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重新审视外资问题的思潮风起云涌的背景下,围绕娃哈哈品牌的使用权,达能与宗庆后之间的争端高潮迭起,在全国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原则上,我坚定地认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经济与社会长期发展的基础只能是本国资本积累,而不是外资;在对外资过多的超国民待遇的扶植下,外资对我国市场的垄断已经非常突出,要警惕外资在经营中转移定价、逃税和垄断市场等不规范行为;但就此案而言,我认为并不能无条件地向宗庆后表示支持。
无需否认,中国饮料市场成长迅速,娃哈哈又是这个市场上最优秀的企业之一;我也无意否认,达能这家成立于1966年的法国公司从最初经营玻璃制品行业(当时名为BSN)转入食品和饮料行业后(集中于奶制品、饮料和饼干三大核心业务),虽然现在已经是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位列全球同行业前六名,是世界最大的鲜乳制品生产商,但该公司至少在中国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方面并未表现出多高水平,主要长处表现在资本运作,其在华业务发展也已经让我国付出太多太多了。达能的所作所为证明,其在中国扮演的角色主要是财富瓜分者,而不是善意的合作者和财富的共同创造者。
尽管如此,商业争端必须依靠法律来解决。根据有关报道,在1996年娃哈哈、百富勤、达能三家的合资合同中,娃哈哈承诺“将不从事任何与合资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的生产及经营活动”,并与合资公司签订了由达能草拟的《商标使用合同》,这份许可合同实质上是一份变相的商标转让协议,不仅许可期限与合资合同一样长达50年,还写上娃哈哈未来使用商标需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或与达能合资的限制条款:“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这实际上是剥夺了娃哈哈集团对自己商标的所有权。对这项条款,宗庆后本人也并不否认其存在,达能公司也正是依据这项条款提出以40亿元收购娃哈哈旗下所有非合资公司51%股权。毫无疑问,这项条款对中方是非常不公平的,宗庆后称“当时对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落入了达能公司精心设下的圈套”。但是,中国政府部门如果出面干涉,强制废除或中止这项条款,就会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政府这样做于法无据。上述合资合同并不违反当时的中国法律,既然已经由合资各方签署,也就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不适合现在由中国政府部门出面干涉,强制废除或中止这项条款。
其次,此举将损害中国法律在国内外的信誉。不可否认,娃哈哈这家企业很优秀,娃哈哈这个品牌很有价值。2006年,中国饮料市场总额已经接近3000亿元并不断扩大,娃哈哈集团已成长为全球第五大、中国第一大饮料生产商,娃哈哈AD钙奶等含乳饮料占据全国乳饮料65%以上的市场份额,2006年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今年则有望增长40%以上……。但这样一个商业品牌的价值无论如何也不能与我们一个泱泱大国政府和法律的信誉相比,更不用说这样一个商业品牌仅有20年历史,还远远不足以如同茅台、宣纸等那样成为国家或地方文化传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孰轻孰重,我们必须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我们不能用政府和法律的信誉去为一个企业家的失误买单,毕竟这不是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企业。
第三,此举还将令其他奉公守法、诚实经营的企业也面临不确定风险。一家企业、一个人今天有能力用违规手段扭曲法律夺取外资企业的利益(尽管这种利益当初可能是用不公正但合法的手段取得的),明天也就可能用这种“能力”来剥夺国内其他国民、内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让我们看看俄罗斯和中国企业在俄罗斯的遭遇吧!把持俄罗斯经济命脉的寡头多数依靠非正常手段发家,他们自然更加倾向于继续通过非正常手段低成本攫取经济资源。俄罗斯曾邀请中石油于2002年12月参加竞购斯拉夫石油公司74.95%的国有股权,但在拍卖前一个月里,俄罗斯社会舆论反对由中国控股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声浪陡然高涨,国家杜马为此紧急立法,禁止任何国有股份超出25%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参与竞购俄罗斯国有股份,中石油被迫退出。结果,这笔股权交易金额本来预计可以达到25亿美元,如果中石油参与,价格可望突破30亿美元,最终成交价格不过18.6亿美元。实际上,在幕后操纵这场变故的就是企图廉价攫取斯拉夫石油公司的两大寡头——西伯利亚石油公司老板阿布拉莫维奇和阿尔法集团(控制秋明石油公司)老板弗里德曼。
第四,中国不仅仅是一个全世界名列前茅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大国,也是一个迅速成长的对外投资大国。根据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2005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非金融部分)》,截至2005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572亿美元;据商务部统计,2006年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又达到了161亿美元;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2005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645亿美元。由于许多投资者并未经过官方规定的登记程序,可以肯定,我国实际对外投资规模远远超过官方统计。由此可以预见,在巨额剩余储蓄、庞大外汇储备、日益升值的人民币推动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迎来大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并购正日益成为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常用手段。今年第1季度,中国市场共计披露24起并购,其中跨国并购就达15起,3起金额最大的交易都是中国企业并购国外公司。我们对中海油、联想等公司在别国的并购交易所受不公平待遇记忆犹新,因此也不宜过度地限制外资,而是要为国际社会创立更可通行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