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论
公路施工单位由于长期受计划、行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思想、方法和手段的影响,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施工单位对成本、利润不承担任何风险,只注重施工任务的完成,不管效益的好坏,整个企业是一种单纯的生产型管理。产生了一些影响公路施工单位健康发展的问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国家统一的会计控制法规执行不到位,对外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有些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等。这不仅造成单位内部会计工作杂乱无序,管理混乱,而且给贪污、挪用单位资金或侵吞单位资产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导致社会会计秩序混乱,国家财产受损,严重扰乱了国家经济建设的秩序和环境,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1984年,我国在基本建设领域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招标投标制,所有的施工单位都面临着新的挑战,管理也开始逐渐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但是,由于公路施工企业长期受到行政事业计划体制及其行业的影响,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复杂环境,造成了施工成本费用失控。目前公路施工建设项目经营现状,就有不少的公路施工项目出现亏损,这除了国家对公路建设行业宏观管理上的原因外,企业本身内部的会计控制不能适应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现行的大部分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核算只是被动地记账、算账,其侧重点是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进行事后归集、分配。很少在事前、事中对成本费用进行有效地控制,成本费用开支的随意性很大。对于影响成本高低的因素,往往只注重从结果上找原因,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事后的成本分析对施工的指导和控制不能起到直接作用。多数施工企业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往往只重视工程量、工期、质量的完成情况,而对采购成本、工期成本、质量成本以及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对成本的影响则很少注意。另外,由于工程项目成本的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工程物资的收发、领退、清查和盘点制度不规范,尚未及时制定或修订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各种原始资料记录、统计工作不及时、不准确,虚假成分较多,使之不能有效进行成本的分析和控制。
近年来,由于我国公路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公路施工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削减利润、压低竞标价来争取工程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公路施工企业为了保证一定的利润收入,通过加强工程成本费用的管理控制,将事后分析成本费用,变为事先有成本预算,事中有成本检查、成本考核、成本分析,全方位进行会计控制,强调规范过程的控制,将原来只注重工程量、工期、质量的完成,转变到注重采购成本、工期成本、质量成本的控制等方面,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通过对公路施工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深层次的研究,我们认为有以下重要的意义。
(一)有助于公路施工单位明确内部会计控制的总体思路、结构框架、重点内容和实施措施,保证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虽然,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针对当前一些单位会计秩序混乱、做假账、编制假报表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问题,明确提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会计监督制度,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的要求建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这些只是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创新的一个总体思路和框架,在具体的提法、细节的补充以及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需要探讨的地方。
(二)有助于公路施工单位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有助于公路施工单位定量控制资金运动。对公路施工中,能制订内部定额的指标都要制订定额,如资金定额、费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等。明确控制标准,各项定额之间有内在联系,如通过对资金投入量的控制,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消耗;通过对各项费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的控制以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通过对经济指标的定量控制,保证施工活动按既定目标运行,从而实现对施工活动的有效控制。
(四)有助于公路施工单位对会计人员实施工作目标的考核。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实现会计控制的关键要素,从内部控制制度上明确规定对会计人员工作目标的考核要求,及时考核、培训、调整会计人员的岗位,是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促进企业财务会计控制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创新的基本要求
(一)内部会计控制创新要具有整体性
由于公路施工单位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因此,制度创新要具有全局的观点,把公路施工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即要将各部门和各岗位形成既相互制约又具有纵横交错关系的统一整体,以保证各部门和各岗位均能按照公路施工单位的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同时,又要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相互衔接,形成目标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功能,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总体目标。在创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运用系统论的观点与系统方法的整体性、全面性、层次性、相关性和动态平衡性等特征,创新出纵横交错的内部会计控制网络与点面结合的控制系统。
(二)内部会计控制创新要具有适用性
创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实际应用,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因此,不应过于强调其严密性和完整性。同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文字说明要简洁明了,条理清楚,使大家一看就懂,且容易记住、掌握和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仅仅是监督,更重要的是指导和帮助。因此,要求制度具体,可操作性强。
(三)内部会计控制创新要具有及时性
