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发生尾矿溃坝,已造成254人死亡。约一周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辞职。
有人认为,孟学农以一省省长之身份,为了一起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必然会令“引咎辞职”这个概念更准确地植入国人心中,并进而成为一种官场文化。
细一了解,孟学农“引咎辞职”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03年4月,他出任北京市市长三个月后,因“非典”期间瞒报疫情遭到世界卫生组织批评,最终引咎辞职。
由此看来,孟学农已两次为“引咎辞职”成为一种官场文化作出了贡献。但显然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倒让人觉得有些滑稽。
如果“非典”之时孟学农没有责任,他为什么辞职?是丢车保帅?李代桃僵?如果“非典”之时他有责任,“赋闲”几年就算惩罚?
因官员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时,相关官员引咎辞职是对广大民众的一个交待,也是对自己良心的一个交待,而不是为了暂时平息民众的不满而走的一个过场。
就“9·8”尾矿溃坝事故而言,应该引咎辞职的决不仅仅是孟学农。仅仅以“引咎辞职”作为对相关官员失职的惩处,也是远远不够的。
责任编辑:阿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