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创业板是一件好事,好事要办好就必须要看到坏的一面。我们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揭示得多了,教育得多了,措施有力了,风险就会少一些,恶性事件就可能少发生。否则,念歪了经,是经的错?还是和尚的错?就讲也讲不清了。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教授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出问题然后萎缩下去已有先例,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一手拿矛,一手持盾,加强监管、合理规范,攻防有序,就成了胜家之道。
他说,面对创业板市场可能发生的诸多风险,不应该封杀创业板的出台。因为孩子无论何时出生,都避免不了摔着跟头长大。为了使创业板出台更加平稳,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首先,要广泛、反复、深入地向股民宣传创业板市场是风险投资市场这一事实,让股民了解风险投资市场的情况和风险程度,培养股民能挣能赔的风险意识,提高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
其次,应当加大开市后的上市力度,缩短供不应求阶段。并且要让市场建立起供不应求局面不会长、正常局面很快到来的强烈预期,以抑制短期炒作。
第三,要加大对内幕交易、关联交易、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法制效力。
第四,由于市场在正常情况下与在开市初期会有很大不同,例如,有几十只股的市场与有几百只、几千只股的市场,其市场环境有很大差别。适合正常情况下的游戏规则,有时并不能抑制初期的突发事件;而适合初期环境的特殊措施,却可能抑制正常的市场运作。因而市场应该有一套正常的游戏规则,同时,要在初期附加一套临时过渡性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让过渡性措施沉淀下来,变成阻碍日后市场发展的障碍。这就必须为那些临时性措施制定明确的退出时间表,以及市场达到相应状态后,必须退出的限制条件。这里包括的主要措施有:一、临时性缩小涨跌停板幅度;二、临时性加大使用交易停牌和停市制度的力度;三、临时性要求大比例持股人必须持有一定时间方可抛售;四、临时性延长经营者持股和战略持股的上市交易时间;五、临时性提高二级市场的交易门槛;六、临时性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指标、经营年限等上市门槛;七、临时性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密度;八、临时性实行保荐人或发行人战略持股制度;九、临时性提高上市公司的公募比例及管理者持股比例,适当缩小二者可浮动空间。
贺教授指出,制定这些临时性制度对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营是不可取的,但对初期的盲目炒作会有明显抑制作用。
他说,实际上,国内资本市场的主要问题不在于推出什么“板”,而在于能否做到 “三公原则”不被践踏。这两年市场所暴露出来的诸如信息不对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弊病是最值得反思的。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创业板在为创业资本提供退出通道的同时,必将成为某些参与者的梦魇,而这才是最令人担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