内部会计控制可能因为内外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而削弱或失效,因此,创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着眼于增强单位的应变能力和学习能力,单位应根据经营范围、单位文化、科技水平等的变化,不断调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同时要注意组织之间上下左右的协调关系,适时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评估,找出可能存在的重大缺陷,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及时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四)内部会计控制创新要具有灵活性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创新要体现控制主体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不同的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组织形式,其控制的内容和方式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在创新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既要遵循国家统一规定,也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国家赋予的自主权,在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应予以具体化。凡是可以由单位进行选择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总之,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应从自身的特点出发,重点应放在体现个性上,各项控制制度要在总原则的指导下体现一定的灵活性。
(五)内部会计控制创新要具有预防性
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单位的经营管理发生无效率和不法行为。因此,判断一项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的好坏,首先应根据其防止错误、舞弊发生的效果来衡量,其次再考虑其对已发生的不法事件的揭露和处理情况。预防控制是一种事前和事中控制,进行预防控制首先应规定业务活动的规则和程序,并在单位内部设置有关的规章制度,保证业务活动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尽量避免经济运行中的错误、舞弊或浪费现象。在实行预防控制时,还要注意,一定要预测到差错发生概率的高低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根据具体差错的特性采取有效措施,特别要注意多种措施和综合措施的采用。
(六)内部会计控制创新要具有标准
定量指标较为具体、直观,评价时可以计算出实际数值,而且可以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量化的表述能使评价结果给人以直接、清晰的印象。因此,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是一个多维的复合系统,为使所有反映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因素都能够量化,就需要同时创新定性指标予以反映。这些定性指标所包含信息量的宽度和广度,要远大于定量指标,不但可以弥补定量指标的不足,还可以纠正过于强调定量指标对单位长远利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创新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更具有综合性和导向性。由于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些指标是不能用定量指标来衡量的,因此,有效地结合定量和定性指标尤其重要。
三、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创新的重点内容
(一)构建完整的多层次的会计控制制度
以内部会计控制理论作为研究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论基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多层次的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必须从公路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
1.要认真分析公路施工单位的业务处理环节及其施工组织特征,描述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关键控制点是指业务处理流程中不加以控制就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通常抓住了关键点即控制了业务流转的方向、流转的程序和流转的性质。关键控制点应当选择关键的业务活动及业务环节,关键的要素或资源等环节。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效率性也决定了管理者应当也只能将注意力集中于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对保证整个业务活动的控制目标至关重要的关键控制点上。
2.要认真分析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这一部分将重点说明公路施工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不应仅局限于具体的业务过程控制,否则内部会计控制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也不能很好地解决当前公路施工单位中内部会计控制弱化的问题,应该综合考虑其整体性和系统性。
3.要认真分析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论发展和委托代理理论,为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建立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论述这些理论对我国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借鉴和启示意义。根据上述理论基础进行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层次化分析,根据所构建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对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各层次中的关键因素进行分析,强化对公路施工单位日常经济活动的监控和进行具体的业务程序的控制及控制的方法。
4.要认真分析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实施的各项措施,比如:建立总公司委派会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建立资金结算中心,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建设高素质财会队伍,为我国公路施工单位实施和完善有效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提供一个新的视野。
(二)会计控制制度创新的重点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公路施工单位在创新本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可以结合单位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重点研究以下内容: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物资采购及付款的内部会计控制、存货的内部会计控制、固定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成本费用的内部会计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会计控制、信息质量的内部会计控制、财务预算的内部会计控制。
1.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目的是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确保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货币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1)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主要研究内容有:现金的内部会计控制;银行存款的内部会计控制;结算起点金额的确定;印鉴的管理;发票和收据的管理。
(2)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主要要求
第一,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带头支持保障本单位货币资金良好循环和使用效益。
第二,单位应当严格按年度财务预算控制各项经济业务支出,并严格办理付款业务审批及报销手续。可采用以下步骤: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
