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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2007-7-19 12:10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贯彻《会计法》,弘扬会计诚信理念,巩固我省会计诚信建设成果,在全省掀起新一轮学习会计知识的热潮,进一步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专业素质,规范会计行为,全面提升会计工作在构建和谐辽宁、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效能,并为迎接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以下简称“全国大赛”)选拔参赛选手,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公会、省总会计师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辽宁省会计知识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本届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大赛广泛、深入地进行,省财政厅成立了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 厅长      邴志刚

  副组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  刘润田

  成  员: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刘琪瑶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姜永奇

  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       范永恒

  (二)组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筹备组织、进京参赛选手的选拔与培训等具体事务。

  组委会主任: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       刘润田

  组委会副主任:

  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刘琪瑶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姜永奇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博士生导师   刘永泽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

  办公室主任:刘琪瑶(兼)

  办公室副主任: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王燕生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张  颖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于延琦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马万林

  此外,为了保障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除全程接受省公证处公证外,邀请五名省内财务会计及审计方面的专家组成仲裁小组,负责大赛期间笔试和现场选手答题的仲裁工作。

  二、参赛范围

  辽宁省境内的下列人员均可参加大赛:

  (一)国有、民营、私营企业的财会人员;

  (二)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

  (三)各系统、行业及省内中直企业的财会人员;

  (四)驻辽部队、武警部队的财会人员;

  (五)经济鉴证类社会机构的从业人员;

  (六)大专院校财会专业的教师及学生。

  三、竞赛内容

  本届大赛内容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及相关法规,我省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

  四、赛程和参赛原则

  本届大赛包括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是参与全国大赛网上答题。由各市财政局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登陆辽宁会计网站(http://www.lnkjw.com)或辽宁省注册会计师网站(http//www.lncpa.org.cn)后,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答题。相关网站有: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

  第二赛程是组织全省大赛。要求各市通过层层选拔组织一个代表队参赛;并积极欢迎省直单位、大专院校、辽宁境内的中直单位等独立组队参赛。无独立组队条件的,也可以联合组队。为了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全国选拔赛,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组队参赛,并欢迎省内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组队(或联合组队)参赛。

  第二赛程的每个代表队由6人组成:1名领队、1名教练、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欲参赛代表队应于8月2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赛选手名单。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宋金伟 金洪涛

  联系电话:024-22827431 22709343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人:陈新治 张冬

  联系电话:024-23496709 23496708

  五、全省大赛(第二赛程)赛制

  全省大赛采取淘汰赛制。根据参赛报名情况,依次进行初赛和决赛。

  初赛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定于9月15日举行,口试定于9月22日-23日进行。

  笔试每队4名选手参加,取各队前3名成绩之和(第四位选手的成绩不影响个人名次)作为本队的笔试成绩。口试每6个队为一组,由各队抽签决定分组。各队笔试和口试成绩加总,即为本队初赛的总成绩。初赛总成绩排名前六位的代表队,即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

  决赛只进行口试,决赛阶段各队的成绩重新计算。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决赛将在辽宁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届时,还将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六、大赛试题题型及辅导资料

  大赛笔试题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等;大赛口试由选手必答题、团队必答题和抢答题三部分组成,具体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计算分析题等。

  本届大赛的辅导资料采用全国大赛的辅导资料,具体包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以及我省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请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征订工作。

  七、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团体奖项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大赛组委会予以奖励。

  (二)个人奖项

  组委会对在初赛笔试中成绩优异的前5名选手进行奖励。

  为了鼓励全省会计人员广泛参与第一赛程的网上答题,组委会还特别设置第一赛程的个人优胜奖200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三)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

  为了鼓励各队积极参赛、文明参赛,大赛设立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若干名,由组委会根据各队的实际参赛表现评选。

  1.组织奖评选条件

  (1)认真完成组委会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2)认真组织本地区(或单位)会计人员参与网上答题,答题人数位居全省前列;

  (3)积极组织本地区的选手选拔赛;

  (4)严格遵守大赛赛制和规则。

  2.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大赛赛制和规则,按时参加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2)尊重主持人,服从仲裁小组的现场裁决;

  (3)选手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精神风貌良好;

  (3)观众队伍讲究文明,没有过激行为。

  请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积极参与大赛,并将有关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大赛组委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