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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路稽征所会计管理的思考

2008-4-7 10:54 《交通财会》·吴宗明 【 】【打印】【我要纠错

  一、基层公路稽征所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路稽征部门是具体负责各项公路规费征收、核算、稽查、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公路稽征单位组建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近几年来,基层稽征所会计工作为适应国家财政收支分类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在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内控制度、严肃征费政策、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稽征所的会计工作日益不适应新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会计政策法规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规范;二是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不够顺畅;三是内部控制不严,具有内部制约性质的基本规定未认真执行;四是财务支出的随意性较大,预算不够规范;五是会计监督不到位;六是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分析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稽征所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认真研究分析并加以解决。

  二、基层稽征所会计工作存在问题的根源和成因分析

  (一) 财政收支分类改革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影响着基层稽征所会计制度的变革

  随着财政收支分类改革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稽征部门原有的会计制度以及会计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长期以来,公路稽征会计制度由计划经济模式到当前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从预算外管理养护会计制度到预算内财政收支分类改革。会计制度经历了多次较大的变革,财政的会计管理部门也进行了多次积极有益探索。会计委派制、会计集中核算等都是改革的积极有益尝试。近年来,财政部新的会计制度频出,稽征所上级会计管理办法也频繁推出,会计人员难免无所适从。

  (二)新的会计制度刚刚实行,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一些具体规定上还需要做出明确的规范。

  公路稽征部门自从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后,会计管理制度也相应变革,而现行的部分财务规定中,有的制定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有的开支规定不够具体;有的标准偏低,同当前的经济水平和实际发展情况有差距,同现行的财政收支分类改革有所脱节。例如差旅费、路检补贴的标准、住宿费、加班工资、夜间值班补贴的发放、出租车费报销等都没有及时进行更改,缺乏统一、明确、新的行文规定。目前,迫切需要对原有的稽征财务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合理的规范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环境影响着会计内控制度落实的成效

  内部控制的执行环境包括很多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是单位管理者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会计信息的使用程度及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目前基层稽征所对会计管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软化,主要是基层稽征所的领导对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认识上存在着较大差异,没有真正把会计工作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平时研究少,过问少。主要表现为:

  第一,有的所领导局限于传统观念,认为会计工作实行双重管理,即上级会计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局限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缺乏对本单位会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表现在对会计工作满足于账平表对,资金不出现问题,从而使会计反映、监管作用未能发挥出来。

  第二,有的会计人员大部分时间在搞征费或稽查工作,使一些会计人员不能专心做好会计业务,总认为搞会计工作默默无闻,不如搞征费稽查好,因此出现部分基层所会计工作没人愿意做的局面,一些原先取得会计证的同志甚至连年检也不去了。

  第三,有的所领导缺乏对会计知识、会计业务的了解,平时只注重关心单位的征收规费多少、费用支出的多少、经费的松紧情况,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分析了解不深不细,对会计信息缺乏认真分析,对自己是会计责任主体缺乏足够的认识。

  第四,目前公路稽征会计控制还处在手工操作或单机会计电算化模式。一方面由于信息采集的滞后性使得会计流程远离业务流程;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人员局限于“事后会计核算”而不能对公路稽征进行会计实时控制,使得会计流程与业务流程严重脱节,从而造成了业务信息与会计信息经常存在差异,使得会计信息的实时性、相关性、有用性受到影响。会计信息的实时性决定了它的有效性和控制力度,会计信息的滞后性不能使管理者从会计信息系统中得到所需的信息,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不管是手工的会计业务流程还是这种会计电算化方式的会计信息系统,其实质仍然是事后算账,并没有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无法支持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四)岗位设定与现有会计人员配置的矛盾

  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会计主管不得参与日常账务处理,记账员、复核、会计档案管理员权限必须交叉,印章、支票必须分开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人少岗位多的矛盾。要保证正常业务开展,必须一人多岗,一人多责,如遇培训、外出、正常休假等情况,兼岗和顶班就不可避免。人少岗位多的矛盾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不按制度要求充实会计人员,就会不同程度出现混岗、兼岗现象,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不复存在,风险隐患较大;另一方面,基层稽征所人员较少,会计业务量较小,按制度要求充实会计人员,势必造成会计人员占全所人员比重较大,形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其他工作的开展。

  (五)实行重要岗位定期轮换制度与基层人员素质的矛盾

  按内控制度的要求,征费、稽查、财务等重要会计岗位人员原则上两年轮换一次,会计主管人员原则上三至五年轮换一次。强制性的定期轮岗或离岗审计,对防止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减少会计资金风险,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基层所执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第一,基层所从事过会计工作的人员少,懂核算、懂会计管理的人员更少。从某市稽征处会计人员的基础数据来看,该处11个基层稽征所中,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不足40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的只有13人,其中6人在处机关,还有无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其实这些原来是有证的,多年没有去年检的,有些是有证又不在岗位上。在这样一个会计人员素质总体偏低的情况下,如果开展岗位定期轮换,条件明显不成熟。

