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正确计算已销商品进销差价,对于正确计算库存商品的真实价值和计算企业经营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企业应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核算要求,选择适当的计算方法。
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计算方法有综合差价率计算法,分类(组)差价率计算法和实际差价率计算法三种。
(一)综合差价率计算法
综合差价率计算法是根据企业经营的全部商品存、销比例,平均分摊进销差价的一种方法。其具体计算步骤是:
1.计算综合平均差价率。用月末调整前“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余额除以本月已销售的商品总额加“库存商品”账户月末余额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差价率(含税)=月末调整前“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余额/(月末“库存商品”账户余额+本月“商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100%
2.计算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用综合差价率乘本月已销售的商品总额,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含税)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含税)=本月“商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综合差价率
3.根据计算出来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作会计处理:
借:商品进销差价 ×××
贷:商品销售成本×××
由于商品进销差价中包含有增值税,在分摊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后,企业平时结转的含税的售价成本就被调整为不含税的实际成本,仍然是传统的售价成本核算方法,并符合增值税的核算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本月已销商品总额按“商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计算,但如企业有商品转批、折价销售等情况,因其价格不同,应以“商品销售成本”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计算。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各月之间如果比较平衡,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但为了真实地反映库存商品和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正确核算盈亏,年末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一次核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