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材料类存货。
指用于开发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开发产品的各种材料物资,如钢材、木材、砂石、水泥等。
2.设备类存货。
指企业购人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种设备,如电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
3.在产品类存货。
指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发产品(即在建工程)。
4.产成品类存货。
指各种已完成开发建设全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可以按合同规定交付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各种开发产品,包括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及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等。
5.开发用品类存货。
指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各种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用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特殊存货主要是设备类存货和各种开发产品。
注意:临时出租房、周转房是视同存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