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夏业良连续在博客上发文,谈了对于汶川地震的反思以及对灾后重建的一些建议。夏业良是近年来活跃在中国经济学界的新一代经济学家,2005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敢言经济学家。《新财经》记者就灾后重建话题,采访了夏教授。
《新财经》:对于这次大地震,我们应该总结哪些教训?
夏业良:需要总结的教训很多,比如说在地震监测分析和预报发布方面;有效、迅捷的信息发布和传播网络(包括滚动式报道的无线电广播、卫星电视和气象网络和发布救援急需物质和技术设备的国际互联网络);直升机在恶劣气候下的降落难题;救援专业队伍的组建和长年训练;更加有效的救援设备和救援仪器、工具;以及适用于救灾现场的医疗救护设备和担架、吊索、运人车等。
《新财经》:灾后重建应该从哪些方面考虑?比如房屋建筑、新城选址,等等?
夏业良:灾后震区的建设不是简单的“就地重建”或者“易地新建”,应当考虑长期发展与自然生态、环保、节能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且考虑到人居建筑及配套公共设施的“革命性”理念,比如如何利用太阳能、风能,如何开发轻型防震的新型建筑材料,如何开发出既适宜当前需求,又能满足未来持续开发的开放型建筑体系(比如卫星电视、卫星电话、有线和无线网络等方面设施的安装和转接)。
《新财经》:在人口的规划上如何考虑?灾后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夏业良:鉴于震区有大批人口死亡,许多家庭成为残缺的单亲家庭,有些人甚至成为原家庭中的仅存者或孤儿,政府已经公布针对震区的对应补偿式人口生育政策措施。在就业方面,鉴于恢复生产和灾后建设需要大批劳动力,政府除尽可能提供“以工代赈”的就业机会,还可以组织和鼓励一部分劳动力向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以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新财经》:对于倒闭的工厂、企业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进行重建?怎样规划?
夏业良:对于缺乏竞争能力,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长期发展前景的旧企业或旧产业不能简单地恢复重建,应当重新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及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利用国家有关部门和发达地区对口支援的有利时机,开展整体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带动的区位思考。
《新财经》:对于受灾群众的安置、企业的恢复生产,政府应该在哪些方面给予扶持?是一次到位还是分次到位?
夏业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政府救灾专项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保障和安置,积极创造恢复企业生产的条件,所需资金应当根据重建阶段的实际需要分步骤逐渐到位,对于能够迅速恢复生产或创造效益的企业,给予资金的集中扶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还应优先考虑在灾区投放部分经济效益明显、没有污染、劳动力密集度高的产业项目和引进外资项目。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和各方面资源对灾区进行人力资本的集中投资,以便为未来经济的振兴和进一步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新财经》:因贷款买房欠下的债务,如何偿还?
夏业良:对于那些保险公司未予保险赔付的被毁房屋,虽然实体价值已经消失,但土地用途依然可以保留。在政府指定迁移永久性居住地的地区,可由更高一级政府土地部门协调,给予相应的土地转移划拨。同时,这部分银行贷款应当由银监会系统给予专项审核和特殊批准,由商业银行免除贷款利息和部分本金,部分贷款也可以通过劳动力赈灾的方式予以偿付。对于需要贷款者本人偿还的部分,也可以通过延缓偿还期和减少近期(比如在三年之内)偿付比例的过渡办法加以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