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认为,基督教文明提供了一种社会资本,为市场经济提供运行的制度结构,保证其能平滑、良性地运行。中国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在更加稳固的信仰与文化的基石上
北美游历,兴趣盎然而又阴差阳错:不承想对于西方物质文明的追根溯源,竟把我抛向了一片精神沃野,对市场经济的求真探索,最终将我引入基督教文明的殿堂。结果便有了“北美望星空”。该文一出,立即成为眼球关注焦点,褒贬不一。赞扬和批评均刺激我进一步对宗教、制度及市场经济的话题作更多的观察与思考。
结果,我惊讶地发现,美国文明中几乎所有令我们欣赏的好东西,都与基督教文明有关。经济学家们过去真不应该忽视这一影响。
宗教文明是西方市场经济基石
物种的基因决定物种日后的生长,而新教文明正好比是一棵苹果树。我们岂能只见红红的市场经济大苹果,却忽视了那长着苹果的枝、那撑着枝的树、那长出树来的苹果树种子?
从文明的演变看,西方文明的因子主要来自于“两希文明”,即古希腊文明和古希伯来文明。古希腊文明后来演变成基督教文明。基督教文明再经过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改革,便形成了新教,衍生出一整套有效的财富伦理和市场伦理(马克斯。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后者直接导致西方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才有了今天西方文明的辉煌成就。而市场经济的成就不过是这一文明的美丽果实而已。
所谓文明,其核心是一整套支配人们思维和行为的信仰与理念。从思想到行为,从行为再到结果,融汇古希腊文明的基督教文明就这样成了西方文明的基石,成了西方市场经济的磐石。
通常,一般的看法是,制度是衍化出来的,是逐渐变革的。这一论断应该说符合大部分的经验观察,尤其是转轨国家的实践。
美国的制度与其说是衍化出来的,不如说是像宇宙大爆炸一样爆炸出来的。一些中国人所看到的美国的许多东西:市场经济制度、三权分立、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分权,以及言论自由等,早在美国建国之初便一古脑儿全部建立起来了。自此之后,两百多年几无变化,只不过是长得更加枝繁叶茂罢了。中国人今天所学习的,并非阳光下的新鲜事物,而不过是美国两百多年前的东西。
这一套好东西的出现当然绝非偶然。
意识形态决定制度规则
我们相信物质决定意识,但可喜的是,我们也不否认意识决定物质。对于美国市场经济之发生,其实更多体现的是意识决定物质的原理。因为有了一批充满理想与信念的清教徒,有了受其影响的主流文化,美国的建国者们才能按照自己头脑中的理想来设计美国,然后才有国家的富裕和强大。
中国人爱讲一句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而美国恰恰是“知礼节而仓廪实”,即不是有了钱人才变好,而是先有了好人,然后才有好的经济。
试想一下古老的中国,如果无外力影响,缺乏基督教文明的冲击,完全靠自身“制度演进”的话,纵然再演进五千年,是否就能演变出美国这一整套“古董”来呢?须知:苹果树的种子,长出来的是苹果。梨树的种子,长出来的只能是梨。
这一点,在韦伯看来,是非常清楚的。韦伯证明,就赚钱的动机来说,从古至今,世界各地的人们皆无例外。就商业性交易而言,从古至今,世界各地也比比皆是。一种叫做“市场经济”的东西存在,却见不到,只有等到新教伦理昌盛之后才呱呱坠地。
在经济史学家诺斯看来,也是非常清楚的,因为从人类历史看,不是物质,而是“意识形态、宗教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秩序、道德准则,决定了可以接受和不可以接受的行为。这个东西决定政治游戏规则,决定法律制度和经济表现……”
事实上,世界上的制度大都不是理性的结果。所以,按照哈耶克的讲法,如果迷信理性和唯物论,这个社会就会变得非常浅薄,成为永远长不大的社会。
“罪恶”心理扭曲市场秩序
很多人都喜欢讲市场经济,但若追问他市场经济是何物,则语焉不详。市场经济实是公平交易和创新的经济。交易比较好办,问题是平等及不断创新的精神难求,平等交易的制度更是很难畅行。
哈耶克向来以思想博大精深著称,他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市场秩序具有自我扩展的趋势。然而,我们不清楚,最初的“市场秩序”是如何“扩展”而来,“市场秩序”又是如何持续不断地自我扩展的。
在人类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我们观察到的事实是:市场秩序的内核很难形成,就算偶然形成也很难自我扩展成正果。在一些地方,尤其是近代以来,市场秩序似乎昙花般绚烂地出现过,但最后却死掉了。为什么?是因为劣币驱逐了良币,恶驱除了善,是因为非公平交易驱除了公平交易成为主流。
原因说来有点可悲。应该说人性中天生有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一面。因此,很多人其实并不喜欢通过公平交易来获利,也不喜欢创新,而是更渴望通过获得“垄断权力”,以及通过获得确定规则的权力来获利,并且在获利之后尽情享受。
当这一“罪恶”的心理主宰着人们的行为,并且决定人们的行为时,非公平交易的经济就会如腐肉般大行于世,而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只能在天边望洋兴叹。与此同时,追求人生享受的动机会超过企业家的动机,令创新的发动机熄火。
白居易的《卖炭翁》所描述的交易就是千古缩影。在这一故事中,“半匹红纱一丈绫”,硬充了炭的价值。“两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与官家的交易徒有其名、徒具形式而已,完全不是公平交易。