第三,单位应按月及时取得银行对账单,出纳员应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月末由会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未达账项。对未达账项应跟踪核实并查明原因,对查实的半年以上的未达账项,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四,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清查时应采用实地盘点法,由会计主管人员主持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表,会计管理人员和出纳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对于长款或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确认责任,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调整处理。财务人员不得任意借用支票或打白条借现金,如办事等确需借用,应按财务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员不得擅自借给。
2.物资采购及付款的内部会计控制
物资采购及付款的内部会计控制的目的是确保物资采购与付款业务要合法合规、预算科学合理,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恰当的选择供应商,保证采购活动经济合理,保证采购的物资及时、足额入库;要对物资采购及付款业务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定期清欠结算款项,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性,保证物资采购及付款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物资采购及付款的内部会计控制主要研究内容有:请购物资申请;大额和重要物资采购的招标;合同谈判及签订;物资验收的流程;编制付款凭证;确认与记录负债;偿付款项;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支出;采购和付款业务的监督检查。
物资采购是指单位购进的用于工程生产、工程消耗以及经营管理所使用的各种物资,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大宗办公设备耗材以及固定资产等。付款是指支付与上述物资采购有关款项的行为。
(2)物资采购及付款业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关键控制,是采购与付款业务中不相容的岗位应当分离,主要包括:
第一,物资的请购人员与审批人员、审批人员与采购人员不能由同一人员担任,其岗位应分设,确保职责分离。
第二,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第三,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物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四,付款的审批人员与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参与洽谈价格的业务。
(3)物资采购及付款的内部会计控制主要要求是:单位应当建立物资采购及付款业务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物资采购及付款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
对预算内的工程物资采购,物资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生产安排、物资采购周期、最佳库存和当前库存提出请购计划,也可以根据使用部门使用计划提出请购计划;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物资采购项目,应由使用部门直接提出申请,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财务部门审核同意,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办理请购手续。固定资产的采购原则上由公司按年度计划统一采购。
单位应当制定严格、合理的物资验收制度,明确物资验收的流程,购入物资的验收职责必须独立于请购、采购、料账职责。物资验收应按以下几个环节进行控制。
第一,验收人员通过计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来证明货运单上所列示的数量,并对货物进行检验,同时在可能的范围内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对于需要较高专业知识或必须仪器进行检验时,由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该报告构成验收单内容。
第二,每项收到的物资应在质检之后填制事先按顺序编写的一式多联的验收单。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收货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和质量以及运货人名称、原订单号编号等;验收单应分送采购部门、财务部门。
第三,验收合格的货物应该交适当场所存储或直接交使用部门。
第四,仓储部门应根据验收后开具的验收单,及时登记材料保管账。
验收单应有四联:一联存根,一联由仓储部门登账作附件,一联送采购部门,一联连同购入、调入的原始凭证和报销单送财务部门报账,另一联报送材料部门留存。
采购部门在接到验收单后若发现货物数量和质量不符合采购订单要求,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分别情况按以下程序进行控制:
第一,数量不足一般要求供应商予以补足;质量问题应予要求退、换货或要求供应商给以适当折扣或折让。
第二,决定退货的,应编制退货凭单,并根据退货凭单编制借项凭单办理退货;如决定要求适当折扣或折让的,应根据双方确定的折扣或折让金额编制借项凭单。
第三,发生退货或折让均应取得供应商开具的红字发票。
第四,退货凭单、借项凭单、红字发票均应送财务部门。
采购的物资经验收后,财务部门应根据收到的验收单,与采购合同、发票核对,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或经批准后的付款申请单付款并登记有关账簿记录。
第一,财务部门应该对入库数量、单价、总金额进行复核;并根据经批准的付款申请单,或合同付款条件,或计划付款。
第二,月末,财务部门应将验收单的货物数量与物资部门材料报表的进料部分进行核对,及时寻找差异并合理处理。
第三,财务部门应定期与供应商对账;核对付款、材料入账的正确性、及时性;财务部门至少应保证每季度与供应商进行一次核对。
第四,财务部门应在月末与仓储部门复核已入库但未开具验收单的物资,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暂估入账。
对物资采购和付款业务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设置和批准权限的授权和执行情况。
第二,申请物资采购的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要求,申请的审批是否越权或无权。
第三,物资采购合同及采购订单是否完整、规范、合法有效。
第四,付款环节的控制:重点检查是否根据合同付款或付款审批是否正确有效;是否定期与供应商对账,定期与仓储部门对账。
三、存货的内部会计控制
存货的内部会计控制的目的是加强对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的运营效率。
(一)存货的会计控制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有:存货入库及仓储控制(储存材料的台账);存货的领用、发出、清查及处置控制;存货控制的监督检查,由总公司负责进行,各单位应定期自行检审并完善控制制度和程序。
存货是指各单位用于工程生产及消耗所使用的各种物资,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大宗办公设备耗材以及已结转成本但尚未交付业主的工程产成品。
存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关键是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应包括:
1.存货入库和出库的经办人应与审批人相分离。
2.实物的验收保管应与采购、记录相分离。
3.负责审批发料的岗位应与存货保管岗位相分离。
4.存货的盘点应由保管、记账以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
5.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出现职位重叠和管理真空。
(二)存货内部会计控制主要要求
1.存货入库及仓储控制
(1)存货的入库控制
仓储部门在接收货物时,首先应检查订货合同、采购单、入库通知单(采购部门提供)、材质证明书(供应商提供)、合格证、磅码单、运单等原始单据之间及待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经核对验收后,开具一式三联的验收单,验收单应由采购人、保管人签字。
对于无法入库直接运抵现场的存货,采购部门必须到现场会同相关领用、使用部门接货验收,并及时通知仓储部门办理入库同时出库的手续,使用部门、工程部门经办人和仓储部门签字后,交付现场使用;仓储部门应根据存货验收单及时登记实物登记。
