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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深陷内幕交易门

2007-7-18 15:40 《新财经》·杜玉忠 【 】【打印】【我要纠错

  在证监会确定以净资本为核心风险控制指标的规定下,上市融资对券商快速提高企业净资本,拓展创新业务,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券商纷纷谋求上市,借壳无疑又是一种快捷的方式。

  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作为券商借壳上市第一例,具有标志性意义,多家打算“效仿”借壳上市的证券商也都在等待观望。

  2007年5月底,中国证监会通告:在广发证券借壳上市中,部分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这一事件演变为“券商借壳上市第一案”。案例本身所折射出的内幕交易的普遍性以及司法监管不力等问题则不仅仅局限于券商类公司,具有普遍意义。

  内幕交易,谁来阻止潜规则

  随着股市的一路走高,2006年证券行业全面复苏,特别是创新类券商质地优良、盈利能力强,获得了市场对参股券商概念股的热捧。在最近一年的证券市场上,凡与券商借壳上市沾边的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几乎都会出现异常波动。如:2006年10月17日,受东海证券借壳“传闻”刺激,SST纵横开盘后不到10分钟即封于涨停价位,随后该股又开始震荡下跌,收盘一度跌停,当天成交约16万手,为该股的罕见天量。这其中难免某些个人、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利用券商借壳炒作并从中渔利。

  虽然《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但是“内幕消息”极易导致股价异动,不法投机者也会借机从中获取暴利。借内幕消息炒股盈利,早已成为业内的“潜规则”。

  内幕交易是健康的证券市场所不容的,对少数不法投资者内幕交易的熟视无睹就是对众多守法投资者的麻木不仁。证券监管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保证每个投资者具有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而要保证平等的信息权,重要的就是消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的垄断、虚设或肆意泄露。

  内幕交易,司法调查难界定

  在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的事件中,媒体报道原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的弟弟通过内幕交易获取暴利。如果董正青及其弟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其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事实上,如何确定董正青之弟是否涉嫌内幕交易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尽管董正青的弟弟低价位购买了S延边路股票并从中获利,这一点没有争议,但要判断其是否利用了内幕信息从事上述股票交易却不容易。

  内幕交易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董正青弟弟显然不在此列。另一类是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董正青是当时广发证券的总裁,属于借壳上市的知情人。而他的弟弟和他系亲属关系,在借壳上市信息公开前从他那里获知此信息不是没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董正青弟弟就属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但是,在证券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调查面前,如果董正青和其弟不承认泄露或者获取了内幕信息,法律对此也无能为力。这正是眼下证券监管的真空地带,因为监管层或司法机关很难认定这其中是否存在“私下交易”。

  换种假设,如果董正青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泄露给他的朋友以谋取私利,或者董正青的弟弟在获知了内幕信息后透露给朋友以获取“分成”。这样的话,因法律的真空与缺位,内幕交易就更加难以调查认定了。

  在中国证监会近日制定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草案中,扩大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自然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和其他因亲属关系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均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且“利用骗取、套取、偷听、监听或者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也被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畴。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现有法规的不足和缺位起到了补充作用,但执行调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依然是监管部门不得不面临的难题。

  监管的规范是市场规范的前提

  S延边路因广发证券借壳事件在2006年10月20日二次停牌,迄今已有七个多月,股改方案也已经获得通过,但至今仍未复牌。在如今的牛市行情里,“无辜”的投资者只能望天长叹,陷入漫漫等待期。

  深圳证交所早在2006年7月31日就向广发证券发出函件,调查所有在广发证券客户中持有S延边路的账户资料,但至今未公布调查结果;证监会从接手调查广发证券借壳事件到公布拟出罚单,近半年时间,没有向公众通告案件进展信息。在此期间,因为没有明确的官方消息,媒体的推测报道不断,投资者更是跟着举棋不定。

  在不影响案件调查的前提下,证券监管部门应定期向公众通告案件查处的阶段性进展情况,这对于提高证券市场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监管能力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市场监管机关对违规事件的调查期限无限制,停牌时间自己说了算,处罚程序不透明,等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合法投资者的不负责任,更不利于证券市场的正常成长。要规范证券市场,更要规范监管部门自身的监管权力和行为。

  内幕交易

  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

  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