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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搞好公路现有国有资产管理

2007-8-9 16:22 《交通财会》·张光进 【 】【打印】【我要纠错

  1998年以来,在国家持续扩大内需,加大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战略和发展小城镇和农村经济战略的推动下,我国交通公路资产规模和总量得以快速扩张,如何管好规模日益庞大的公路资产,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公路事业管理部门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 加强公路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公路国有资产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设施,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其他国有资产相比,它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第一,公路资产的公益性。公路作为国民经济重要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的共享性特点。公路的公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服务对象的共用性,二是提供服务的社会性。公路的公益性特征决定了公路国有资产的使用,其主要目的不在于取得直接的经济回报,而在于获得社会综合效益,为改善人民生活,加快经济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第二,公路资产的网络性。公路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等特点,在地域分布上遍及全国城乡。只有当公路相互衔接、建设成网、达到适当规模,才可能发挥公路的整体功能与效益,因而公路具有网络特性,即不可分性。

  第三,公路资产的专用性。公路基础设施的专用性表现在公路只能为社会和经济提供运输服务,无论是上级政府部门,还是具体的占用单位都不可能随意改变其用途。

  按照公路管理的实践和相关法规的公路类型划分,一般将公路分为不收费公路、还贷性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3种类型。长期以来,由于公路国有资产的特性,对于不收费公路和还贷性收费公路,一旦由国家安排资金来源,则对其投入的成本予以核销,财务上不再反映其历史发生成本,也就是说,国家投入形成的国有公路资产在财务制度上不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这一部分公路资产成为账外资产。如果公路破损严重,国家还得重新投入资金。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公路养路费和通行费收入已不足维护公路的正常发展,国家开始开放公路开发经营,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公路建设进行投资,不收费公路通过贷款改造,还贷性收费公路通过变卖收费经营权,引入其他资金形式,公路资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在非经营性公路资产转经营性公路资产使用过程中由于公路资产的账面价值无法得到正常的体现,出现低价转让或无偿使用公路国有资产的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商业银行及投资者不能从财务报表上及时获得正确评价公路现有国有资产的资产负债率等各项指标,影响对还贷性收费公路的效益评价。为此,必须研究如何对现有公路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二、全面做好公路资产管理工作

  (一)摸清家底,全面、认真做好公路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已于2006年12月下发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的通知,公路部门应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此次公路清查,摸清公路部门的家底,特别是要将还贷性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对其公路收费里程,投入的各项成本进行,收费年限等进行卡片管理,为将此类资产列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管理做好准备。同时对公路部门的其他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对确实已不能使用的资产及时报废,对没有列入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入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及时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产品的更新换代,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已失真,因此还要对此类资产进行评估。固定资产重估后,其固定资产净值应按照重估后固定资产原值的升值幅度同比例增加,以达到保值的目的。

  (二)统一原则,确认公路资产价值。

  公路具有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使用寿命长的特点,是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基本特性,但其价值补偿形式又不同于一般固定资产,它不是以折旧的方式进行价值补偿,而是国家主要通过养路费征收、收取贷款公路通行费等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因此,其价格量和资产的属性都难以确定,国家至今都没有确定公路资产的相关法律依据,但如果不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相应的规范管理,则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损坏和流失,也不利于加强公路规划、投资、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只有在公路管理机构的账面上反映了公路资产的价值,才能体现公路资产的所有权归属,才能为公路改革的“管养分离”确定实物量价值,为公路资产转让提供价值评估的基本依据。同时,对公路资产价值的核算,不仅能反映国家对公路投资形成的价值总量,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提供重要的信息,而且在价值分析的基础上,对提高公路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益,防止国家公路资产的损坏与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于不收费公路,其资产价值确定可采用公路资产投资的历史成本,对于还贷性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可通过预测国家批准的收费年限内的交通流量,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确认,其价值的确认,不仅要考虑投资的历史成本,还要考虑资金成本。

  (三)严格管理,制定和完善公路资产管理制度。

  如将公路资产列入公路管理机构的财务账面管理,则应制定一整套公路资产的管理制度,从公路资产的规划、投资修建至移交管理和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控制制度,对相关职能部门出现的投资失误、管理失控,贱卖资产等都应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各个环节发生的费用都要有相应的规范处理依据。

  尤其是在公路资产的形成过程即公路建设期要制定一整套控制成本的管理制度。

  1.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投资机制。目前,由于有公路法和特许经营协议的约束,经营性公路资产责权利结合紧密,资产管理呈现较好的态势。而非经营性公路资产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却往往与投资预期相距甚远。由于非经营性公路投资具有无偿性,它能迅速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又能“又快又好”地提升当地政府的政绩,因此,某些地方政府在争取工程规划和项目时,往往能积极地承诺工程建设投资中的不足部分,但一旦工程投资上马,便以各种理由不愿兑现,资金的缺乏便导致工期的延长,从而增加工程的建设成本。只有对以上这种行为加以处罚,形成一套责任与权利相结合的投资机制,才能对投资成本的控制起到很好的保障。

  2.控制工程的变更。项目施工单位往往不惜代价制造工程变更,然后利用工程的变更套取更多的国家资金,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必须执行严格的变更审批程序和变更资金的支付程序。

  3.避免公路建设中固定资产购置中的盲目性。如某些公路建设项目在购建辆设备时,一味地追求高档与方便并互相攀比,不注重实用和投资效益控制,购置数量和购置标准都超过国家和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的控制标准。

  4.建立严格的科学资产管理制度。如某些管理部门在实现办公自动化时,对购置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进行科学的管理,尤其是计算机等更新换代较快的设备,由于缺乏懂技术的专人管理,其使用过程中损坏较快,出现使用不如意便称机器需要更新,因此大大缩短了其使用寿命。

  5.规范资产的报废毁损处理制度。如工程项目已完工,其项目中购建的大至车辆设备、小至电脑和打印机,由于缺乏规范的处理制度,大部分都移交相关管理部门,有的甚至转为私人物品但无人问津。

  6.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虽有制度,但不严格执行,造成账账不符、账卡不符、账实不符,有的账在上级主管部门,而机械设备在施工单位,调动频繁,无人负责保管使用,造成责任不清,并且在使用过程中无正确的原始记录,不利于经济核算。少数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随意处理和报废机械设备,一台尚可使用的旧设备以低价卖给亲朋好友,有的单位有账无物,也不追查原因、改善管理,而是报废了事,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明确职责,加强路产路权的管理。

  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是典型意义上的社会公益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公路资产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公路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路产路权进行管理,有保证其不受侵害的责任,也应有在适当范围内利用其产生收益的权利,但应对其产生的收益加强管理,列入国家部门预算,这样可减轻公路建养资金的不足。随着国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农村公路的养护和路产路权的管理却严重滞后,公路的破损和公路两边的违章建筑无人管理,致使农村公路建成后进入一个失控的状态,大大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因此,笔者认为公路资产的管理既要重视投资建设期的管理,更要重视运营养护期的管理,公路资产管理任务量大,因此要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及时考评,严格监督,讲求绩效。只有加强公路路产路权的管理,才能很好地保障公路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搞好公路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作,必须各部门配合,全方位着手,才能使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并实现其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