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涉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2006年12月15日,新华制衣有限购入一台不需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设备,其原价为123万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3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0年12月31日该设备已提折旧为(123-3)÷10×4=48万元,账面价值为123-48=75万元,经过检查,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56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折旧方法不变。此时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将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19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折旧概念企业应扣除减值准备后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中重新计算折旧。即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2011年重新计算的每月折旧额为(75-19-2)÷5÷12=0.9万元。
「例2」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发生变更时折旧的计算。江南机器制造有限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购入的一台管理用设备,原始价值168 000元,原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8 000元,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因素以及更新办公设施的原因,已不能继续按原定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于2011年1月1日将该设备的折旧年限改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4 000元,甲公司的管理用设备已计提折旧4年,累计折旧80 000元,固定资产净值88 000元,2011年1月1日起,改按新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每年折旧费用=(88 000-4 000)÷(6-4)=42 000元,每月的折旧费用=42 000÷12=3 500元。
「例3」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甲公司为一家制造性企业。2007年4月1日,为降低采购成本,向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一次购进了三套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A、B和C.甲公司为该批设备共支付货款15 6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 652 000元,包装费84 0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设备A、B和C分别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公允价值分别为:5 852 000元、7 189 600元、3 678 400元;甲公司实际支付的货款等于计税价格,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1)成本的金额,包括买价、包装费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即:
15 600 000+2 652 000+84 000=18 336 000元
(2)确定设备A、B和C的价值分配比例:
A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为5 852 000/(5 852 000+7 189 600+3 678 400)=35%
B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为7 189 600/(5 852 000+7 189 600+3 678 400)=43%
C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为3 678 400/(5 852 000+7 189 600+3 678 400)=22%
(3)确定A、B和C设备各自的入账价值:
A设备入账价值为18 336 000×35%=6 417 600元
B设备入账价值为18 336 000×43%=7 884 480元
C设备入账价值为18 336 000×22%=4 033 920元
(4)编制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A 6 417 600
固定资产——B 7 884 480
固定资产——C 4 033 920
贷:银行存款 18 336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