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义对“七宗罪”之“贪婪”的解释——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一种畸形的现状中,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动下,或明或暗地助推房价上涨。
有位地方官员曾放言:“敢于拉动房价是负责任的一种做法,房地产业现在已成为重要的税源和财政收入来源。”更令人称奇的是,房价飞涨,建设部竟然抛出了一份“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的成绩单。
地方政府本应该是房地产市场的协调者和服务机构,但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政府的这一主要职能被扭曲弱化,反而把土地经营、土地增值作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这也是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失败的重要原因。
数据显示,我国来自房地产业的相关税收大体占到城市可用财力的30%~50%,有的城市甚至达到了60%以上,土地批租收益成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政来源,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设置的种种税目,也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
据了解,在欧美国家,政府的地价、税费收入大约只占住房价格的20%左右。而中国地方政府的税费收入,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40%,甚至更高。
在中国,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之间的利益链条彼此相扣,地方政府在利益驱动下,很多市场化模式都变了味,比如土地招投标。
2007年初,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曾向记者抱怨,在一次土地招标会上,他竟然败给一个无论是硬实力、软实力都不如自己的竞争对手。他说:“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实施了招投标管理方式,表面上看是谁出价高,土地使用权就归谁,但这只是表象。外界常说开发商与政府合谋,这里面有政府利益,也有部门及个人利益,中国房地产圈是复杂且多变的,甚至比娱乐圈还复杂。”
在利益的大伞下,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具有同向性,甚至可以说,他们在某个时间段内有共同的愿景,他们都牢牢地抓住自己的利益不松手,并且想方设法追逐利益最大化。
采访中,有位专家就直言不讳:“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央的调控政策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去对付执行,这样的调控措施怎么可能见成效?”
种种问题的存在,不得不引发我们反思,为什么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源自于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的创新能力在哪里?难道发展经济唯有依靠卖地?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表示:“短期看,房地产寻租已造成财富掠夺和财富分化。从长期看,寻租可能使房地产陷于‘你发财、我发展、成本社会掏’的畸形增长模式。这种增长模式容易引发房地产泡沫,而泡沫一旦破灭,必然造成经济下滑,进一步降低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对记者表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利益关系失衡,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往往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直接介入市场活动,甚至成为市场利益主体有直接关系。一些地方政府介入房地产炒作,却忽略房地产泡沫可能给经济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因为这种负面影响甚至是危机,只有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才能表现出来,而中央政府却不会坐视不管。”
利益博弈的时代已经来临,我们正处于一种畸形的现状中。中国的和谐社会不该是一小部分人谋取利益的社会,更不能以个别人的利益任意掠夺全体民众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