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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模式下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及财务核算探讨

2007-8-9 16:1 《交通财会》·何利军 【 】【打印】【我要纠错

  引 言

  基础设施建设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业,但是由于政府资金财力以及管理的力度有限,不能顾及到国民建设的各个方面,所以必然对某些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需要企业的参与。近年来越来越多有实力的企业开始尝试BOT项目,而毫无疑问的是随着BOT融资方式的日臻成熟必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一、关于BOT

  世界上基础设施建设私有化的概念出现在18世纪,但真正概念的BOT形式是在 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香港形成并开始实施。尽管目前世界上采用BOT形式建设基础设施时,操作及具体实施有很大差异,但是关于BOT的一些基本原理和构想都是相同的。

  BOT从原理上讲非常简单,BOT代表的是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转让,这是一种直接吸收企业资金和技术(包括外资企业)的方式,用以建设、运营和转让给公用部门的基础设施计划,并据此组织这个项目,政府授权给下属公用专业公司,邀请企业投标,经过谈判签订专营合同,经政府批准,某企业获得特许权,筹措资金,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专营公司,设计并建设该项目;运营该项目一定的期限(通常20~50 年),并获取一定效益,最后在特许期结束时,将该项目无偿转让当地政府运营。 采用这种形式操作的项目即为BOT方式的项目。

  BOT最本质的特点是使企业资金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更好地吸引企业资金,目前还有一种BOO方式,即 Build-Own-Operate,在该方案中,专营公司有无限期的运行特许权。因此,不同的BOT结构,用在不同项目中,其意义各不相同。 事实上,根据财务评估可以得出,一般超过30年专营期的话,每延长一年收益对整个投资回报的效果差不多是负的,一个30 年的BOT项目与一个延长的BOO项目之间的差别并不大,据此看来,国际上通用即为BOT方式。

  在BOT项目中,最重要的是资金的融资方式、风险的分担、资金的结构、回报率的确认以及政府与专营公司各自的地位等因素。BOT方式不仅是一个融资的协议,而且还是一个长期专业化的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政府与企业双方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向公众提供经济、高效的服务。 

  二、BOT项目成功的几大关键因素

  1.项目的可行性

  BOT项目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项目是否可行,尤其是在经济上是否可行。由于BOT项目通过股东的股本投资和借贷筹集建设资金,股本回报和贷款本息的偿还,完全倚赖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益,项目本身能否产生预期足够的收益,是立项时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在项目初期,初步可行性研究是由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完成,可能存在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好而财力效益较差的情况,企业在介入项目前需就可行性研究做多方面验证以保证项目在不同方案下的财务和经济均是可行的,因此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时也需要进行财务指标测算,论证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2.项目的投资环境(项目所处地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投资环境是指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对投资这种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影响)的一系列因素和外部条件的统一体,是投资主体在进行投资时所面临的、影响投资行为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科技水平、管理、社会、法律法规等各种条件和因素的总和。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利于资本生存和增值,反之则阻碍资本进入。

  本文主要强调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因为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有实力,项目的成败,关键还是项目所在地域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强否。

  3.政府的支持程度

  政府在BOT项目中的影响,贯穿于确定项目、招标、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签定、法律法规的制订、税收、外汇政策的调整、政治风险的避免等多方面,BOT项目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支持程度,政府在BOT项目中起着关键作用。

  BOT项目往往前期投资巨大,投资回报期长,未知风险多,政府在政策等方面支持度高则相应能降低公司一些项目风险,同时也能使企业获得与政府平等谈判的机会,争取到更大的利益。有时项目可能需要拥有垄断权或一定程度的垄断权才能保证收益,政府的政策扶持就能给予项目一定程度的竞争保护,使项目收益与公众利益和政府利益之间达成平衡。

  4.项目公司的能力

  项目公司的经营能力对于项目成败关系非常重大。项目公司是与政府签署特许权协议的合同一方,是BOT项目的执行者,必须具有足够的实力。一个公司的规模越大和财务越雄厚,其进行BOT项目成功的可能性越大。首先,具有雄厚财力的项目公司能对项目提供较多的资金,同时对项目的后备资金也有较可靠的保证。此外,公司规模大,财力雄厚,在信贷机构中拥有良好的信誉,为项目融资的能力也较强,融资成本也可能较低。

  项目公司的总体经验和实力还表现在能否正确、妥善的处理项目实施阶段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包括:(1)利益冲突问题;(2)“台风现象”,也叫“旋涡效应”;(3)债权人摇摆现象;(4)对项目管理改变的应付;(5)开发资金贫乏问题。 BOT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对风险的管理过程。一个好的项目公司必须对各种风险有清楚的认识,较好的处理各种风险。

