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日前宣布,从今年起取消中国慈善榜。这是《福布斯》为中国富豪排名八年来取消的第一张榜单。《福布斯》对取消慈善榜的解释是:数据收集方面困难重重,许多中国富豪捐赠方式很隐秘,也很低调,不愿公开其慈善行为。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评论者再一次将枪口对准了中国的慈善机制。一时间唾沫星子漫天飞,批评监管不透明者甚众,直陈富人在中国搞慈善没有安全感的也不少。这些言论虽然都有一定道理,但“凡事必责体制”却只能让人过过嘴瘾,于事无补。我们似乎有必要重新思考一下“慈善”这一概念,思考一下到底什么样的慈善方式最适合中国?
“慈善”的原生意义是做好事不图回报。然而在中国现在所处的特殊转轨时期,这一层面上的“慈善”往往可遇而不可求,或者在许多时候被打了折扣。在笔者看来,中国本土的慈善理念,应当退而求其次,也就是说,虽然也要关注回报,但对回报率不能过于苛刻要求。相反,更关注做好事本身的效率——这或许可理解为边缘意义上的慈善。
去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的创始人尤努斯,因其成功的农村小额信贷事业受到我国媒体的极力追捧。同样,在中国,山东济南近郊农民李允成,从1992年开始搞小额信贷,连续十几年基本无呆坏账。尤努斯与李允成做的事情都不属于慈善范畴,但许多行为准则却具有慈善的特征。比如李允成“救急为先”、“小片割肉不疼”的信贷原则,事实上给不少当地农民带来了很大福祉。
笔者于是重拾起一个几乎淡出人们视野的概念——“企业办社会”(或说“企业家办社会”)。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被强制性地“办社会”,最终成了企业发展的一大累赘,也与市场经济规律相悖。没有义务而被强迫背起重担,自然会产生消极或抵触情绪,效率早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但时过境迁,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或说立足点来考虑“企业办社会”呢?
比如一家企业,国企也好,民企也好,在心有余力的情况下办个社区托儿所。托儿所不是用来烧钱的,而仍是企业下属的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也要求效益。不同的是,企业在政策上给予自己的子单位一定优惠,或说是鲜明的奖罚措施。在这样一种情形下,外聘的托儿所负责人积极性高了,其丰硕劳动成果结晶的同时,也是社区民众福利攀升的时刻。
华西村是个典型,无论职工医院还是子弟学校,都搞得有声有色。一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无法与华西村的模式相比,但要知道,效率与规模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运作得当,同样能取得双赢。这不是搞慈善,也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企业社会责任使然,事实上,是“企业办社会”的一种回炉。
以前,无论是评论者还是传媒,一谈到慈善家,就会提到富豪的巨额捐赠,于是一边是恨铁不成钢,一边是骂渠道不舒畅,这其实已陷入了一种误区。有偿的运作并不应受到指责,只有注重效率与奖惩,结果异曲同工,这或许更值得提倡;而在地域选择上,也一定要以企业或企业家所在地为核心,力所能及、小范围开始向外辐射,动辄就想着“兼济天下”是不现实的。特别应注意的是,这种办社会的模式应该是自主或政府诱导的,而绝不能强制,否则,又会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了。比如,如果强迫珠三角某个企业办托儿所,那么,其女工怀孕之时,也必将是被辞退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