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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廉租房如若雾中花

2007-9-7 10:38 《新财经》·种少华 【 】【打印】【我要纠错

  教义对“七宗罪”之“嫉妒”的解释——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怼杜甫当年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时,大声疾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千多年过去了,这个问题解决起来依然步履蹒跚。

  廉租遭遇地方政府普遍冷落和排斥的根源是,廉租房制度触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廉租房与房价成反比关系,廉租房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这将影响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和GDP增长速度。从经济利益角度讲,发展廉租房需要政府财政支出,而发展商品房会创造财政收入。因此,地方政府选择发展商品房。

  然而,廉租房是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大事。1999年,国家建设部便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但时至今日,全国140多个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众多的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该如何落实,成为专家和民众关注的焦点。

  吴敬琏曾说,“政府的责任就是保证中国国民没有人住在马路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表示,“居者有其屋,但不能是居者买其屋。让中低收入者都能买上房,这个目标太高,难以实现。”

  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累计已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按照规划,2007年,国内所有城市和城镇将全部建立廉租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但从现实来看,廉租房政策的实施情况并不理想。面对国家对廉租房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很多地方政府对推进廉租房的态度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

  现在,仍有4个地级市、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没有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廉租房制度覆盖面低;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

  缺少资金,难以分配,这只是一些地方政府惯用的托词。而开发商所津津乐道的“廉租房”,不过是为了混淆视听,掩盖自己搞价格合谋、赚取暴利的事实。

  廉租房供给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平抑房地产价格飞涨,使贫困人群得以安身,减轻社会负担,减少城市房屋空置,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但从目前中国国情来看,政府的廉租房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是紧盯利益还是关注民生,地方政府确实需要好好思量。

  美国和法国的廉租房制度在美国和法国,廉租房有相当长的历史,这些国家的政府已经总结出丰富的政策经验

  美国给予廉租房的政策核心是,凡能够证明处在低收入线以下的个人和家庭,可以仅用其全部收入的30%支付房租和水电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美国政府每年都对高中低收入者的界限划分一次,根据分类供给制度的要求,采取可行措施,保证中低收入者能买到或租到相应住房。

  被称为廉租房天堂的法国,约有1/4的人住在廉租房里。在建造过程中,廉租房可得到法国政府补贴,建成后由各地方政府下属的“廉租房管理办公室”管理。“廉租房管理办公室”一方面严格控制房源,大部分廉租房只租不卖;另一方面对社会公开廉租房出租情况,接受大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