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由于发布的信息前后不同,股价大幅波动,因而遭到了集体诉讼。不过幸好当时该公司投了董(监)事高管责任险,后来经验丰富的承保公司及时化解了危机,与诉讼方达成庭外和解,不仅使其免于当庭对簿,而且也节省了不菲的赔偿费用。现在该公司的CFO还为当初的明智举动感到欣慰,不过对于大多数上市公司的CFO来说,都可能面临竭尽职责却仍然因为无意过错而被起诉的风险。
保险作为企业防范风险的一种保障,越来越重要。但在我国,企业和保险仍像两条不能相交的单行线而各自苦恼,如何让保险和企业有效对接则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
为高管买单
臭名昭著的安然事件震动了世界,大量股东对公司原董事和高级主管进行了起诉。一些按规则办事并没有参与欺骗的高管也因此受到了连累。不过庆幸的是安然为董事和高管保了董事高管责任险,一共分成11层,保额共计3.5亿元美元。如果这些高管是诚实的,那么这个保险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巨额债务。
剥去安然公司欺骗的外衣,董(监)事高管责任险对于上市公司的确很重要。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过错而导致损失时,可能面临被降职或承担经济赔偿的风险,企业也可能面临索赔。董(监)事高管责任险不仅为高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弥补机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经济赔偿的保障。追究责任的情况在国际间日趋盛行,同时国内相关立法及监管也正在加强,高管人员被起诉的几率越来越大。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责任保险正式推出。
在中国较早推出董(监)事高管责任险的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晓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华泰的情况,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投保董(监)事高管责任险的比重已经排在了企业投保的第三位。企业防范高管风险的意识也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把购买董(监)事高管责任险视为每年必须要作的事情。中国银行、中国平安、中国铝业、中国工商银行等企业都希望通过每年支付数十万美元的保费,来转嫁可能发生的数千万美元的经营风险。
不过,总体的情况仍不容乐观。根据数据显示,美国有90%以上的上市公司为其董(监)事和高管投保了董(监)事责任险,加拿大为80%左右,香港也有60%的蓝筹公司投保了该险种。而中国内地1400余家上市公司中,投保率不到2%,远远低于全球平均46%的投保率。
这反映了一个事实:虽然一些海外上市企业的保险意识正逐渐增强,但是国内大部分企业仍旧没有意识到董(监)事高管责任险的重要性。“我觉得意义不大,作为高管我很爱惜自己的羽毛,不会让自己犯任何错误,”某基金公司总经理接受采访时对媒体公开表示。但是业界人士认为百密难免一疏,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投资者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高管对簿公堂的几率越来越大。据统计,美国早在1989年至1992年的三年时间里,股东提起诉讼的案件增长了57%,超过30%的上市公司董(监)事曾经被诉,有25%的诉讼是无理由的。
此外,中国上市公司还普遍存在可能因为一些高管发生意外而造成的巨大损失。因为不同于国外的上市公司,中国企业即使完成上市,一股独大还是普遍现象,仍旧偏向于“企业家”文化。按照风险评级的机制,越是权利集中的公司风险越大,企业会因企业家的意外而遭受巨大损失,甚至存在消失的可能。2004年,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苏阳在内蒙古空难中身亡;2007年底,百度首席财务官王湛生,在海南三亚度假时,溺水身亡,一直到2008年3月31日百度才又找到合适的新任CFO.一些CFO对此表示了担忧和对相应保险的需求。怎样因为高管的意外身亡而保障企业的利益,就此记者询问了几家开展董(监)事高管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对方均表示并未有此种业务。据介绍目前国内只有雇主责任险、意外险和“富人险”涉及到高管因为意外事件身亡而对其家人的补偿,而对企业补偿的险种并未涉及。据悉,在台湾有相应的类似险种。如何针对本土企业的需求设计一些更有针对性的险种,应该是本土保险公司用心考虑的事情。
对接的难题
对此,世德贝投资资讯有限公司财富管理总经理陆原承认目前我国保险业仍在起步阶段,许多产品都是不加创造直接从国外引进的。以高科技保险为例,其是为了规避科研开发过程中由于诸多不确定的外部影响而导致科研开发项目失败、中止、达不到预期的风险而设置出台的。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都反映推广情况不错,但是一些高科技企业并不满意,认为没有具体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和行业的实际问题,并不能完全满足自身企业的需求。
种种迹象表明,企业不了解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公司亦不知企业的需求,与中国企业的脱节显然已经成为阻碍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另外,保险中介代理商发展缓慢,无法成为保险和企业有效沟通的桥梁也制约了企业和保险的有效对接。擅长保险咨询业务的陆原表示:受制于这些因素,企业和保险公司已经成了两条不相交的单行线。
5.12四川大地震再次暴露出我国企业投保不尽如人意的现状。截至目前,四川共有受灾企业将近两万家,而保险公司接到企业财产保险报案的仅为两千多家。对于这样一个相当低的比例,相关专家认为企业的保险意识和对保险的认知是个问题。众多企业甚至不能完全明白财产保险的基本险种,认为企业财产一切险就涵盖了一切的险种。其实以地震为例,只有购买了地震附加险,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相应的理赔。据陈晓介绍,目前我国的保险(包括寿险和财险)总投保率只在1%左右,上海和北京等发达地区在3%到4%之间,远远低于国外18%的平均水平。
当然,这并不能排除保险公司宣传不利的责任。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加强专业中介渠道的发展是重中之重,但是保险公司到企业中间宣传也是十分积极的办法。
另一方面,根据20多年的从业经验,陈晓建议CFO应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归纳出所需的保险保障,而并非从保险角度考虑购买何种产品,这样才能使保险作为风险管理工具,从而帮助企业达到转移风险的目标。全面来看,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的风险管控,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创新。
曾在台湾宏碁工作了10余年,现任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CFO的郑玉芬认为,“CFO大多都不是保险专业出身,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机构,CFO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学到很多专业知识,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
正如郑玉芬所说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对于企业的价值。因为保险公司一般都拥有高素质的风险控制团队,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风险评估,还可以给客户提供包括保险在内的整套风险管理方案。
在郑玉芬看来,宏碁集团的风险管理建设借鉴了很多保险公司的模型和建议。宏碁刚开始为全世界各地的库存做保单的时候,保费很高,因为宏碁的风险架构有很多盲点,理赔数量很多。根据保险公司的建议,宏碁不断梳理自身的风险架构,结果理赔越来越少,每年的保费也随之逐年降低。但目前国内的企业仍大多处于购买财产险的程度,这种学习还不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