  三、我公司对BOT项目的探索

  我公司作为老牌的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港口与航道、公路、桥梁与市政工程等多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在建筑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但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的日趋饱和,对多元化经营方式的探索成为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近几年来,我公司从加强资本运营入手,对新的经营模式实施了一系列有意义的尝试,而湘潭湘江四大桥投资项目则是我公司首次尝试的BOT经营项目。该BOT项目通过与当地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正式获得政府授权,负责项目建设、开发、收费营运,并于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特许经营期为30年。

  项目自开工至今已有3年多的时间,虽然成熟的经营理论尚未成形,但实践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教训仍值得我们总结。在此我们就实际工作中对BOT项目融资、管理以及财务核算方面的一点体会,与大家一起分享与探讨。

  1. BOT项目的融资

  政府之所以引进BOT项目正是源于自身的财力不足,因此一个成功的BOT项目,核心是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即按照BOT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首先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稳妥地制订融资方案,要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BOT项目的特点是规模较大和资金需求多,技术要求高,具有盈利潜力,使用期限长。项目公司成立后,在落实资本金的前提下,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提供融资的银行一般要求项目建设期间由股东担保,经营期间用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的经营权质押担保。由于BOT项目情况复杂,这将对融资方案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在制定融资方案时必须首先吃透项目的情况,全面掌握项目的特点,了解有关政策后再与金融机构接触,权衡利弊,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切不可一知半解,盲目与金融机构谈融资,以防陷入被动。

  其次,要积极稳妥地选定金融机构。资本金的筹措落实后就可以开展其余资金的筹集工作。要根据项目的大小,选择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合作,一是应当与已经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的银行合作,避免临时找合作伙伴,增加融资难度和成本。再是要根据项目额度大小,选择具备实力的银行。同时要注重企业自身的实力,不能过分依赖于银行的支持。由于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地属新成立公司,与当地银行的合作时间很短,缺乏一定的银行信用, 因此在向当地银行融资时需要准备大量的基础工作,而我们向股东所在地的银行融资则相对就容易很多,同时还凭借着多年银企合作赢得的良好信用享受到一定的利率优惠政策,降低了融资成本。

  第三,要多方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确定融资方案。一般情况下,融资有独家贷款、联合贷款、银团贷款三种模式。

  一是独家贷款,即由一家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独家贷款的优点是融资方案审批比较容易,相对节省时间。缺点是风险比较集中,一旦合作银行资金遇到困难,项目运作会受到影响。

  二是联合贷款,即项目公司分别向几家银行单独贷款。优点是风险相对分散,缺点是项目公司分别要与几家银行商谈,由几家银行分别单独上报其上级审批,报批时间长;且政府授予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只有一个,在担保和质押上需要协调解决,增加了难度。

  三是银团贷款,即由几家银行组成银团,其中一家为牵头银行,占比例略大,其他银行分别占一定比例。优点是项目公司只与牵头银行谈判,一旦达成协议,牵头银行的融资方案审批通过,其他银行则会比较顺利通过,利率相对较低,风险相对分散,不至于因某一家银行资金困难影响项目融资。缺点是银团之间需要协调,会增加一些费用。

  我们在项目融资中采用的正是第二种联合贷款模式,同时向公司所在地银行与项目所在地银行申请贷款,但因为在实际谈判过程中项目所在地银行对新成立的公司信心不足以及贷款附加条件过多、贷款成本较大使得公司最终选择由一家银行提供建设资金贷款支持。在向金融机构融资过程中,我们总结出几个需注意的问题:一是提款时间与还款时间要详细测算。在满足施工的要求下,尽量缩短资金滞留项目的时间,充分发挥资金的效能,有时可以做一些承兑汇票式的理财业务。还款时要考虑的因素很多,运营前期一般为培育期,要适当少量还款,项目效益好时可以多还,甚至提前还款,但这些均应在事先在合同中表述清楚;二是建设期间的股东担保合同、运营期间收费权质押的保证合同等,要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商谈,避免双方利益受到损害;三是利率使用要适当,银行可以下浮一定利率的,要积极争取下浮。

  第四,充分发挥资金效率,加强资金监管。BOT项目资金投入巨大,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监管十分重要,必须有一套办法、措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一是企业、银行、施工单位要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二是要定期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三是要依靠先进的管理手段,积极使用网上银行,实现网上支付和网上监控,确保资金用在项目上,避免施工单位挪用建设资金;四是要规范运作,不得违规操作,经得起审计、监察等各种监督部门的检查。

  2.BOT项目的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措施的力度和效果,将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成本和建设质量,也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投资效益。然而,在项目的建设与营运活动中,不同时期如设计阶段、招标阶段、实施阶段、营运阶段,其控制的重点与控制手段不同,但无论在哪一阶段,其控制投资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控制一个合理的低成本和产生一个最大化效益。