(2)存货的仓储控制
仓储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统设仓库或分设仓库,如果有必要分设仓库,不同仓库之间的存货流动也应办理出入库手续。
仓储部门应当按照所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
保管人员应经常对存货实物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损坏、变质的存货时及时汇报,待批准后作出处理。
对于贵重存货、生产关键备件、高危品、精密仪器应制订高于普通存货的保管制度,缩小接触方位、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实物管理等。
2.存货的领用、发出与处置控制。
(1)存货的领用与发出控制
领用部门使用人应填写领用申请单,并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或授权,直接领用的由使用人持领用申请单到仓储部门开具连续编号的领料单(调拨单)。仓储部门根据领料单(调拨单)发出存货并进行相应的实务登记簿记录。仓储部门定期将领料单(调拨单)传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门应核对领料单(调拨单)的连续编号、复核领料单是否经过领料审批。存货的申领、审批、保管与记账应由不同的人员负责。
物资管理部门应于每月财务结账日将各单位领用物资进行汇总,连同领料(调拨)单(财务联)上报财务部门物资核算人员、成本核算人员进行当期财务核算。
各单位应统一使用一式五联的领料单、调拔单(一联存根,一联仓库留存,一联材料部门留存,一联调入单位留存,一联财务作凭证附件),财务联由材料人员签字,材料主管签字,由财务部门入账,月末汇总材料报表。
(2)存货的清查及差异处置
每月月末,财务部门应将存货收发凭证与仓储部门存货明细记录相核对,核实所登记明细记录的收发存数量是否正确,检查库存存货的收发保管情况和核算手续的执行情况,并适当采用抽样检查的方法检查部分存货实际库存是否与明细记录相符。
财务部门应会同仓储部门定期组织对库存材料进行实地盘点,清点数量或测算实际数量,检查存货质量,并编制存货盘点表,各单位至少每半年对库存存货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盘点人员要利用存货明细记录与盘点数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对于账实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按盘亏、盘盈、变质或毁损等情形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呆滞存货及时处理;物资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对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核实批复,财务人员应根据账实不符的审批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账户。
3.对存货控制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存货管理、核算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由一人兼任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2)存货验收入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验收入库验收单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无实物但办理验收入库的行为。
(3)存货出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料单是否填写翔实、手续齐全,是否有越权审批行为是否经物资管理部门审核签字。
(4)存货的仓储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健全的防盗、防火措施,存货的接触限制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存货丢失,或存货未办理出库手续后重新入库的行为。
(5)存货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定期进行盘点,盘点出现实物与账簿不符的情况是否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存货变质、毁损、长期不用而不采取措施处理的现象。
(6)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变质老化、毁损的处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备。
四、固定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
固定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的目的是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地保存和使用,价值得到公允反映;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历史记录完整,及时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合理分摊固定资产折旧;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取得、报废、处置、毁损等。
(一)固定资产的会计控制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预算制度;固定资产的授权批准制度;固定资产的账簿记录制度、固定资产的职责分工制度;固定资产的处置制度;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制度;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固定资产保险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本单位规定的价值以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生产机电设备、实验设备、贵重工具、其他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中一般有较大的比例,应当建立固定资产预算制度、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固定资产账簿记录制度、固定资产职责分工制度、固定资产处置制度、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以及固定资产保险制度等。
(二)固定资产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要求
1.设备购置必须填报《设备购置申请》,应注明申购理由,资金来源,设备型号或规格。不得越级审批权限,否则不予审批。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设备物资,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单位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分别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残值等相关资料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账卡相符。同时,应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对异常变动要注明原因,以保证折旧及摊销的存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约和监督,即对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维修、处置等,均明确划分责任,由设备物资部和专人负责。
4.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编制与审批;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固定资产的保管与清查;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的全过程业务。
5.单位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应由设备物资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盘点清查,将资产物资与固定资产卡片逐一核对、清点,填写盘点表,并将清查盘点结果上报财务核算部(要求有文字说明)。
对于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即盘盈资产,填制“固定资产盘盈单”,一式四联(一联存根,一联设备物资部门留存,一联财务部门留存,一联仓库留存),在单中注明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技术特征、重置完全价值、应提折旧、残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等。