  第二,强制性的定期轮岗,调整的新手较少接受过新会计知识的专门培训,对新会计制度了解不深,缺乏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对新的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应用,需要一定培训、熟悉的过程。从某处近年来的工作实践看,会计人员调整越频繁,出现的问题也越多,大范围地调整会计人员,势必影响会计基础工作水平的提高。

  第三,公路稽征所系省属单位,会计人员要异地轮岗难度很大。各县也仅一个稽征所,一个会计机构。因此,按要求进行轮岗将不可避免出现异地交流,从人性化管理与人员成本方面考虑,轮岗的难度越来越大。

  (六)会计部门与征费、稽查部门有待于进一步协调。

  在会计管理上,会计部门、业务部门之间时常出现不够协调的情况,这容易产生管理上的漏洞和重复。征费、稽查是具体业务操作部门,会计部门也是监督部门。然而,很多会计人员只关心收入与支出的数字,而对收支的来源、去向不闻不问、不分析,征费、稽查人员也未能及时提供有效信息,致使整个会计工作分析、反映、监督职能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

  三、加强基层稽征所会计管理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一)提高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会计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会计核算质量和风险的防范,而且关系到整个单位的资金安全与工作成果,因此,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从观念上实现两个转变,从工作上处理好一个关系。

  第一,会计人员思想观念的转变。要通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培养、评价、选拔会计人才的机制,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其次,要抓好在职会计人员培训,贯彻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会计专业在职教育的方针,切实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在管理内容上,会计部门要利用其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搞好会计分析,通过其固有的反映、监督职能,为宏观管理提供可靠信息,同时要做好内部资金和财务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会计工作要实现由“核算型”到“管理型”观念转变,即以记账、算账、报表、费用核算为中心的会计核算体系转为以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安全为中心,开源节流、最大化利用资金为主要任务的会计核算体系。作为基层稽征所的会计工作范围也要逐步延伸拓宽,充分体现稽征会计的职能和任务,建立反映、控制、监督、管理、分析、预测的全方位管理体系。

  第三,处理好会计改革和加强会计管理的关系。基层稽征部门的会计改革势在必行,任务繁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经济活动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作为会计部门,管理与形势发展改革同等重要。因此,应当处理好改革与管理的关系,改革可以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而管理水平的提高又能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开辟道路。

  (二)夯实会计基础,规范会计行为,建立有效的内控会计体系。

  会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确保会计核算操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就必须从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入手,狠抓会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内控会计体系,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和会计行为。会计内控体系的建立也就是会计制度的设计。它还包括发生在各部门之间的稽征管理活动中会计处理程序的具体规定,把内部控制抽象性、要素性的方法和程序融化为会计制度中具体可操作的方法与程序。要建立有效的会计内控体系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约措施。对现有不合适、不合理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订,使之更严密、更完善,通过建章立制,使内控制度的触角延伸到会计核算的每一个角落,保证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堵塞漏洞。

  第二,严密程序,强化管理。要按照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对所有岗位都要制订制约措施,避免管理失控、制度悬空。严格实行印章使用与保管环节的相互分离,会计核算与事后监督相分离,做到相互牵制,相互监控。

  第三,明确责任,奖罚分明。要对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会计岗位责任制作出明确规定,把会计制度、任务和工作职责具体分解到会计部门的各个岗位上,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对所长、会计主管、复核员、经办员的责任应做出具体的规定,使其各司其职;对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四,公路稽征所要实行会计实时控制。会计实时控制是公路稽征管理从传统管理向信息化管理变革过程中一种新的会计控制理念,它要求公路稽征的财会人员在IT环境中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在稽征实时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公路稽征财务模块,对公路稽征的各项收入、支出业务按事先制定的各项收支标准或定额进行实时对比和实时分析并予以确认,从而约束、促进公路稽征在征收、稽查环节上的规范操作和安全运行,把公路规费管理运作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建设一个整合各项公路稽征业务、财务、内部管理一体化的稽征实时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施会计实时控制提供了平台,将公路稽征的会计控制从事后控制提前到事中控制,从适时控制转变为实时控制,将财务会计控制转变为对公路稽征业务全过程的控制。要加强对会计工作核算过程的检查核对,强化事前监督,防范于未然;强化事中监督,使过程有序合理;强化事后监督,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方法

  解决基层公路稽征所会计人员配置不合理、会计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仅靠健全内控制度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方法入手,打破会计工作分级管理的体制,尝试实行财务收支集中管理,这也是为了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加强集中管理主要应体现“三集中”。

  第一,集中财务收支管理。就是改变现行稽征系统财务管理体制, 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对各基层稽征所预算执行过程的有效监控,合理规范、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率,根据《福建省省级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结合《福建省公路稽征局预算管理办法》以及公路稽征系统的实际情况,实行稽征系统财务收支集中管理的办法。