  第一,要加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优化工作。初步设计是投资控制的源头和关键,加强优化意识提高设计质量,从线型布置到构造物,从结构方案选择到细部设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达到高质量的优化设计成果,高质量的施工图设计。

  (1)以业主为主导加强设计质量的控制及强化优化设计工作。项目公司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技术队伍和职能部门,及早介入,加强管理,促使设计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更好地控制协调设计及其优化工作。

  (2)引入设计监理机制,加强设计监督管理,提高方案比较质量和设计质量,使优化设计方案既满足设计标准,又减少投资成本,达到高质量的技术、经济标准。

  (3)邀请国内、省内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为优化设计进一步评审。

  第二,要加强建设实施阶段的变更设计的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地形、地貌、地质、衔接工程的实际误差等,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设计变更往往是增加项目建设投资的主要因素,因此做好设计变更的控制工作是投资控制的重点工作之一。

  (1) 制定好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列入标准化管理。

  (2) 在技术和经济方面必须充分分析、比较,选择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为此,投资方、设计方、监理都必须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不能草草听从施工单位汇报就做出变更设计。

  (3) 项目公司要改变传统的设计变更被动模式,主动派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调研,加强对设计变更的预见性,对于相关地段、部位主动进行细部方案比较,控制变更设计,降低投资成本。

  第三,加强前期策划及招标工作。项目公司组建后的首要任务就是立即进行建设的前期策划工作。

  (1) 制定项目建设总体构思、总体规划,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策划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组织实施项目目标计划,将项目目标计划一一分解。作为项目公司重要的职能策划与协调,其前期策划工作的质量将对项目建设的成功与否起关键作用。

  (2)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设计、监理、施工、大型主材、设备等供应商。尤其是材料供应,其费用占总建安费用很大比重,业主必须抓住这个环节。

  第四,合同管理及结算控制。合同管理是项目投资过程控制的关键环节,从合同条款的制定、实施、过程控制到工程决算都十分重要。

  (1) 合同通用条款采用交通部颁发的标准范本,并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专用条款,在符合合同法框架内,既保护业主利益,又使承包商获取合理利润,条款的清晰化给合同过程操作带来了很多便利,避免了合同纠纷和模糊的索赔现象。

  (2) 加强过程控制,理顺管理键。充分发挥监理职能,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管理程序,采用先进的现代化管理手段。

  (3)中间结算、竣工结算要及时办理。原始资料要齐全,过程审批手续要齐备,工程结算要严格、严肃地按程序办理,使合同管理、结算控制程序化、规范化。

  第五,征地、拆迁费用控制。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群众利益尖锐、政策性强、社会影响面大的一项艰巨任务,它是项目实施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做到两不误:一是能按时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能将其费用控制在预期目标内。

  (1) 要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

  (2) 强化征拆费用的使用与支付管理,防止征拆费用被挪用情况,实行政府统征办法。

  (3) 防止沿线农民、居民为加大赔偿设置假象,突击种植或虚建建筑物。初步设计阶段,在摸查清楚征地拆迁范围后,与沿线镇村、拆迁物权属人签定初步的征拆协议书。项目实施前期应做具体的实地录像和拍照工作,并做公示,取得法律依据,以控制农民乱要赔偿现象。

  第六,建设工期与建设质量控制。做好建设工期及建设质量的控制工作,主要在于组织管理、协调管理和程序管理的落实,选择好监理队伍与管理好监理队伍是落实业主管理意图和目标的关键。

  (1)建设工期也是投资控制的重要因素之一,工期短既可以避免因市场物价上涨而带来的造价增加,又可减少建造期的其他成本,同时,按时完成建设或提前完成建设对营运的收益会带来更大的效益,所以建设工期是项目公司的重要控制目标之一。

  (2)建设质量也是投资控制的重要因素之一,建设质量不仅对工程建设期间的投入产生影响,而且对建后营运期维修成本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建设质量必须从源头抓起、过程推动、使用得当,即从勘察设计、施工建造、营运使用的全过程控制。

  第七,安全生产控制。从思想认识上、管理理念上认识到安全生产对本项目的投资控制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出了安全事故对社会和企业形象影响是一方面,直接的经济损失使工程成本加大,停工、返工又使工程蒙受损失。

  (1) 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管理制度。

  (2)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

  (3) 从源头做起抓好设计质量和工艺设计质量,加强项目实施重大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的审批、监控工作,加强监理工作力度等。

  第八, 营运管理控制。营运管理及其成本是对投资效益影响较大的一部分,所以做好营运管理对投资控制极其重要。

  (1) 从组织角度要建立一支精简高效的营运管理队伍,合理控制人员规模。

  (2) 健全营运管理制度和经济管理机制,对营运管理总部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落实事业部管理模式,从制度和体制上控制营运成本。