对于清查盘点中的丢失和毁损的资产,必须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告单”,一式四联,(一联存根,一联设备物资部门留存,一联财务部门留存,一联仓库留存),在报告单内列明固定资产编号、名称、型号、数量、原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短缺毁损原因等。
五、成本费用的内部会计控制
施工项目成本费用的会计控制的目的是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根据施工预算,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项目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一)成本费用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工、料、机的原始记录制度,加强工、料、机、其它直接费及间接费的控制;制定或修订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建立各项审批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和报销程序控制;成本费用业务监督控制;项目业绩考评控制。
施工项目成本费用的会计控制,是指在项目成本费用形成的过程中,以合同预算为纲,以施工预算为线,以计划成本为主,对整个工程施工中所消耗的人工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施工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偏差,把各项成本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确保控制成本目标,实现盈利。
(二)成本费用会计控制的主要原则
1.成本最低的原则。应注意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合理的成本最低化。一方面,挖掘各种降低成本的能力,使可能性变为现实;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
2.全面控制的原则。即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和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项目成本是一项综合性的指标,它涉及到项目组织中各个部门、单位和班组的工作业绩,也与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工程项目确定以后,自施工准备开始,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结束,其中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纳入成本控制的轨道。
3.以施工过程控制为重点的原则。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是为施工过程阶段的成本控制作准备的,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由于盈亏已基本成定局,即使发生了偏差,纠正为时已晚。因此,施工过程阶段成本控制的好坏,对项目经济效益的高低具有关键的作用。
4.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责任制原则。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业务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队和生产班组都负有一定的成本控制责任,从而形成整个项目的成本控制责任网络。必须遵守“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与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
5.成本分析的原则。从成本费用分析效果出发,施工项目成本费用分析应符合以下原则要求:
(1)实事求是原则。在成本费用分析中一定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应用“一分为二”的辨证方法,对事物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尽可能做到措辞恰当,能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
(2)用数据说话原则。在成本分析中要充分利用统计核算、业务核算、会计核算和有关辅助记录(台账)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尽量避免抽象的定性分析。
(3)注重实效原则。应做到成本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
(三)成本费用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成本费用控制体系。项目经理负责制,是项目管理的特征之一。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求项目经理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成本、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化等全面负责。
2.建立项目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是企业经济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项目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成本费用责任层次和管理环节,制定考核标准,开展全员、全费用、全过程、全工期等的定额承包,实行工效挂钩,按规定兑现奖罚。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处理日常业务中对成本费用管理应尽责任,并联系实际整理成文,作为一种制度加以贯彻,明确各部门职责。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工作,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工程技术部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负责部门,应在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先进技术,以降低工程成本;合同部主管合同实施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和催款工作;财务部主管工程项目的财务工作,应随时分析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合理调度资金;项目经理部的其它部门和班组都应精心组织,为增收节支尽责尽职。
3.成立成本费用核算小组。定期(每月/季度)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与成本预算进行比较,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改正不足,避免重复。对成本费用核算结果进行公示,达到对成本费用控制进行自我控制和监督的目的。
建立对成本费用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成本费用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成本费用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成本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成本费用支出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①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②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
③成本费用支出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2)成本费用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3)成本费用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及是否超出预算范围。
(4)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成本费用的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会计控制
对外担保的会计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管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避免、防范以及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出资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明确担保评估、审批、执行、监控等内部会计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一)担保的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