  财务收支集中管理采取集中资金、制定标准、控制额度、申请用款、核定拨付的办法。集中管理的资金为稽征所行政可支配的全部资金,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经费、自有资金(不含未返还行政账户的住房两金)、税务代征手续费收入、房租收入以及财政补助办案经费等。公路稽征处财务科具体负责财务收支集中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稽征所财务股负责本单位年度财务资金的用款申请、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工作。基层稽征所根据预算及使用额度合理安排每月的用款申请,由稽征处核定后下拨。稽征处根据现有法规、政策以及各基层稽征所的实际情况,按照量入为出、平衡统筹的原则,制定各稽征所的年度奖励、福利标准。稽征处还需制定其它由稽征处集中支付的事项及临时性、突发性支出应对方案。

  (1)加强银行账户及收入管理。稽征处负责管理各稽征所银行账户的开设。各稽征所除基本支出账户、规费存款专户、房改专户外,不得开设其他银行账户,除上级拨款外,稽征所收到的所有款项应在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上解稽征处。

  (2)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单位备用金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费、差旅费、交通费、小额劳务报酬、业务招待费等小额零星支出,大额支出、其他临时性、突发性的支出应向稽征处提出临时用款申请,不得在单位备用金内直接列支。单位备用金核定后,原则上稽征所不得存在职工和部门的备用金借款,不得存在虚挂往来款项实增单位备用金的行为。

  (3)年度计划管理。年度财务用款计划按预算管理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的预算。稽征处财务科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各稽征所上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自有资金及其他收入的用款额度,对稽征所上报的年度财务用款计划进行审核,经稽征处核定后下达各稽征所遵照执行。稽征所年度财务用款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计划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同上。稽征所当年未用完的使用额度可列入次年的年度计划安排。

  (4)分月用款申请管理。稽征所根据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用款计划进行分月用款申请。分月用款计划的审核关键是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的审核和本月财务用款计划审核。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的审核关键是收入的资金是否按规定要求及时全额上解;申请款项是否按《分月用款计划支付通知书》批复的项目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请而不用、请而少用、请而乱用的现象;其他临时性、突发性支出是否已按规定进行申请;请款结余情况及其他应审核事项等。当月财务用款计划审核关键是分月用款计划是否按要求编制;预算及可使用额度审核;相关标准审核;请款额度审核;物品及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其他应审核的事项。

  (5)财务收支集中管理应遵循三不变原则:(1)稽征处、所的预算管理及预算下达方式不变;(2)稽征所的会计主体与法律责任不变;(3)稽征所的资金使用权与会计核算权不变。

  第二,集中会计监督。即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在稽征处建立监督中心,把各基层所的会计凭证、票证存根等相关的会计资料集中到监督中心,并且必须将上月的会计资料于次月5日前移交处监督中心。监督人员按照业务种类、凭证要素逐笔监督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核算中心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各种差错,杜绝各类违章、违纪及违法行为,达到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会计风险的目的。

  第三,集中会计档案保管。即集中会计监督后各所的主要会计凭证等相关的会计资料,必须移交至处核算中心(处财务科)。各所可以不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由稽征处集中保管,专人负责。集中管理不仅有利于职能的转换,使基层稽征所摆脱大量繁琐的具体业务,集中力量,突出费源监管,而且也能很好地解决基层所岗多人少的问题,既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可解决会计监督不到位问题。

  (四)全面增强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分析和管理水平。

  会计核算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为此必须在强化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上下功夫。

  第一,必须稳定并充实现有会计队伍,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技能,使他们尽快适应业务发展变化的需要,自觉按照各项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否则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会计信息分析、辅助决策都将无从谈起;要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提高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自觉性;要强化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包括掌握基本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学历以提升理论水平,参加会计电算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专业培训和参加会计职称资格考试以提高专业技能;要增强财务人员的全局观念,站在全局高度实施科学的财务管理,熟悉和掌握稽征业务的工作流程和政策法规。

  第二,从领导到会计人员都要重视会计分析,充分发挥会计分析对加强费收的重要作用;利用会计部门的自身优势,通过与征费、稽查部门的信息交流等手段,详尽占有资料,充分利用电脑,建立对口的会计信息资料库,选用正确的方法,为决策和管理提供服务;建立会计分析和考核制度,将会计分析列为会计工作考评的项目,以促进会计分析的开展和分析水平的提高。

  第三,强化会计电算化,进一步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电算化有利于会计账、证、表的规范处理和会计档案、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同时也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负担,为稽征财务部门提升业务水平创造了充分条件。为此,一方面要以信息化为依托,开展经常性的电算化培训和业务交流,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使整个稽征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一个质的飞跃;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发具有稽征特点的财务和会计核算管理软件,在操作控制上做到权责分明,同时要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使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无法随意更改。

  (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落实。

  一个单位财务管理不力,一般来说主要原因是财务制度不健全,或已有的财务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就要抓住这三个关键环节。首先,要按照符合财经法规、切合单位实际、便于组织实施的原则,制定书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公之于众,纳入综合稽征管理体系之中;其次,要定期根据法规变化、单位情况变化和制度实际执行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尽力避免成文的制度不符合实际、不便执行从而有损制度权威性的情况发生;第三,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财务管理,带头严格执行制度,支持财务人员严格管理,使财务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财务工作之中,而不仅仅是挂在墙上的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