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审计局获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奖”
近日,淮安市审计局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审计纪律处罚规定》获市纪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奖”,该做法已在全市进行推广。
为了严格执行廉洁从审规定,从严治理审计队伍,保证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市软环境建设“五条禁令”,该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出台实施了《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审计纪律的处理规定》,要求在审计期间、审计项目正式结束后两个月内(两个月之后,非工作关系个人交往除外),审计组人员有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形式的吃请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处长、副处长降一级使用,一般干部职工三年内不得提拔,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主要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该项“铁规”实施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违反规定的行为,审计回访满意率达100%,该局在万人评议机关中满意率达98%,比上年增加1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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