适当的职责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的制定;充分的凭证和记录;定期了解被担保项目财务状况制度;反担保制度;内部核查监测制度。
公司应当对对外担保业务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对外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主要包括:
1.受理对外担保业务申请的人员不能同时是负责最后核准担保业务的人员。
2.负责调查了解被担保项目经营与财务状况的人员,必须同审批担保业务的人员分离。
3.拟订对外担保合同人员不能同时担任对外担保合同的复核工作。
4.担保责任的记账人员不能同时成为担保合同的核实人员。
5.对外担保合同的订立人员不能同时负责履行对外担保责任垫付款项的支付工作。
6.审核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项的人员应同付款的人员分离。
7.记录垫付款项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付款业务。
8.审核履行担保责任、支付垫付款项的人员,必须同负责从被担保项目收回垫付款项的人员分离。
(二)对外担保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要求
1.建立对外担保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担保业务。
2.应当建立对外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担保中出现未执行授权批准制度或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担保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对外担保活动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被担保项目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符合一定标准时,单位可以为其提供担保。
3.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定关于担保业务的处理规定,对担保业务进行核算和披露,对担保事项连续、全面、详细地记录其增减变动情况。
担保合同号、凭证和记录需连续编号。
对反担保的财产和权利凭证要真实记录反映,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
4.单位应定期对被担保项目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对经营与财务状况恶化的被担保项目及时作出说明。
担保合同中明确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报告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
5.单位应认真对与被担保公司的反担保资产进行评估,加强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财产和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
6.单位应建立担保业务内部核查监测制度,加强对被担保人财务风险及担保事项实施情况的核查监测,定期形成书面报告。
内部核查监测制度的内容至少包括:(1)岗位责任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2)授权批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3)担保原则、标准的制定、执行情况;(4)担保合同的办理及终结;(5)担保业务的流程设置是否科学有效。
七、信息质量的内部会计控制
信息质量的会计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单位信息质量的会计控制建设,加强信息质量的监督,保障本单位信息收集的有序性、信息质量的可靠性。
信息质量的会计控制是指本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一)信息质量的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委派制度;外部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内部自检评比与激励制度;计算机犯罪防范制度。
(二)信息质量的会计控制应当合乎以下要求
1.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单位、项目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单位、项目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7.各单位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8.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单位应当重视信息质量的会计控制的内部自检评比与监督检查工作,由内部会计部门或上级主管专人具体负责信息质量的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质量的会计控制的贯彻实施。
单位应在每年年终决算后组织一次评比活动,总结过去一年会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教训。参加评比会的人员包括单位领导、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
应根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会计电算化操作制度、会计电算化系统维护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等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八、财务预算的内部会计控制
财务预算的会计控制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以及年度生产计划的实现,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规划和生产计划,对公司预算年度内的经济活动和资源运用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以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偏差,达到利润最大化。
财务预算是指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安排,本着量入为出,事先控制的原则,来合理预计、测算相对应的预计收入确定、成本费用的支出、预测现金流量和利润,是专门反映公司在一定预算期内预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的总称。
(一)财务预算的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预测控制;预算方法控制;预算方式控制;预算组织程序控制;预算平衡控制等。
(二)财务预算的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原则
1.合理性原则。要充分考虑国家宏观调控和相关产业政策变化,保证预算编制合理。既要有利于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最终落实,以要有利于加强经营资本积累,确保公司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完整性原则。要按规定将各单位、项目预算情况全部纳入财务预算编制的范围,做到全面、完整地反映经营成果、成本费用及资金需求等状况。
3.重要性原则。要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按规定都应当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不得存有未反映在财务预算中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
4.风险控制原则。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投资及重大资本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三)财务预算的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要求
单位应根据预算项目不同,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等方法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应当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编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