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案例,可以得到三方面启示,一是要正确选择目标企业,二是要合理确定并购形式,三是要强化风险意识。
考查我国企业近年来的并购实践,有的企业并购后,预期目标与并购的期望相差甚远,甚至出现失败,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企业并购的动因和形式的角度来探讨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这一案例,并分析其成败得失,将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案例回放
阿里巴巴是以企业间(B2B)电子商务为主的企业,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经过6年的发展,阿里巴巴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贸易市场,是最大的商人社区。阿里巴巴公司最初的目标是通过其网站为我国中小进出口企业提供行业进出口供求信息,为国内外进出口商建立一个信息沟通和交易谈判的准公共网上平台,使得中小企业能够绕过传统外贸进出口代理公司,低成本、直接快捷地与外商沟通进出口事宜。
2005年8月11日,阿里巴巴与雅虎签署合作协议,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全部资产,其中包括雅虎中国门户网站、搜索门户“一搜”、在线拍卖业务、3721网络实名服务、媒介与广告销售、无线业务与移动应用、雅虎电子邮箱与即时通讯工具“雅虎通”;同时,阿里巴巴还将获得雅虎领先全球的互联网品牌在中国的独家使用权及雅虎中国10亿美元的投资。届时,雅虎将拥有阿里巴巴40%的股份和35%的投票权,并购后的雅虎中国将全部交由阿里巴巴经营和管理。
并购动因
一般而言,企业并购的动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二是实现企业特定的发展战略,三是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就阿里巴巴而言,我们认为,其收购雅虎中国的动因有两方面。
一是站在集团战略发展角度,构建一个综合性的网络大国,使其在国内网络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收购雅虎中国后,阿里巴巴的业务范围将拓展到除了无线、游戏外的所有互联网领域。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阿里巴巴的B2B、C2C已经成为市场领导者,即时通讯工具有雅虎通和淘宝网,搜索是第2名,这时,挤进四大门户的行列也非难事;同时,以阿里巴巴积累的商务用户为基础,加上淘宝网用户群和雅虎中国以白领为主的受众群,若要发展广告业务,其竞争力已与很多门户网站不相上下;另外,有了流量基础,定位可以不再局限于电子商务。
二是以综合性的互联网集团形态出现,走一条有核心技术的另类寡头之路。
目前,美国互联网业的情况是eBay、Google与亚马逊等网站在各自领域独领风骚,而门户呈雅虎和MSN角逐的格局。而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后,中国互联网业将形成由八大寡头组成的第一集团:阿里巴巴、百度、盛大、新浪、TOM、网易、腾讯、搜狐。也就是说,中国互联网在经历并购、重组后将进入寡头垄断时代。按照我国的市场形态看,八大寡头都以综合性互联网集团的形态出现,在多个领域展开全方位对决,与美国的竞争方式有极大的不同。然而,寡头太多、战线太长的结果很可能是寡头之间的整合,比如盛大与新浪。
曾有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互联网行业普遍缺乏核心技术,不容易像Google那样依靠核心技术取得难以效仿和超越的领先优势,这也是我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要以集团综合性竞争方式展开的主要原因。2005年8月11日,在阿里巴巴宣布收购雅虎中国的新闻发布会上,阿里巴巴创始人、现任CEO马云在说明并购意图时称:“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电子商务和搜索引擎,未来的电子商务离不开搜索引擎,今天获得的整个权利使我们把雅虎作为一个强大的后方研发中心。”可见,核心技术也是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的一种考量因素。
并购形式
企业并购形式可以有三种划分标准,首先,按照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第二,按照并购动机,可分为善意并购和恶意并购;第三,按照支付方式,可分为现金收购、换股方式收购和综合证券收购。
企业选择并购形式主要取决于并购动因;同时,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方向及目标企业的特点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就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而言,从行业隶属关系看,双方同属于网络行业,但业务重点不同,阿里巴巴从事电子商务,雅虎中国兼有搜索和门户,所以,属于一种纵向并购;同时,双方系经过谈判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愿,故属于善意收购。
在支付方式上,阿里巴巴与雅虎中国进行了金额巨大的非货币性交易。一方面,阿里巴巴没有支付毫厘便换来了雅虎的10亿美元,其中包括2.5亿美元的现金、价值3.6亿美元的淘宝股票和未来有条件的3.9亿美元的阿里巴巴股票;另一方面,雅虎中国得到了阿里巴巴40%的股权和35%的投票权,又似乎是雅虎中国在并购阿里巴巴。
实质上,是阿里巴巴以换股的形式收购了雅虎中国;改变了股东结构,以40%的股权换来了雅虎中国全部的资产,包括阿里巴巴的终极目标——搜索引擎的核心技术。
雅虎中国的搜索业务(一搜、3721和雅虎的页面搜索)无论从流量上还是收入上和百度都不差上下,甚至有些指标还高,且还有搜索以外的业务收入,如广告等。百度如今市值29亿美元,如果按照百度的市值估计,就变成了10亿美元现金加上价值29亿美元的雅虎中国等于阿里巴巴的40%的股份。如此,阿里巴巴的价值在并购后将超过100亿美元。
启示录
从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案例,可以得到以下三方面启示。
首先,正确选择目标企业,关系到并购成本的高低、并购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并购后的整合与预期协同效应。任何交易总是希望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所以对目标企业的评估是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核心问题。阿里巴巴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搜索引擎的核心技术,而在国内现有市场上,有搜索引擎的是Google、Baidu和Yahoo;与Google、Baidu相比,雅虎中国在搜索引擎市场的竞争地位和市场策略符合阿里巴巴购并要求。阿里巴巴需要搜索引擎,雅虎力图摆脱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千年老二”地位,两者在市场定位和策略成功方面一拍即合,促成了这次收购。
其次,在选择并购形式时,要综合考虑并购动因、目标企业状况、并购整合后企业集团的发展方向等因素,并放在并购前、并购中和并购后的整个过程中来考查。阿里巴巴换股方式的成功运用,为其他企业并购提供了一个借鉴。
最后,并购中要强化风险意识,正视并购活动不能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的可能性,以及因此对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所带来的影响。
其实,阿里巴巴并购案并非无忧。一方面,阿里巴巴换出股份的比例过大,在换股过程中,雅虎得到了相对的控股权。尽管阿里巴巴称不会有任何控股,但雅虎所持有的阿里巴巴股票的比例还是让人担忧,甚至有人说,两年后雅虎会全面收购阿里巴巴。另一方面,并购后的整合风险不容小觑。阿里巴巴和雅虎中国是两个独立的品牌,有着各自的品牌形象;同时,雅虎中国体内的3721在收购前与雅虎中国仍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这样,如何准确区分品牌的不同定位,是对雅虎中国进行整合时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是这次收购后面临整合风险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