是在经营不善时就发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否可算“低于本该有的价格”就有待商酌。而香港路劲基建会将顺驰引向何方?或许结局明了之日,也就是又一轮顺驰当年“贱卖”与否争议之时。

  更英明的投资方具有长远的战略目光,而不仅仅是盯在历史财务数据与表现之上。其中品牌、与卖方业务的互补,甚至是随之而来的垄断地位都可以成为卖方抬高价格的筹码。而重组不良、权属、责任不清、管理混乱、硬件不足等因素则可能压低价格。保存品牌、不解雇员工等等承诺和约束性条款、引进机构知名度等因素将影响双方的定价策略。

  并购后即使获得暴利也未必能说明问题。例如投行在预期收益率高的同时承担高风险。成功的大投行能为人所不能,在于其队伍、全球网络和经验。资金和能力不如人,强给自己扣上个“贱卖”的委屈帽子,似乎也有些说不过去。

  那么“贱卖”的尺度究竟在哪儿呢?一位民营企业家被怀疑将企业“超级贱卖”时如是说:“我们是民营企业,怎么会故意用低价格卖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资产呢?”他似乎无意间道破天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切买卖形成的价格都是双方利益博弈的结果。对于产权明晰的买卖双方,由于信息的充分把握,两者对公司都会有一个评估,并形成各自可接受的价格区间。出于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如果买卖双方在讨价还价中能取得平衡,那么诞生的价格理应是合理的。而看客们不可能完全了解企业的资产质量,判断是否贱卖自然也无从谈起。

  此时是否“贱卖”只是取决双方对该企业潜力的把握能力。但值得关注的是,外资大型企业都具有十分丰富的并购经验,结合五花八门的谈判技巧,往往更容易获得主动。但中国民营企业家的适应性从来都不容小觑。

  但国有企业的情况就有些让人担忧。英国《金融时报》曾经毫不客气地评论说:“中国企业的治理状况,在官方声明和商业现实之间存在鸿沟。”其内在原因是缺乏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国企经营者难以像真正的财产所有者那样,在巨大的内在动力和压力推动下关心国家财产权的损益。而因为信息不对称和资产处置过程的复杂性,任何外部监督都是相对的。

  在凯雷(Carlyle)并购徐工一案中,从表面来看,当时协议的达成是有财务顾问摩根大通全程参与,且有包括三一重工在内的30多家竞购者共同出价竞标。但在固有的国企基本制度框架下,表面看似严密的方案,仍然难以摆脱“贱卖”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