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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海事系统事业单位年终清算和结账

2008-1-5 11:10 《交通财会》·何桂娥 【 】【打印】【我要纠错

  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笔者根据《交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和《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工作体会,谈谈海事系统事业单位年终清算和结账工作,与同行们探讨。

  一、 年终清理结算工作

  清理结算工作是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前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而且工作量大。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清理、核对年度收支预算、各项缴拨款项、上交下拨款项数字等。

  1.清理核对年度收支预算和各项缴拨款项。对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所属单位之间的全年收支预算数以及应上缴、拨补的款项等,都应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缴、下拨数一致。

  2.清理往来款项。按照规定做到与往来单位、个人逐一核对,同时追回欠款。根据有关法规应当转作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往来款项不能挂在往来款上,凡属本年的各项收支都应及时入账,列入当年收支。

  3.核对银行存款、现金和有价证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账面余额和库存现金核对;有价证券账面数字应同实存的有价证券数额核对相符。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年终,单位应组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经清理盘点后,发现盘盈和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并编制盘盈盘亏表,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对其它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其它各项财产物资的清查主要内容包括:对外投资、材料、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等。清查完毕后,按规定作出处理。

  6.核对专用基金提取数。年底,对已提取的各类专用基金进行一次清算,12月份应提取专用基金数等于全年应提取数减去11月份累计提取数。

  7.核对决算批复数据。在上一年度决算上报、汇审工作结束后,上级主管部门将发放“决算批复通知书”,如上年的决算批复数与上报数不符,需作相应调整。

  8.做好12月份月报的编制工作。实行电算化的单位,在年终转账后,部分会计科目将无余额,此时,电算化财务软件系统将无法自动产生12月份的月度报表。故12月份的月度报表的编制工作应在年终转账前完成。

  二、 年终结账核算工作

  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年终结转后的试算平衡、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是可以通过电脑自动完成的。

  海事系统事业单位年终转账核算工作主要包括事业收支转账、专款收支转账、专用基金转账、事业基金转账和“应缴财政专户款” 转账核算等。

  (一) 事业收支转账核算

  事业收支结余按资金用途不同分为:经常性收支结余、专项结余和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经常性收支结余按资金获得渠道不同分为经常性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事业收支转账核算主要涉及的会计科目包括“事业收入”、“拨入专款”、 “经营收入”、“事业支出”、“拨出经费”、 “经营支出”、“事业结余”、“结余分配”、“项目结余”、“专用基金”、“事业基金”等科目。以上科目的具体使用详见《交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办法》中未对“事业结余”科目是否应设置明细科目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应在“事业结余”科目下设置“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明细科目。收支结余的核算情况如。

  1.将“事业收入”、“其它收入”和“经营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贷方;将“拨出经费”、“经营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1)借:事业收入—经常性经费收入

  借:其它收入

  贷:事业结余—经常性结余

  (2)借:事业收入—专项经费收入

  贷:事业结余—专项结余

  (3)借:事业结余—经常性结余

  贷:拨出经费—××单位—经常性经费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

  (4)借:事业结余—专项结余

  贷:拨出经费—××单位—专项经费

  事业支出— 项目支出

  (5)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6)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贷:销售税金

  2.将上述“事业结余—经常性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科目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事业结余—经常性结余”科目年终应无余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结余—经常性结余

  贷:结余分配

  或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结余—经常性结余

  需要注意的是:如出现经营亏损,则“经营结余”科目借方余额不能结转到“结余分配”科目,需用以后年度的经营收益来弥补。

  3.如“结余分配”科目为借方结余时,用事业基金弥补。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贷:结余分配

  4.如“结余分配”科目为贷方余额时,按规定比例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和“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贷:专用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

  5.将上述“事业结余—专项结余”科目余额转入“项目结余”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结余—专项结余

  贷:项目结余

  《办法》规定:下年开始时,应将“项目结余”科目余额转回“事业结余”科目。笔者认为:并不需要做此项“转回”,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项目结余”栏目,以便更加直观地反映“项目结余”科目余额。

  (二)年终“专款收支”转账核算

  “拨入专款”、“专款支出”和“拨出专款”科目主要核算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它单位拨入、支出或拨出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按照规定,海事系统的办案经费补助款、科研和法制专项经费等列入“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 和“拨出专款”科目核算。

  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专款,将“拨入专款”与“专款支出”、“拨出专款”科目对冲,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

  (三)年终“专用基金”转账核算

  “专用基金”科目是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海事系统专用基金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根据《办法》规定,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置明细账。为使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运用有效,笔者认为,应在专用基金下按用途设置3级明细科目,年终转账时,专用基金下设的3级收支科目之间对冲。职工福利基金年终转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数及结转数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支出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支出

  结转后,相关的支出明细科目无余额,年终“专用基金”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的年终转账方法同上。

  (四)年终“应缴财政专户款”转账核算

  海事系统“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按规定代收的船舶港务费、港务监督管理费、海岸电台无线电报、电话费等。

  《办法》规定,“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应按费收类别设置3或4级明细科目。根据海事系统目前收入核算和收缴程序特点,笔者认为还应增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解缴上级单位规费”、“应缴财政专户款—欠缴规费”、“应缴财政专户款—××单位上缴规费”科目。

  年终,将“应缴财政专户款”下设的港务监督管理费等收入类明细科目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单位上缴规费”余额转入“应缴财政专户款—欠缴规费”科目贷方;将“应缴财政专户款—解缴上级单位规费”科目转入“应缴财政专户款—欠缴规费” 科目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船舶港务费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港务监督管理费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海岸电台无线电报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其它收入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单位上缴规费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欠缴规费

  (2)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欠缴规费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解缴上级单位规费

  年终转账后,“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方余额为欠缴的船舶港务费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