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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交通重点工作

2008-1-28 10:36 《交通财会》 【 】【打印】【我要纠错

  (一)抓好运输保障和市场监管

  全力保障石油、矿石等重点物资和粮食、农副产品、抢险救灾物资及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运输。根据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认真研究和组织协调好春运、黄金周和其他放假节日的旅客运输工作。加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管理,落实省内外运输车辆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完善北京奥运会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做好三峡库区通航保障和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保通保畅工作。务实推动海峡两岸直航工作。提高公路水路运输应急反应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公路水路运输保通工作。拓展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功能。

  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打击非法营运,建立运输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诚信体系。推进道路运输违章处罚和运政稽查信息全国联网,实施新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持政府领导,严格执法,源头监管,责任追究,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法制轨道。开展水运行业管理规范年活动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长江引航秩序。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研究推进珠江船型标准化。积极促进现代海运船队建设尤其是油轮船队建设,落实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强化国际客运市场准入管理,完善国际海运市场监管。加强交通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和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进一步发挥社团组织作用,规范社团管理。

  (二)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完成“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收尾工作。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和西部开发8条省际公路通道建设,全年建成高速公路5000公里。优化路网结构,提高等级标准,继续加大国省干线改造力度,与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相互衔接,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东中部地区力争实现所有国道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西部地区(除西藏外)国道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基本消灭国道网中的断头路;力争实现中部地区县级、西部地区(除西藏外)地州盟市通二级以上公路,西藏自治区基本实现80%的县通沥青路。积极推进综合运输枢纽建设,重点加强客运站场建设,支持客货运输信息网络建设。统筹区域交通协调发展,整合完善区域交通发展规划,推进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组织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编号方案。启动西藏扎墨公路建设,尽快结束墨脱县不通公路的历史。推进煤油矿箱大型专业化码头和港口深水航道建设,加快老码头改造。加大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京杭运河扩能改造、西江航运干线改造的力度,基本建成松花江大顶子山和右江纳吉航电枢纽工程。启动并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工作,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抓好主要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监管。强化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并进行重点督察,公路建设项目未取得用地手续的不得批准施工许可。加快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开展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促进精细化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开展内河水运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试点工作。

  (三)抓好农村交通工作

  积极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性资金、国债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质量监管,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实施渡改桥及渡口渡船改造等工程。完善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探索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全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27万公里。在继续支持革命老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加大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将特殊困难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试点。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用三年时间,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准入,严格合同管理,建立适合农村公路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从业单位质量责任制,建立质量责任档案,强化政府监督,推行群众监督。

  (四)抓好交通安全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提高人命救助和应急抢险打捞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加强营运汽车驾驶员以及机动车检测维修、危险货物运输、国际海运、理货等岗位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

  (五)抓好交通科技创新

  加强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加快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交通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

  (六)抓好节能减排工作

  制定下发交通行业贯彻《节约能源法》实施细则,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完成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中对我部提出的各项任务指标。组织实施交通行业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能源统计与分析制度,对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进行重点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探索建立交通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继续深入研究交通行业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和监测、考核体系及配套办法,出台有关标准规范。落实运输环节节能减排措施,发布营运客车、货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组织实施营运车辆准入和退出制度。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武装交通设施装备,提高交通节能减排水平,推进交通发展方式转变,继续抓好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推出一批新产品、新技术。落实好船舶防污染、防泄漏及港口防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发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节能减排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今年要召开全国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具体部署相关工作。

  (七)抓好交通法制建设和体制改革

  积极配合做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保护条例》、《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航道法》、《潜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审核修改工作。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和执法标志管理,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和落实交通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继续推进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产权明确、集中统一、依法监管的全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深化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规范收费公路建设、运营、收费、转让行为,按照“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统贷统还、撤并站点、降低收费、政府主导、严格监管”的思路,积极推进东部地区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并试点工作,控制其他地区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探索建立界河航道管理新模式。

  (八)抓好交通对外交流合作

  继续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区域合作。加快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制订,落实海运协定、港口论坛和海事定期磋商机制;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公路运输通道网络化建设,落实大湄公河次区域和中亚区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推动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运输合作;促进中俄重点界河桥建设,推动中巴、中吉乌、中蒙俄等重要国际公路运输通道建设。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扩大与发展中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化中美、中欧、中日、中韩、中日韩部长会议机制下的务实合作;落实与欧盟及美、加、澳、韩、挪、新等国的合作协议及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我国交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进一步做好CEPA框架下交通领域开放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大参与国际组织事务的力度。落实参与国际海事组织事务的机制和程序,深化马六甲海峡等重要能源运输通道的国际合作,分步落实亚太经合组织港口服务网络项目和亚洲公路网后续工作。积极参与WTO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和双边自贸区谈判工作;完成加入WTO后过渡期交通应对措施研究;完成《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研究工作,适时启动批准或加入程序;切实履行国际公约,加强相关国际便利运输公约的研究,推动加入公约的进程。探索建立交通对外咨询、教育服务培训等机制,开拓海外技术服务,加强安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职业教育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九)抓好行业文明建设(略)

  (十)抓好交通廉政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交通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为重点,探索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加强行风建设,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内部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交通部门政务公开,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改进会风文风,继续推进政府职能、工作作风和方法转变,简化办事程序,减少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摘自李盛霖部长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