宗教文明确立市场伦理
已故经济学家杨小凯曾正确地指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在经济上能够使一种社会秩序不断扩张的,只有基督教。”“我们可以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找到很多证明,基督教,特别是基督新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支持如哈耶克所说的‘不断扩张的社会秩序和公正’的东西。”
这是因为,新教伦理让人们为上帝而获取财富,赋予人们一种通过诚实劳动来理性获取财富,并以此增添上帝的荣耀,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救”)的神圣的道德准则。在这一市场伦理和财富伦理的作用下,创新动力变得最大化,而且致富的目的和手段变得一致,市场交易者最良性的自律,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市场运行的成本,并使得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有可能出现,从而形成公平与创新齐动的市场秩序内核,进而使市场经济像朝阳般蓬勃向上。
这真是人类历史上最动人的一节:新教所确立的财富伦理和市场伦理成为西方市场经济的基石:撒谎、害人被自动禁止,不平等交易的罪恶循环因此中断。
美国的市场经济其实是某种基督教文明的结果,而市场经济长期、持续的良性运行,也完全建立在这一文明的基础上。按目前时髦的“社会资本”理论的说法,基督教文明提供了一种社会资本,为市场经济提供运行的制度结构,保证其能平滑、良性地运行。没有基督教,我们既无法理解美国市场经济的出现,也无法理解其运行。
有朋友说,非公平交易的出现是因为政府插了进来,管制丛生,垄断丛生。因此,公平交易要靠打破垄断,引入法律规范来逐步解决。
的确,打破垄断以及放松管制会有助于公平交易的市场行为。但是,打破垄断是否就一定能带来公平交易呢?看看今天存在于完全竞争领域的毒大米、毒酒以及无所不在的假冒伪劣产品,结果可想而知。
缺失道德约束,律法效果堪忧
有朋友从经济学重复博弈的理论推论出,市场经济可以内生出道德。这显然是只见其一不见其二,因为重复博弈只是局部而非全部。尽管重复博弈的确可能让交易双方理性地选择不撒谎和不害人,但可惜许多交易并不总是重复的,就算交易无限重复,交易者的生命却是有限的,诸如“59岁现象”之类的败德行为又如何去防止呢?
经济学已证明,只要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就会出现信息不对称,从而出现代理人的道德风险行为,撒谎、害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经济学还证明,在许多情况下会有“囚徒困境”的情形。在此情形下,一个人害对方是因为怕对方害自己,其结果则是双方将互相伤害。个人理性最大化并不能带来集体福利的最大化,从而导致“市场失效”。在这些例子中,我们看到的恰恰不是市场内生出道德,而是内生出不道德。
理性最大化、功利主义的市场交易不足以产生出完美的道德,因而不足以保证其自身的完善,人们便立即想到了法律,希望借助整顿市场秩序之类的运动,以及更加严格的法律来“规范”市场经济,完善市场经济。
但是,全然没有道德的约束,没有自律,全靠市场以及法律的外力来达到“完善的市场经济”可能吗?其成本究竟有多高?
事实上,因为法不责众,在全民道德沦丧的情况下,法律的效果值得怀疑。如果全社会均缺乏基本道德底线,恐怕连检察长和法官也找不到,因为检察长和法官也都是罪犯(就像亚洲金融危机后日本的情况)。更何况,法律的惩罚从来都是事后惩罚,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只是一个神话,法律与法律之间总是难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空子。
在市场失效以及他律难为的情况下,我们尚需寄予希望的其实是交易者自律。正如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一章说:“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义的人设立的。”
市场伦理需竞争形成
文化与宗教的社会性投资是合算的。文化事实上成了生产力。基督教文明因为导出公平交易的文化,以及诚信的文化,所以具有更高的生产力,成为市场经济的良因和温床。
不过,我在此并不想简单地开出一个药方:基督教可以救中国。问题不是如此简单的。以目前的观察和思考,所能知道的仅仅是:基督教文明是美国市场经济这个大红苹果的基因。至于我们的文明基因是否也能够长出大苹果来,或者我们究竟如何才能够种出一个大苹果来,那是一个更大、更难的话题。
政府应该像放松产品、服务领域的管制那样,放松信仰的管制,通过竞争来发育出最适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以及人们需要的市场伦理。产品的繁荣来自竞争,服务的繁荣来自竞争,伦理资源的繁荣也要来自竞争。
至于中国的伦理构建,主要通过外来吸收还是通过传统转换,是通过儒家文明的弘扬还是通过道家的、佛家的光大,还是通过基督教在中国本土的发展来实现,只有“信仰”市场的竞争才能决定。
目前阶段,已经到了讨论这一话题及逐步解决这一话题的时候了。中国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在更加稳固的信仰与文化的磐石上,这一点是确凿无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