  (3) 要控制维修成本。做到勤检查、早发现、快处理,维修任务采用公开招标优选队伍,维修费用市场价格化,以降低维修成本。

  第九,加强资金管理及财务成本控制。特别是营运成本里财务费用占比最重,直接影响项目收益。为了控制资金或减少财务成本,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 银行贷款选择实力雄厚、融资条件最优的银行(银团)作为贷款银行。

  (2) 制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任何资金支付必须经过严格的层级审签手续,以使资金的流出有序、可控。

  (3) 各部门必须制定符合实际的用款计划,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工程成本结构。

  (4) 利用银行电子结算平台保证工程款的支付,不延误工期,争取缩短建设期,减少建设期利息费用,在项目效益较好时期争取提前还贷。

  总之,投资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控制活动,一切措施、控制手段都是建立在落实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做到:(一)建立一个高素质的项目公司机构及人员队伍,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二)健全一个高标准、高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三)采用现代化、自动化网络管理手段;(四)加强项目公司的工作作风与廉政建设。只有这样,投资控制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

  3.BOT项目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

  与普通生产或销售型企业相比, BOT项目有着自己的独特特点,具体到本文中该BOT项目其主要特点有:

  (1)收费经营属于特许经营。

  (2)以盈利为目的,这就决定了经营目标应当是经营收益最大化。

  (3)投资效益具有滞后性。

  (4)主营业务收入是车辆通行费收入,且一般都为现金收入。

  (5)通行费收入是通过收费站收取形成的。收费站的票证管理、收入的上缴管理成为收入管理的重要内容。

  (6)持续经营受到特许经营权时限的制约和影响。

  因为上述特点,也就意味着BOT项目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有着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殊要求与特点。

  1.我国企业的资本金制度一般采取实收资本金制度,而BOT项目的注册资金应当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同时,还需满足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5%”的要求。这既是国务院于1996年8月22日以国发[1996]35号文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中的明确规定,也是交通部近年来对BOT项目法定资本金的基本要求。

  2.与一般企业相比,BOT项目流动资产构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BOT项目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基本上是现金收入,这一特点决定了BOT项目流动资产中一般没有应收账款;(2)车辆通行费收入属于劳务收入范畴,BOT项目持有存货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生产实务产品或者直接用于销售,而是为了满足公路或桥梁养护的需要,使BOT项目能够为用户提供符合要求、令人满意的道路运行条件;(3)BOT项目除了没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所占比重也较少。由于上述特点的存在,在BOT项目的流动资产管理中,存货管理和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管理不再是流动资产管理的重点,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现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使其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才是BOT项目流动资产管理的重点。

  3.对于一般企业而言,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般为商标权、专有技术等,而BOT项目在无形资产上的管理特色主要体现在对路桥收费经营权的管理上,BOT项目通过投资建设有偿取得的是已建成收费路桥一定期限的收费权,应当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来核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其他有关规范,BOT项目所拥有的,只是有期限的路桥收费权。所以,企业投资建造的路桥项目应当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而不是固定资产入账。无形资产管理的另一个问题是收费权的摊销。按照现行《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但路桥收费权与一般的无形资产不同,它属于经营性资产,而且是有严格的合同约定期限的,因此其摊销也应该按照特许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进行。

  4.BOT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目前,BOT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包括:(1)财政部和交通部于1997年3月21日颁发了《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在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79条中规定的公司总结、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资本收益率、营业收入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2)2002年9月24日,交通部颁发了《交通部行业财务指标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制定了BOT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1.财务效益状况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营业收入利润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2.资产运营状况指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3.偿债能力状况指标:现金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资产负债率;4.发展能力状况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技术投入比率。但这些指标中,并非所有的指标都能适合BOT项目的特殊业务要求,因此,需要对相关指标进行修订,使其更能反映BOT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目前BOT模式下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并未明确的规范与统一,我局的BOT项目具体会计核算思路为:建设期项目建设成本予以资本化,在“其他长期资产”科目中核算;运营阶段将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其他长期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在BOT合同约定的特许运营年限内摊销,经营该项目产生的过路费及服务设施的收费等按照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同时维护费用等确认为当期的成本或者费用;移交阶段因投资人并未将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确认为固定资产等,相关特许权已作为无形资产在特许期内摊销完毕,日常维护也已经确保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中,故无需为移交进行特别的会计处理。

  结束语

  近几十年来,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BOT受到普遍的青睐,并被当作一种各国通用的模式广泛地用于大型项目,特别是在基础设施领域,我国也在环境、能源、交通等领域试点推行BOT项目,吸引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及外资企业投资到BOT 项目中,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益,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随着BOT投资所涉及的经济、法律环境的逐步完善,相信企业也必将在BOT 项目领域赢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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